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第242章 質問審判長!憑什麼驅離我?!

審判臺席位上。

在蘇白進行完陳述後,合議庭的三名審判員,略微陷入到了尷尬。

尤其是提出來讓公訴人,證人做非法證據的王默。

好了.…

現在鍋沒有甩出去,反倒又甩到了他們身上。

王默在心裡默唸了一句。

蘇白在剛纔庭審上提出來的這一點,幾乎是直接將非法證據搬到明面上了。

如果採納.…那麼蘇白上訴二審。

以一審的法定程序漏洞來進行駁回一審判決。

這樣一來,提起監察審查,肯定會對他們有重大影響。

可是上面的任務….

王默將目光轉向了馬橋,馬橋眉頭緊皺,微微扭了扭頭看了一眼李歡和王默。

意思很明顯.…

現在已經陷入到了僵局,怎麼辦?

人家的要求合理,並且還沒有任何的過錯,咱們總不能硬判吧?

硬判就不符合法定程序。

說到底,問題還是拋到了他們手裡面。

所以根據王默剛纔的提議來講,這種情況完全實施不下去。

沒有辦法,馬橋只好繼續開口:“請被告方委託律師注意自己的情緒。”

“法院方面沒有針對被告方當事人進行詢問,而是進行有依據的詢問。”

“關於這些法院方面,當然要了解完事實才能夠下準確的結論。”

“被告方律師不能以片面的行爲來指責法院,在此警告一次,再有下次驅離庭審!”

警告一次?

再有下次驅離庭審?

蘇白完全不樂意了,憑什麼驅離他?

他剛纔的話,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問題啊!

蘇白繼續開口反駁:“我想請問審判長驅離我,所依照的是哪一條法律法規?”

“法院方面具有庭審的干預權。根據法庭規則,審判長有權利對我進行處理,但是此前提是我干預到了庭審的正常秩序。”

“但是同樣.…”

“在本次訴訟當中我對我的當事人而言具有辯護權。”

“我爲我的當事人進行辯護,有什麼不對的嗎?”

“質疑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和指證環節是證明證據來源合法性的一條重要途徑。”

“我想請問審判長,在我剛纔的訴訟當中,是否對於本次庭審進行了干預,是否干預了庭審的正常流程?”

“我只是陳述了相關的事實依據而已。”

“按照一般情況來講,審判長首先要做的就是對證據合法來源的認定,而不是反過來對我方當事人進行詢問。”

“因爲這一點很有可能會影響到庭審的判決,等同於說影響到了我方當事人的法律權益。”

“作爲辯護人,我在此過程中行使對我方當事人正當的合法的辯護權,憑什麼對我進行警告?!”

蘇白的陳述,意思簡單明瞭。

說白了,蘇白之所以可以回懟他,是依照着法定程序。

並且.…

依照的是對委託人辯護權來對抗審判長在庭審上的干預權。

審判長在庭審上具有干預庭審進度和發言,以及其他權利。

但是在此過程中,無論是原告方當事人,還是被告方當事人的委託律師,都具有對當事人辯護的權利。

說白了就是辯護權與干預權的對抗。

在這種對抗過程中.…從事實進行出發,看誰的出發點更具有法理。

馬橋:“.…”

他進行警告一次,對方還較上真了?

馬橋心裡面不由得有些生氣,開口道:

“審判成員對於庭審具有干預的權利,被告方委託律師的發言,已經嚴重了庭審的進度。”

“所以請被告方委託律師,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時候,不允許進行發言….這一點被告方委託律師不清楚嗎?”

蘇白舉手示意:“審判長,我有話要說。”

“在剛纔我陳述的過程中,是行使辯護權,對於我方當事人的正當法律權益進行辯訴,爭取我方的法律權益。”

“通過辯護權來解釋,我剛纔的陳述完全沒有任何的問題。”

“我不理解爲什麼合議庭要針對庭審進度和庭審秩序來責令我不許發言.…”

“爲什麼不允許我發言?”

