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道庭 三百四十七章、地精的冷汗
以新世界裡神祗的力量做到這一點並不困難,楊塵予借雅尼之手在紅石城收集了不少與宗教有關的典籍,想要了解這些神祗,從宗教典籍上倒是能夠了解不少。
從某本類似於神話傳說的典籍上,楊塵予看到了一個故事,講述了一位叫做帕谷拉的強大神祗因爲信徒不小心觸怒了自己,一怒之下便將自己麾下的信徒全族抹去了智慧,使得整個種族都變成了近乎於白癡的存在。
由於信徒都變成了白癡,所能夠提供的信仰之力驟然減少,而這位叫做帕谷拉的神祗也因此從強大神力直接掉落到微弱神力,一落千丈,成爲了大陸上的笑柄,被稱爲愚昧之神。
這個典故在大陸上流傳甚廣,其真實性也不容置疑,因爲那些信徒就是新世界裡的一種怪物,泥漿怪,一種全身由泥漿組成的怪物。
由此可見,如果出手的神明實力足夠強大,想要在一族血脈上做點文章並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何況,這幾枚神文帶着的氣息各不相同,這也意味着這是幾位神祗一併出手的結果。
楊塵予想了想,伸手朝着那幾枚神文一點,神文之上頓時泛出光華,猛力震動,似乎想要從楊塵予指尖下逃脫出去,但隨即便被楊塵予定在了那裡。
在離開新世界之後,沒有了後援的神文,想要對抗楊塵予,那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定住那幾枚神文之後,楊塵予輕輕張口。卻將那幾枚神文一口吞了下去,隨後靈池傳來一股吸力,將幾枚神文吸取了進去。
神文在進入靈池之後,隨即便被那道流沙符詔散發出的光華罩定,片刻之後便分解爲一絲絲神力,被流沙符詔吞噬了下去。
шшш●тTk an●C O 而蘊含在神文之內的信息則在楊塵予腦海之中浮現出來,良久之後。楊塵予睜開雙眼,心中有了幾分明悟。
數枚神文之中,一枚其中混雜着戰爭。光明,復甦的氣息,一枚帶着陰冷。新生的氣息,而剩下兩枚分別是木靈氣息與怨恨,復仇氣息。
僅僅憑藉這幾點,楊塵予便能夠知道下手的神祗是誰了。
毫無疑問,這應該與精靈族所信奉的幾位神祗有關,分別應該是精靈戰神昂姆斯,月之女神希昂莉亞,橡樹之父蘇凡阿斯,剩下最後一位是復仇之神撒拉。
當然,楊塵予所憑藉並不僅僅只是這幾點。可以想象一下,在地精文明覆滅之後的數萬年中,在整塊大陸上佔據統治地位是誰?
精靈族!
從誰下手,獲益最大這一點上來說,也與精靈諸神脫不了干係。
想到這裡。楊塵予不由得哈哈一笑,這倒是一個入手之處,若是將地精一族血脈上的枷鎖盡數解除,在略微引導一下,繁衍能力極強的地精一族與精靈一族對上後,恐怕整塊大陸的局勢都會爲此混亂起來。
如此這般。自己才能夠渾水摸魚。
不過,想要將地精一族血脈枷鎖盡數解除,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放在以往,像這類沒有直接利益,又耗神過多的事情,楊塵予是不會太願意去做的。
但那幾枚神文裡蘊含的信息倒讓楊塵予獲得了一些好處,若是將地精血脈之上所有的神文枷鎖盡數分解抽取,對於楊塵予掌握那幾位神祗的秘密有不少方便之處,再說了,這也是瞭解新世界大道的一個方面。
畢竟那個新世界裡,神祗與大道之間的密切聯繫可是遠遠超過這個世界的。
想到這裡,楊塵予輕笑一聲,揮手解開了那地精身上的束縛。
地精感覺身上一輕,悄悄的動了動手腳,見楊塵予此時閉上了眼睛,哪裡按忍得住,墊腳墊手便悄悄朝着洞外走去。
它到現在爲止,都沒搞清楚怎麼回事,自己在戰場上裝死,然後不知道怎麼的就到了這裡來,算了,不想了,還是先逃走爲妙,誰知道這個人類會不會將自己煮着吃了。
地精那數萬年形成的貪婪此時也顯現了出來,一邊朝着外面悄然走去,一邊還將楊塵予放在香案上的茶杯順手牽羊揣在了懷裡。
新世界裡也有瓷器存在的,只不過鑑於生產水平較低的緣故,像楊塵予所用的這類茶杯,光是外表就價值上千個金幣了。
地精雖說沒有鑑賞瓷器的水平,但也知道這價值不菲,便順手牽了,準備拿出去賣了,也好充當路費,?誰知道這裡距離大草原有多遠。
此時的地精倒是沒有發現自己的腦子越來越靈活了,若是放在之前,恐怕是逃命要緊,哪裡還顧得什麼瓷器,就算是拿了瓷器也想得是能夠換上多少好吃的,至少不會想着當成路費,回到大草原去。
等到地精來到洞口,才發現這裡竟然是一個懸在懸崖的山洞,望了望下面,地精感覺一陣頭暈,以自己的小胳膊小腿,想要爬下去,光是那筆直的山壁,一個不小心就足以將自己摔個粉身碎骨了。
下面恐怕有兩三百個地精那麼高!
地精苦思冥想好一陣子後,不得不承認,想要從這裡逃走,其難度完全不亞於自己從一頭暴牙狼口中搶奪食物。
抱着茶杯,地精輕手輕腳走了回去,在路過香案時,將茶杯放了回去,它知道若是對方發現了茶杯在自己懷裡,恐怕日子就難過了。
回到那個人類面前,地精按照原樣躺好。
不過就在它躺好的瞬間,它發現那個人類竟然已經睜開了雙眼,笑眯眯的看着自己,使得地精背後頓時冒出冷汗來,難道自己的舉動被對方發現了?
這肯定是廢話,先別說楊塵予即便是閉上眼睛,神念搜索之下,也能夠發現方圓百里之內的動靜,就說這地精的動作,雖然在它自己看來是輕手輕腳沒有發出一點聲音,但落在楊塵予的耳朵裡,卻是大得不得了。
以楊塵予成就地仙之後的耳力,就連一隻螞蟻從百米之外爬過,也能夠聽得一清二楚,何況這麼一隻地精來回走了兩遍?(歡迎您來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