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盧二嫂先表態,“我不搬走,我出生活費,但我只出我和盧清的,我兒子才兩歲,一個月可吃不了八塊錢。”
盧大嫂聞言,臉色很黑,“我也出我和大輝的,不過我不會再留在家做家務活,我要出去工作。”
盧母不同意,“你去工作,家務活誰來幹,孩子誰來帶,我一個老婆子可幹不了這麼多。”
盧大嫂氣道,“憑什麼要我留在家幹家務活,都是兒媳婦,我也要出去工作賺錢。”
賺到的錢是自己的,留在家幹家務活,她可沒一分錢拿,白白給人幹活了,還落不到一個好字,天天被妯娌陰陽怪氣的嘲諷。
呸,出力不討好,說的就是她。
盧母到底是沒攔住盧大嫂。
第二天,盧大嫂就出去找工作,恰巧附近街上有一家新開的小飯館招服務員,盧大嫂應聘上了,一個月四十塊錢工資,還管兩頓飯。
小飯館管吃,盧大嫂一個月的八塊錢伙食費都省下了。
不過,盧二嫂說她大兒子七歲,是個半大小子,吃的飯量都有一個成年人多,子,盧大嫂必須交她大兒子的伙食費。
“你有兩個兒子,我只讓你交一個兒子的,已經寬宏大量,除非你兩個兒子不在家吃飯。”盧二嫂道。
盧母也說大孫子吃得多。
有時候,一天要吃四頓飯。
盧大嫂只好給大兒子交了一份伙食費。
有了五份伙食費,盧母每月多了四十塊錢的進項,手上也有餘錢了,但盧家的伙食還是頓頓水煮菜。
盧二嫂抗議過。
盧母說,“想改善伙食,也要等我把老三的彩禮錢攢夠再說,老三都二十三了,再過兩年二十五,就成老光棍了。”盧二嫂心裡憋悶,可又不敢搬出去住。
一來:搬出去,就沒人給她看顧兒子。
二來:搬出去,家務活就要她幹,她上班累的要死,下班就想歇息,哪裡還想幹活,可盧清又是個不進廚房不幹家務的,他不幹,總要有人幹吧。
三來:她要花一大筆錢先買房子。
她手上的錢夠買一套院子,可這麼多錢花出去,她會心疼。
錢花光了,手上沒錢,心也會不踏實。
思來想去,她搬出去住沒有一處有益,留下來卻處處有益她。
吃水煮菜,就吃水煮菜吧,有他們上交的伙食費,婆婆這麼節省,應該很快就能攢夠盧老三的彩禮錢。
於是,盧家第一次發生分家大戰,就這樣雷聲大雨點小,消失無影無蹤了。
但盧老三卻一直沒有放棄要去妹夫家住的執着,他睡了二十多年的上下鋪,都睡煩了,好想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房間。
他是鄭秋的大舅哥,去他家蹭一個房間住,他還能趕走他不成。
盧老三抱着這個想法,三天兩頭的下班後,跑去找元春。
可他下班,元春也下班了。
他也不知道元春住哪兒,在銀行附近兜了幾圈,沒找到人,只能敗興而歸。
九月初,元春收到007的消息,“宿主,盧曼琴兩口子去南方找工作被人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