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單位她是不想再呆了, 人人都滕紀元長滕紀元短地念叨。其實工作比較安穩,同事之間雖然紛擾不斷,她瞎混一番, 日子倒也混得下去。可是她受不了別人拿她與滕紀元的事當八卦話資談。
她受不了每天要聽到那個名字。
娛樂版的編輯現在天天找他的花邊新聞, 她受不了聽到他的名字, 更受不了聽到柴玖玲的名字。
她承認自己小心眼, 她討厭柴玖玲。
寫了辭職報告, 總編依依不捨。他當然依依不捨,靠着莫予諾他從滕紀元那裡不知拉了多少廣告。
“小莫啊,你辭職的事和滕總說了嗎。”
莫予諾說:“我會和劉叔叔說一聲。”
她的工作是劉建州介紹的, 關他滕紀元什麼事,爲何人人看到她, 嘴上都掛着那個人的名字。
連她自己也是, 明明自己不想再與他有什麼糾葛, 目光卻不由自主地投向他,看到他的名字, 把頭低下去,再低下去。猛地醒悟過來,甩頭將那個名字從腦海裡驅出。
開始在網上投簡歷,已有一段時間的工作經歷,這回找工作比以前容易多了, 收到不少回覆。
正在躊躇間, 張明殊打來電話, 說他們報社正在招記者, 問她要不要報名。
莫予諾說:“你們報社還用得着招人, 多少人擠破了頭想進去。”
張明殊笑着說:“我已經替你報名了,你當心點, 做好準備吧。”
才過了幾天,通知就到了,叫她去面試。
莫予諾覺得自己運氣實在是太好了,每次她要找工作,總有機會出現在她面前,這回簡直就是天下掉餡餅。穿戴整齊,站在落地鏡前,鏡中的女孩瘦得很,頭髮毛毛糙糙,她用手擼平,卻怎麼也恢復不了神清氣爽。
這麼憔悴怎麼行。
跑社會新聞要累死人,一個電話,半夜也要起來趕到千里之外。幸好是張明殊帶她,兩個人的話,狂風暴雨的夜裡,開車在崎嶇的山路上也不覺得有什麼難捱。
莫予諾以前做的那本是個不入流的時尚生活類雜誌,天天見到的是光鮮亮麗的一面,每個月最煩惱的是選題,美食美酒讓人厭倦,美女明星讓人厭倦,男女之間的□□看得也讓人沒一點激情。鑽空了心事想要出奇制勝。
哪像現在,天天接觸的是生離死別。今天是出車禍,一家五六口人一夕之間全部死去。明天是夫妻反目成仇,爲了一點家產各出奇招,轉移財產,請調查事務所,最後終於鬧得頭破血流,滿地血跡。
莫予諾跟着張明殊第一時間來到案發現場,滿地血腥,她勉強拍了幾張照,看到受害人的慘狀時,再也忍受不了,跑到外面嘔吐。
張明殊一雙大手溫柔有力握住她說:“還好吧?”
“我沒事。”
“這裡有我,你去車上休息一下。”
救護車和警車呼嘯而來,而案發現場裡外圍滿了看熱鬧的人和記者。張明殊和莫予諾趕緊跟上去,一夜折滕下來,又匆匆趕到報社趕稿。
莫予諾對張明殊說:“現在記者總比救護車早到,可是記者早到又有什麼用呢。一不能救助受害者,二不能阻止施暴者,總覺得這個職業很沒意思,看透社會黑暗,卻無能爲力。”
張明殊說:“你跟我以前一個樣,如果只把它當作一份工作,做什麼心裡都有疙瘩,會把自己也當成工作的受害者。那時我也是受不了工作的折磨,覺得現實太殘酷,才一門心思地想要去支教,去支教表面上很高尚,其實對我來說,也是一種逃避吧。”
“現在你想通了?”