“….從法律的權益上面來講,我在行駛辯護權的過程中並沒有影響到庭審的秩序。”

“基於這一點,合議庭是從哪裡可以責令我不允許我進行辯護的?”

“我並不認可合議庭對我的處罰。”

“我申請合議庭撤銷對我的警告。”

既然在本次訴訟中法院方面這麼具有偏向性。

那麼幹脆直接點,他也不怕在庭審場上直接指證庭審的問題。

辯護權是當事人和委託人應有的法律權利和義務。

法律方面給予了法庭審判長的干預權,干預權是干預權,但是干預權也不能瞎干預。

你審判長作爲審判人員,可以對我干擾庭審進行警告,可是我正當的行使我的辯護權有什麼錯?

沒有錯!

如果你認爲我嚴重干擾了庭審進度或者其他事項,把我轟出法院,那麼你就拿出有力的證據!

這有力的證據不可以建立在我辯護過程當中,以沒有讓辯護人進行發言爲依據,把辯護人轟出去。

因爲這相當於剝奪了當事人委託人的辯護權。

這纔是蘇白直接硬扛審判長的最關鍵的一點!

在蘇白陳述完畢後。

合議庭上的馬橋一言不發,大約過了將近一分鐘的時間。

馬橋的目光從訴訟材料上移開,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委託律師,剛纔對於審判人員針對被告方當事人的詢問進行了打斷,被告方委託律師知道剛纔我詢問被告方當事人的目的嗎?”

“基於這一點,我完全有理由行使干預權!”

“警告不予撤銷!”

“請被告方委託代理人保持沉默,不得再繼續與本案無關的話題繼續陳述,在這裡進行提醒一次。”

馬橋在陳述完以後,不給蘇白任何的機會,敲響法槌繼續開口:“現在請各方進行法庭陳述。”

“請公訴人進行法庭陳述.…” 蘇白:“.…”

???

這是完全不給自己發言的機會了?

這是什麼意思?

對自己一陣呵斥完,然後就進行法庭陳述轉移話題?

離譜.…

看的出來,馬橋這是在維持作爲自己審判長的尊嚴。

更重要的是.…對於這場庭審,他不想讓自己再陳述下去了。

不過蘇白也沒有考慮太多,依舊在認真的準備着法庭陳述,微微擡頭看向公訴人的方向。

公訴人石秀傑也知道這一次的庭審有些麻煩。

所以在法庭陳述方面,必須要好好的表現。

至於從哪個角度進行出發,他也已經想好了陳述的角度。

整理了一下陳述的材料,石秀傑開始陳述:

“我方陳述內容如下:”

“首先,針對本次庭審,我方認爲,從證人證言的口供上面來講:”

“被告方當事人肖海博,僞證嫌疑確實。”

“首先,從證人證言的角度上面考慮,證人的證詞是依照事實所陳述的,並且證人作爲當時肖海博的委託人,在口供方面更具有針對性和準確性。”

“其次….肖海博作爲夏光明的委託人,在案件進行庭審和審理之前,多次對於夏光明有着誘導以及其他形式的引誘行爲。”

“對於當時的庭審案件,造成了一定的誤導性。”

“從這方面來講.…檢方認定肖海博具有僞證請法院方面進行判決。”

“推薦刑期,有期徒刑兩年。”

石秀傑陳述完畢,微微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而後將目光轉移到了蘇白的身上。

蘇白注意到了石秀傑的目光,完全沒有理會。

因爲對方的這一番陳述,在他看來,沒有太多的法律依據,能夠對肖海博進行控告。

“可能是認爲無論怎麼說,法院就會進行判決吧。”

蘇白在心裡默唸,保持着沉默。

同樣將目光落在審判長席位上,等待着審判長讓自己進行法庭陳述。

沉默數秒。

審判長馬橋低頭看着訴訟材料並開口:“現在請被告方當事人進行陳述。”

肖海博聽到馬橋的話,扭頭看向了蘇白:

“審判長,本次庭審由我方委託律師進行全權代理。”

“我申請由我方委託律師進行陳述。”

