就這樣,丁皓被關進了拘留所! 夜不能眠,幽靜的拘留所裡丁皓的心情卻沒有辦法平靜! 而拘留所外面,婚禮已經解散,‘霍家’的親戚各自散去,霍小環和家人回到了家中,傷痛籠罩着整個‘霍家’,霍建霆的死給這個家庭帶來了巨大無比的打擊,留給霍小環和家人的只有眼淚,只有哭泣,以及對丁皓的憎恨。 不管丁皓之前和他們一家人的關係有多好,他們現在對丁皓只有憎恨! 第二天,霍建霆的喪禮在‘霍家’別墅舉行,喪禮按照傳統習俗來辦,必須連辦七天,期間還要請法師給霍建霆超度。 霍建霆一死,霍小環當仁不讓的成爲了‘霍家’的頂樑柱,就算再傷心,再痛心,她都強忍着、硬撐着把霍建霆的喪禮給辦好。 她可以沒人的時候躲在被窩裡面哭泣,但於人前的時候她必須堅強,因爲她是‘霍建霆’女兒,如果連她都倒下了,霍英傑和俞鳳嵐怎麼辦? 三天後,丁皓以‘謀殺’罪名被送上了法院,因爲被殺的人是‘霍氏企業’的創始人霍建霆,案子在‘京南’當地受到了很大的關注,所以當天出庭的人不少,除了宋倩和姜鵬,樑景開也來了。 當然,霍小環、霍英傑和俞鳳嵐也全都出席! 所有人都想知道丁皓會怎麼替自己辯解,也想知道丁皓會落得什麼樣的下場。 讓人意外的是,過程非常的簡短。 “證人當庭所說證言及公訴人員當庭出示宣讀的未到庭的證人證言等證據材料,形式來源合法,內容相互印證,能夠作爲定案依據,本院予以確認,下面對本案進行宣判,被告人丁皓持槍殺死受害者霍建霆,其行爲已構成蓄意謀殺罪,應予懲處,‘京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丁皓犯有蓄意謀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丁皓犯蓄意謀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本判決爲口頭宣判,判決書將在五日內向你送達,如不服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京南’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述的應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被告人你聽清楚了嗎?” 審判長宣讀了丁皓的罪名,丁皓
全程沒有說過一句話,或許他也沒想過要上訴,只是不經意間總會看看霍小環,看到的是霍小環眼中的哀怨,以及‘霍家’人的仇恨和痛恨。 事已至此,丁皓肯定不會獲得霍小環和‘霍家’人的原諒! 宣判過後丁皓立刻被送往監獄,等待他的,將是遙遙無期的牢獄之災。 霍建霆頭七這天,霍家人來到陵園送他最後一程! 天暗了下來,天空中飄起了小雨,雨勢漸大,霍小環立於雨中,望着墓碑上霍建霆的相片流着眼淚,淚水和雨水混在了一起,也不知道那到底是淚水還是雨水。 從此陰陽相隔,再沒有相見之日,有,但那也只能是在夢中! “轟!”一道閃電劃過天際,讓氣氛更顯悲痛。 巧的是,判決書也在同一時間送到了丁皓的手上,接到判決書後丁皓沒有選擇上訴,他接受了判決,接受了殺人的事實,他不想出去? 他要在監獄裡呆一輩子? 或許是的,因爲他出去了也不知道該怎麼面對霍小環。 羅國奎死了,丁皓一下子也失去了奮鬥目標,既然如此,那還不如呆在監獄裡,‘安度晚年’。 二十出頭就在監獄裡‘安度晚年’,人生漫漫,丁皓這是已經‘放棄治療’了嗎? 他享受着和一般犯人不同的待遇,別的犯人要麼是兩個人一間房,多的時候好幾個人共用一間房,而丁皓卻住在單人房,誰給他這樣的殺人犯如此優厚的待遇? 夜深,躺在牀上丁皓毫無睡意,腦袋亂得更漿糊一樣。 “丁皓,有人要見你!”獄警來到門外,把丁皓給叫了起來。 這纔剛關進來,按照慣例現在應該還不能有人來探監,更何況是丁皓這種‘死囚’。 會是誰來見自己呢? 霍小環? 霍家人? 貌似不太可能。 樑景開? 還是,左箐? 丁皓想不出個所以然來,便跟着獄警來到了會見室。 這個時間平時都不會允許有人來探視犯人的,讓人意外的是,獄警將丁皓帶到會見室門口後就走了,而會見室外面一個人都沒有。 這麼神秘?搞什麼鬼? 帶着疑惑丁皓推開了會見室的門,屋子裡,幾個不明來歷的人正在等着丁皓的帶來,有男有女,丁皓看着他們,他們也看着丁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