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遠東第一大城市。
甚於這個時候的東京都遠遠不及這一座東方璀璨之城。
雖然很多人都知道,這座城市之所以繁華,其實是用全國的經濟凋敝換來的,可對於這個時代的上海來說,能夠在這座城市裡生活,能夠在這裡安家落戶,無疑是一件最值得驕傲的事。
百樂門舞廳。
絢麗的霓虹燈凸顯着這座城市的輝煌,行人如織撞到了將會閃爍整夜的燈紅酒綠,十里洋場暗送秋波醉眼迷離,光怪陸離之下,是真假難辨的繁榮奢華,街道上川息的老爺車,甚至都追不上舞廳門口舞女的歡笑之聲。
西裝革履、珠玉手杖,晶石閃爍,碧璽輝煌。
能夠出現在這裡的非富即貴。
一些這裡的常客一下車便被守在門口的服務生滿臉堆笑點頭哈腰的迎了進去,如此卑躬屈膝,換來的是兩塊稍顯舊色的大洋。
陳年來到門口,沒有經過任何阻攔。
雖然沒有去過這種場所,但是來自近一百年後的的驕傲讓他看起來無比自信。
甚至讓那些服務生一時之間都以爲這可能就是哪家的少爺。
同樣鞠躬將陳年迎接了進去。
陳年有樣學樣,丟出去兩塊大洋之後對方便更加恭敬了。
找了一處算是僻靜的角落,一邊坐着,一邊點了一杯洋酒細細的品着。
陳年點的是白蘭地。
但不知爲何,陳年喝着總有一種橡皮的味道。
果然還是我們自己的竹葉青、黃酒比較好喝一些。
陳年臉上古井無波,心中卻早已把這洋酒吐槽了個體無完膚。
他是來看思思的。
之前說了要過來看一看,但沒想到會相隔這麼久。
臺上的歌女換了一個又一個。
甚至陳年今天還極其有幸的看到了姚莉,這個唱出玫瑰啊玫瑰的當紅歌女。
“玫瑰玫瑰最嬌美
玫瑰玫瑰最豔麗
長夏開在枝頭上
玫瑰玫瑰我愛你”
不得不說,這個時代的歌女能夠紅那是有道理的,至少含金量真的太高了。
但是在她唱完這一曲之後,陳年又聽到音樂一邊。
赫然是甜蜜蜜的音樂。
姚莉繼續在上面唱着,需要承認的是,對方唱的甜蜜蜜同樣跟好聽,但不知道爲何,陳年卻忽然覺得有些心煩意燥。
一口將杯中酒飲盡。
又辣,還像吃進去一大塊橡皮。
“好酒量!”
就在這時,陳年忽然聽到一個聲音,聲音稍微有些做作,擡頭看去,只見一個濃妝豔抹的女子朝着自己這邊而來。
明明剛纔就是她開口說話的,但此時陳年看她的神情居然還有一些.羞澀?
“這位先生怎麼稱呼?”
對方搖曳着腰肢,端着兩杯酒走了過來,來到陳年的身邊,將其中一杯放下,然後問道。
“陳年,陳年老醋的陳年。”
“撲哧.明明是一個帥公子,卻用着這麼老成的名字。”
陳年臉上沒有任何波動,甚至還覺得有些無聊。
怎麼同樣一句話,從不同的人嘴裡說出來,感覺也不一樣?
“爹媽起的,況且我覺得也不錯。”陳年依舊保持着冷淡。
對方顯然因爲陳年的冷淡而更加感興趣了,她更加篤定這肯定是個有錢人家的少爺,否則的話,以自己這種姿色還不至於讓對方正經話都懶得回一句。
“對了,我叫婉兒,剛纔我有在舞臺上唱歌,你感覺如何?”
陳年一聽這話,心想着這女人剛纔又在上面唱過歌嗎?
只顧着觀察這周圍的環境了,有點沒太注意,而且剛纔唱歌好聽的陳年倒是也有多看幾眼,至於自己對這個女人沒什麼印象,那大概是能力有限水品一般吧。
“還不錯。”
但畢竟是成年人,就算沒印象至少也要說一句話敷衍敷衍。
可是陳年剛說完,忽然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這個婉兒剛纔在臺上唱歌的話,那豈不是說明她也是這百樂門的員工?