在一般的情況下,刑事案件進行全權代理很危險,因爲一不小心就會遇到翻供。

這樣就會對代理律師造成一定的影響,很有可能會形成僞證罪。

但是在這個案件中.…

肖海博作爲以前幫扶過蘇白的律師,所簽署的委託合同是全權代理委託合同。

對此。

肖海博相信蘇白,蘇白同樣相信肖海博。

審判長席位上,對於肖海波的要求,馬橋微微皺了皺眉,但是還是讓蘇白進行了陳述。

“現在請被告方委託律師進行法庭陳述。”

“好的。”

呼.…

聽到馬橋讓自己陳述,蘇白輕呼口氣。

這場庭審走到這裡,很明顯的看的出來合議庭具有嚴重的傾向性。

法庭陳述相當於只走了一個過程,因爲在審判長的心裡面已經有了主要的判定。

只不過.…

自己作爲委託人,並且作爲肖海博的好友,該陳述陳述,該爭取爭取。

實在爭取不了的,就換下一場.…二審。

理清這些思路後,蘇白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擡起頭開口陳述:

“關於本次的庭審,我方對於本次庭審中的檢方的控告表示很不理解。”

“檢方所依照的最大的證據就是證人的口供。”

“但是依照證人的口供,並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況且,關於證人最後提交的相關證據沒有進行質證。”

“沒有進行質證的證據是什麼證據?”

“屬於非法證據!”

“我不知道公訴人提出來以非法證據來進行對我方當事人的判定是什麼樣的想法。”

“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以非法證據對我方當事人進行判定有罪。”

“那麼就是法制的缺失!”

“摧毀的是法律的尊嚴,根本來源不合法的證據進行判決,這完全屬於一個冤假錯案!”

“審判長,我方的陳述完畢。”

蘇白的陳述,讓庭審現場陷入到了沉默。

這已經是屬於赤裸裸的打臉了。

判決有罪?

行行行,沒有任何的問題,但是伱判決有罪,需要拿出合法的證據,你相關的證據鏈吧?

什麼?

你拿不出來合法的證據?

那你判決什麼?

拿不出來合法的證據,那不等同於說以非法的證據進行判決,判決的結果也屬於冤假錯案嗎?

這一番陳述,完全是把合議庭成員架在火上烤。

讓其陷入到了爲難的境地當中。

如果說本次的庭審是不公開庭審.…那麼進行判決了,影響力還不會很大。

可是這場庭審是直播庭審,公開庭審,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注視着這場庭審的內容。