“我去了一趟山裡是想通了很多東西,孩子們喜歡我拍的雪山峽谷,城市的高樓花園,城裡的讀者喜歡看我拍的山裡的孩子,山裡的生活。不管是給人以享受,還是給人以警戒,我們所做的就是傳遞信息,展示真實。”
莫予諾說:“明殊哥,你說的我都知道,不過做不到罷了。新聞事實,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啊。我連看現場都會吐,怎麼做好記者。”
“慢慢來。”
慢慢來,莫予諾也能一個人出去採訪了。蟲聲驚蜇的夜晚,她一個人去採訪交通事故,天氣回暖,南風起,路上溼滑,玻璃結了薄薄的一層霧氣,前面開來往去的車燈全都化作一團團光暈,一串串由大變小。口渴,隨手拿起奶茶喝了一口,太甜了,甜得發膩反胃,又讓她想起剛纔的血跡和傷者血肉模糊的面容,幸好不再嘔吐。
有村民打電話進來,說他們村的一株千年古樹要被人害死了。她開了幾十里路的車趕過去,村民告訴她這株樹有幾百年的歷史,再不保護就要被人弄死了。她義憤填贗地跑到樹底下去看傷口,結果差點一腳踏進糞缸裡,一隻腳已經沾滿了糞便。
古樹下密密碼碼十幾口露天糞缸。她見了倒也面不改色心不跳。
終於是有點練出來了。
報社同仁一直拿張明殊和莫予諾當情侶看,出去吃飯永遠只和一人打招呼:“明殊,晚上小兩口一起過來啊。”
莫予諾趕忙解釋:“你們不要胡說,我們可不是這種關係。”
“沒關係,沒關係,就讓我們等着那一天的到來吧。”
所有人都這樣認爲,連莫予諾都慢慢地考慮起他們的話來。她本來就不討厭張明殊,雖然第一次見面他就譏諷她,冷麪冷語,那時她很生氣,暗暗發誓,只要他在,她以後再也不來這個學校,不想看見這個人。
事實上,過了一天,她就把自己發誓的話忘了,那個暑假剩下的幾天,她經常往他那裡跑,與他聊天。
與張明殊一起去支教的還有兩個女老師,和另一個男老師。他們來的目的不同,或無奈,或功利,或高潔,一樣的是性格都非常隨和,能和當地的村民打成一片。莫予諾和那幾位老師聊得都很開心,但是關係最親厚的還是張明殊。
其實她心裡清楚地很,她是很喜歡他這種性格的。
有一點點的憤世嫉俗,有一點點的理想主義,又有點寬厚,有點溫柔,有點刻薄,有包容心又不會一味容忍。
三年的支教生涯,讓他的性子沉穩了不少。和他一起工作,才知他異常較真,一個小問題也要鑽研半天。有時候坐在他旁邊,看着他全神貫注的樣子,莫予諾真有種怦然心動的感覺。
如果不是先認識了滕紀元,她會很喜歡很喜歡他吧。晚上,他送她到樓下。莫予諾走了兩步臺階,轉頭看見他還在樓梯口站着,停下來說:“明殊哥,你不上來坐坐嗎?”
張明殊笑着說:“畢竟是單身女子,你以後不要這麼隨便邀男人進屋去。”
“你又不是別人,這有什麼關係。”
張明殊收了笑說:“我們畢竟男女有別,我也不是你的什麼親哥哥。”
莫予諾覺得他說這話很奇怪,認識這麼多年,他在她家吃過飯,睡過覺,他來她公寓也不是一次兩次了,從來沒有那麼多想法。
她看着他,腦子一閃。一個念頭閃過時,她的話也跟着說出來:
“明殊哥,你是喜歡我吧。”
張明殊張了嘴半天沒合上。
彷彿沒了意識般,她接着又說道:“其實我是喜歡你的。”
張明殊疑惑地看了莫予諾半天,她神色正常,但他越看越覺得她恍惚,就差衝上前去,摸摸她額頭看看她有沒有發燒。
她說她喜歡他。
張明殊苦笑。他當然知道她喜歡他。從他們見面的第一個暑假他就知道。她長得美麗可愛,有年輕姑娘的活潑又有山野間特有的靈氣。性格也很可愛,那個時候她剛剛渡過一段開心的旅程,遇上心愛的人,滿腔的喜悅掩藏不住,興致勃勃地和他們來講路上的一些見聞,不知爲什麼,他特別不喜歡她講那些事情,覺得像她這樣的姑娘,就應該講山裡的風山裡的水山裡的人與事,她應該赤着腳滿山跑,伸出戴着銀鐲子的皓腕去捉溪裡的蝦。
像他這樣年紀的人,少年時心目中都有這麼一個鄉間少女存在,她們明眸皓齒,笑起來像山花一樣燦爛,或者嬌羞像池塘裡的睡蓮。
她們也許是他們一輩子都無法遇上的,但她們是他們永遠的初戀情人。
張明殊把莫予諾與夢中的情人搞混了。
頭一天張明殊把莫予諾氣走之後,第二天她又笑眯眯地來找他聊天。
她坐在小小的石墩上問她:“聽說你以前是記者,我也是學新聞的。”
那個夏天,他就從她眼裡看出她喜歡自己。可是她並不知道,或者說她根本沒在意,年輕小姑娘的喜歡像山裡的風,瞬息萬變,一個人每天都在喜歡新東西,一件衣服,一隻小狗,一個電影明星,路邊咖啡館裡帥帥的服務生,這種喜歡能有多長久。
她喜歡他,他也喜歡她,可是太晚了。還沒等她明白過來,另一種強大的力量早已將她的心拉走。
這並不是一個春風沉醉的夜晚,風暖暖的,只因那是南風,吹得天地間一片溼漉漉,地上的的顏色都被水氣污濁了,只看到一片黑。樓道外傳來一陣貓叫聲,像小孩子哭聲一樣慘烈幽怨。莫予諾被那叫聲給叫醒,驚醒過來,臉上火辣辣地燙。她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有些話就這樣衝出來了口。不想去回憶,清醒的意識又時刻提醒着她。難道天天對着張明殊,真的心動了,又或者是春天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