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好的姐妹這幅模樣,蘇莜莜心裡很難過。
不是替雷楓難過。
雖然不希望雷楓背上罪犯的名頭,但她很清楚雷楓不是普通人,法律根本不可能裁決他,所以她對雷楓的擔心並不強烈。
蕭瀅呢?
這幾天來她擔驚受怕,爲了營救雷楓東奔西走,這份情意誰看不出來?
蘇莜莜知道她喜歡雷楓,當初在臨江就已經表白,儘管雷楓最終跟自己走到一塊,後來蕭瀅絕口不提愛字,但這份情感從未消失。
愛,卻又不能說出來。
只因雷楓是她蘇莜莜的男朋友,只因她和蕭瀅是好姐妹,蕭瀅的情感就只能封存——這是何其痛苦的事?
“瀅瀅,他不會有事的。”說這句話的時候,蘇莜莜覺得很怪異。
她是雷楓的女朋友,此刻她才應該最擔心,也是最應該被安慰的那個,結果卻是她安慰蕭瀅。
“按照《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目光在雷楓身上停頓片刻,繼續宣讀審判結果:“被告雷楓故意傷害罪名成立。鑑於受害者的傷勢程度,被告屬於致人重傷,但鑑於被告的初衷是爲助人,經院方和陪審團商量決定,判處被告人雷楓四年有期徒刑!”
陽謀是什麼?
沒有任何破綻和漏洞,讓你抓不到任何把柄。
好比雷楓被抓進派出所,沒有嚴刑逼供的環節,供詞沒有絲毫陷阱,進了看守所待遇也跟其他人一樣。
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爲有一大幫人在幫雷楓,一旦中間出現一丁點不公正,就有人藉機大做文章。
致人重傷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法官還特意提到雷楓的初衷是助人,尊重事實並沒有給他扣黑鍋,而最終判了四年刑期,也確實有一定的減輕,這樣的判決結果誰能說個不字?
無懈可擊!
“陪審團還有意見嗎?”法官看向陪審團席位,或者說是在徵詢姜青弘的意見,
“沒意見。”
姜青弘臉上帶着溫和的笑,語氣充滿了正義感:“法律存在的意義,就是要保護弱小懲罰壞人。
任何人,做錯了事都要付出代價,不是嗎?”
最後那句類似詢問的話,分明就是說給雷楓聽的,他眼角餘光一掃而過。
“被告是否提起上訴?如果沒有,判決結果……”
法官准備做出最後判決,雷楓也準備直接動手,就在這最關鍵的時刻,淡漠地聲音突然傳來。
聲音來自旁聽席,一個漂亮得不像話的女孩子,漠然說道:“我同意陪審團這位先生說的話,任何人做錯了事都要付出代價。”
“你是誰?”法官皺眉。
“我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帶來了一些東西。”她拿出一個U盤晃了晃。
該死!
一種熟悉的感覺突然出現在姜青弘心頭!
上次在臨江拍下02號地塊時,他甚至把尾款都交了,本以爲塵埃落定不可能有任何變故。
可結果呢?
雷楓和秦可卿笑得異常古怪,甚至在國土交易中心大廳等着他,然後所謂的定局發生了180度大轉彎。
02號地塊確實歸雲都地產所有,可是雲都地產卻不再屬於他,甚至他還因爲搶劫罪被警方抓走。
從雲端跌落谷底,從成功人士變成搶劫犯,那種落差他至今無法忘記!
難道……今天這一幕將會重演?
不可能!
這次整個流程無懈可擊,根本沒有反轉的可能,怎麼扭轉局面?可是……那個U盤裡面裝着什麼?
“不管你是誰,這裡是法庭!”姜青弘沉聲喝道。
這句話立馬起了作用,兩名法警冷着臉朝葉傾城走去:庭審是有規定的,即便被告這邊有新證據,但葉傾城並不是證人身份,並沒有被傳喚,是不能站出來說話的,除非雷楓上訴再重新開庭。
“我很好奇,你身爲陪審員,有什麼權力支配法警?”
葉傾城巋然不懼,淡淡地看着姜青弘,轉而對旁聽席上的大羣記者說道:“還有一點讓我更好奇——不到一個月之前,這個人在臨江搶劫他人財物,人證物證俱全,爲什麼非但沒有被逮捕,反而成爲陪審員?”
嘎!
姜青弘心裡咯噔一下。
他過來的目的是落井下石,是要親眼看看雷楓的可悲下場,
沒想到臨江那件事會被搬出來,早知道打死也不過來。
法官眼神凝滯了一小下,轉而沉聲喝道:“這位小姐,無論你說的話是否屬實,但今天的庭審對象是雷楓。如果你認爲自己掌握了什麼證據,想告發姜先生,也不可能是在今天的庭審上!”
一碼歸一碼。
今天審判的是雷楓而非姜青弘,葉傾城就算掌握再怎麼充足的證據,都必須按照流程去做。
當然,恐怕等不到那個時候,要麼她被姜家滅扣,要麼姜青弘跑沒了影子,總之姜青弘有足夠的時間找後路。
“我有說要告發他嗎?我提供的證據,是針對今天庭審的——怎麼?有這麼多記者在場,法官大人不打算採納新證據?又或者,法官大人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不敢公開我手裡的證據?”
葉傾城向來詞鋒犀利,這得益於她的絕頂聰明。
事實上,如果換成正常情況的庭審,她就算持有證據,也得按照流程來才行,至少今天她的證據不會被採納,除非雷楓二次上訴重新開庭。然而,今天的情況有些不一樣,姜青弘爲了徹底搞臭雷楓,同時也是要讓這次的庭審有公信力,讓雷楓沒有絲毫反轉的機會,他把消息通過某些渠道告訴了媒體。
當然,爲了不落人話柄他並非唆使者,僅僅只是把消息透露給媒體,現場的記者並非授命於他。
有了這些無冕之王在場,再有記者對新聞的熱衷,對事實真相的好奇心,就算法官都沒辦法違背民意。
“法官先生,我們需要知道真相!”
“對!公開證據!”
“我們有權力知道發生了什麼。”
聽到記者們爭先恐後地嚷嚷,法官心知不採納葉傾城的證據,很可能會讓自己變成衆矢之的。
爲什麼不採納?
難道這裡面真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又或者法官在這個案子裡,也充當了不光彩的角色?
總之,這些唯恐天下不亂的記者,那是什麼都敢寫都敢報道的。
如果只是一兩家新聞媒體倒還好說,關鍵姜青弘爲了釘死雷楓,把整個吳越省比較有影響力的媒體都通知到了,即便以姜家的能力,也很難封住所有人的嘴——葉傾城掌握的證據必須公諸天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