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審判長,既然原告認爲我當事人偷盜,所以我要求原告提供人證,以及我當事人出入辦公室的具體時間。”
“有效,原告,請出示證據。”
“反對,審判長,出入辦公室的時間應該由被告提供。”
“好,被告律所,我的當事人進辦公室的時候是早上十一點十分,出辦公室的時候是十一點二十五分,也就是說我當事人停留十五分鐘,所以你認爲她有可能在短短的十五分鐘裡盜走一箱子東西?”
“時間不能說明什麼,審判長,我要求人證上庭!”
“有效,帶人證!”
喬安語瞪大雙眼看着門口方向,她倒要看看到底誰是人證。
沒過一秒鐘,人證就從門口處走進來,喬安語驚地長大了嘴巴,原來是,原來是蕭鳳?
“證人蕭鳳,你是否親眼看到被告拿了一個箱子走出陳司凡的辦公室?”
“是。”
“你胡說,蕭鳳,明明是你告訴我,陳司凡找我去他辦公室的……”喬安語一時之間竟然失去了分寸,因爲蕭鳳明明是在睜着眼睛說瞎話。
只是喬安語的反駁根本就沒有得到認同,蕭鳳最終還是被帶了下去,法庭裡又想起金沫沫的聲音:“審判長,認證已經證明她所看的事實,還請審判長秉公處理。”
“反對,審判長,據我所知人證是琛業律所的員工,應該回避!”
“被告有效,遠原告請繼續提供有價值的證據!”
金沫沫最終也沒有提出什麼有用的人證,只是說律所裡看到的當然都是律所的人,而且反對蘇未央提出的質疑。
所以後來,這場官司只有被宣佈休庭,兩天後在審理。
喬安語剛走出法庭,記者們又圍了上來,仍舊是剛纔的那些問題,喬安語一句話也沒有說,徑直走出法庭。
蘇未央和江琴琴跟在喬安語身後,而離他們不遠的地方跟着的是林君豪和林姍姍兩個人。
當喬安語等人離開後,林君豪和林姍姍才離開法庭。
金沫沫和陳司凡走得比較晚,此刻他們兩個人正站在停車場,兩個人皆是一陣沉默。
許久,金沫沫纔開口道:“哥哥,不是說董事長已經大點過了嗎?怎麼還是這種結果?”
“金沫沫,你還敢說什麼?我不是說過,不讓你參與這件事情嗎?辯護律師爲什麼會是你?”所有的事情,他一個人承受就夠了。
“哥哥,我只是看不慣喬安語那高高在上的樣子,再說這一次是她偷盜,我們……”
“閉嘴,你知道什麼?金沫沫,你必須退出,明白嗎?”
“我纔不要。哥哥,我長大了,自己的事情自己會做主,我是絕對不允許一個盜竊犯待在奕然哥哥身邊的。”
金沫沫氣呼呼地,憑什麼啊!
她這也算是爲律所出力,哥哥憑什麼要這麼說她?金沫沫只覺得相當的無奈。
“沫沫,你喜歡顧奕然?可是,哥哥我告訴你,顧奕然只有一個女人,那就是喬安語,所以你還是趁早絕了這門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