而且大家同爲唱歌的,應該是知道思思的!
婉兒聽到“還不錯”這三個字,當場就以爲陳年終於開始對自己有點意思了,於是眼帶着一些熱烈的看着陳年:“那陳先生覺得這百樂門裡,除了姚姐姐之外,誰唱歌最好聽啊?”
她就只等着陳年說自己的名字,然後就就趁勢靠近對方的懷裡溫存一陣。
畢竟這麼英俊的男人就算是在百樂門也不多見。
書生意氣中帶着一絲英氣,但靠近之後才能看到的隱隱鼓起的肌肉有說明此人並不是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
如果發展的好,說不定今夜還能來上一段露水情緣。
客廳着對方的問題,陳年想都沒有想就說道:
“思思。”
這讓剛準備靠過來的婉兒當場懵住。
你當這一個女人的面,說另外一個女人好?
剛纔她可是在臺上唱歌的時候,就相中了陳年,故意在下臺之後,好好給自己打了打氣,這才端着兩杯酒走過來。
是男人嗎?
婉兒現在尷尬極了,若不是穿着高跟鞋,她現在恨不得用腳趾頭扣除一條地道,當場飛到地球對面的美利堅。
“哈哈哈陳先生之前在百樂門聽過思思唱歌嗎?”
“沒有,但是在其他地方聽過。”陳年看着對方,輕笑着說道。
“這男人竟然該死的迷人!可怎麼就看上思思了呢?難道老孃不好嗎?”婉兒心都在滴血,可現在她又不知道要找什麼理由離開。
“確實,思思唱歌是很好聽的,尤其是之前的甜蜜蜜,據她自己所說是一個朋友送給她的歌,但具體是誰,我們問了她又不肯說,所以啊,我們猜測那個人的關係肯定和他不一般。”
婉兒還在試圖拱火,想讓陳年覺得思思已經有了別人從而放棄。
但這歌就是陳年給的,而且心裡也清楚得很,這不過是大家的交換而已。
“那最近怎麼沒有看到她?”陳年忽然問道,終於兜了一會圈子,終於問出了自己最想問的。
婉兒看着陳年,很想說思思可能是跟不知道哪個男人跑了。
但最後話到嘴邊,還是變成了她所知道的實情。
“大概就在幾個月前,思思被黃老闆看中了,想要納思思爲妾,可是思思死活不同意,最後思思求到了盛老闆,也就是我們百樂門的老闆那裡,最後盛老闆對外說思思身體不適,回老家養病了,但我們都知道,這是盛老闆把思思藏起來了,盛老闆還是很護短的,黃老闆也沒辦法,只好作罷,但私下裡一直都在找着思思呢,但是這話你可不能在外面亂說啊!”
說實話,這本書不求讓所有人都喜歡,甚至在寫的時候,都不求讓大部分的人喜歡。
本身就是小衆題材,而且也是陳醋沒寫過的新題材,一方面是按照陳醋心中所想的方向來寫,也會吸取大家的意見,如果喜歡看本章說何評論,就會知道作者回復的算是比較勤快了。
可是這樣的寫法是帶着文青感覺的,陳醋心裡清楚的很,其中有生活系玩家的影子,也有美食供應商的影子,也有一些全球影帝的影子,因爲這都是陳醋愛看的書,但這本書絕不是一個縫合怪,至少也是我認真的寫過大綱,其中一些轉折甚至是我在看視頻,看電視劇的時候臨時想到的。
這不是一本爽文,從頭到尾都不是,所以這就可能會讓一些想看爽文的讀者失望,甚至來噴我,廢話也好、沒必要的描述也好,這些在我看來都是有必要的。
我覺得有道理的建議,會改正。覺得有道理的批評會留下,讓所有讀者都可以看到,但是我覺得沒有道理的批評會刪除,書寫的怎麼樣我心裡有B數,罵得對我接受,但畢竟寫書雖然是愛好,但從某種程度上也是要靠這個恰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