對於馬橋等合議庭成員來講,很難進行判定。

呼.…

馬橋低頭看着訴訟材料,一言不發,陷入到了沉默當中,心裡面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第479章 一條人命,就值一場酒飯?!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225.第225章 判決結果!情節特別嚴重!五年86.第86章 法務:馬老大,我們法務扛不住了85.第85章 敗訴的影響,其他遊戲工作室:給第9章 瘋了瘋了,南都銀行要輸?38.第38章 你有關係?!不早說?370.第366章 判決結果!情緒崩潰的被告方第501章 牛的很?直接判,頂個判罰!33.第33章 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來了慘痛的代價253.第253章 二審?行行行,我反手把你送進41.第41章 第五課:沒有絕對的正義279.第277章 舉報別人,自己反被抓了!177.第177章 李雪珍:大滿貫!216.第216章 對抗三方!執檢法!42.第42章 你還要檢方進行賠償?666207.第207章 確定有轉機?等待調查吧你!184.第184章 判決!無期徒刑!四年有期!(276.月度總結致歉164.第164章 審判長咋了?照樣送進去!450.第446章 震驚,突擊審查完畢,抓捕李小果!137.第137章 啥意思?法律是你寫的?第456章 法院審理,被告方的心態!132.第132章 小李興奮了!111,都進去!378.第374章 判就判了,再怎麼說都沒什麼其310.第307章 申請回避,多次抗議審判長判定339.第335章 以最高院指導行政複議駁回抗議369.第365章 法庭陳述:她不是知道錯了,是130.第130章 當庭怒懟第472章 法官的錘子落下來,小李:送人嘍!275.第274章 判定結果,合議庭成員的爭執。397.第393章 這一次打你臉了吧?不囂張了?第14章 這是一場誅心問答!204.第204章 還想要一套房?一毛錢都沒有!198.第198章 好傢伙!這法律條款算是被你研319.第316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麼東西!434.第430章 這陳述內容,怕不是要把人給直429.第425章 披露判決結果,全網抵制,被告70.第70章 小師妹,你幹嘛呢?128.第128章 你管這叫控告的直接證據?!359.第355章 最終判決:經典陳述,誰有錯?第481章 爲母報仇作爲殺人動機,合理嗎?!169.第169章 三方答辯,審判長:真猛!第28章 蘇律師,能把對方的女律師送進去嗎?371.第367章 結果落定,上訴控告女神探!130.第130章 當庭怒懟155.第155章 三連質問!你銀行憑什麼不負責43.第43章 先搞對方心態44.第44章 你頭鐵?和執法方鐵去吧!142.第142章 你告訴我,你這不是惡意控告?149.第149章 小李:繼續繼續,又進去倆!90.第90章 瞭解卷宗。李雪珍:送人送人,都398.第394章 法庭陳述,她只是個十週歲的小394.第390章 現實版“素媛”,網友的憤怒!191.第191章 反駁判定!提出異議!第519章 庭審,新的證據!125.第125章 後續影響,撤銷公訴人身份!221.第221章 扯什麼呢!來來來,你繼續辯?第466章 睡在一張牀上了!小李:看我主動!283.第281章 這麼搞是吧?行!送進去十年起143.第143章 還想再辯兩句?辯個錘子!177.第177章 李雪珍:大滿貫!354.第350章 證人陳述:世上只有一種病窮病40.第40章 庭審前夕387.第383章 判定完成,死刑跑不了了!314.第311章 最高檢介入也不行?小李:送進174.第174章 新的犯罪事實,二審:加刑!第460章 省高院態度,申請最高院指導!160.第160章 又又又送人,職務犯罪,提起公171.第171章 你說你無罪,所以你就是無罪的281.第279章 激烈辯訴,審判長的傾向!247.第247章 啥?你要把我送出去?駁回駁回第508章 不讓取保候審?我直接上手段!413.第409章 法律沒有三六九等,人有402.第398章 指定法院審理,塵埃落定,一個245.第245章 判定刑期無異議,送了十二個!326.第323章 經典提問,你沒有殺人的想法,277.第275章 法庭陳述完畢,判決結果!第461章 有最高院下達指導,勝訴判定!277.第275章 法庭陳述完畢,判決結果!320.第317章 庭審:外籍人員怎麼了?這是在394.第390章 現實版“素媛”,網友的憤怒!415.第411章 經典時刻,真相重要嗎?348.第344章 反轉控訴,小李:送進去!414.第410章 肯定有大魚啊!340.第336章 行政案件執行難?我反手提交監67.第67章 律所錦旗:王牌大律師!369.第365章 法庭陳述:她不是知道錯了,是215.第215章 後續爆黑料,濫用職權!144.第144章 基本判定:賀東昇無罪370.第366章 判決結果!情緒崩潰的被告方372.第368章 百分百破案率,這破案率怎麼來第5章 反手把銀行告上法庭382.第378章 消失的夫妻,死刑,被告全部死39.第39章 李律師,你也不想咱們輸吧?406.第402章 什麼也別說了,直接判定吧!187.第187章 辱母案,情與法的抉擇。254.第254章 證人誣告,控告律師:你想把我162.第162章 來了來了,不是你撞的,你爲什296.第293章 來自被告的質問,沒有證據法院
第479章 一條人命,就值一場酒飯?!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225.第225章 判決結果!情節特別嚴重!五年86.第86章 法務:馬老大,我們法務扛不住了85.第85章 敗訴的影響,其他遊戲工作室:給第9章 瘋了瘋了,南都銀行要輸?38.第38章 你有關係?!不早說?370.第366章 判決結果!情緒崩潰的被告方第501章 牛的很?直接判,頂個判罰!33.第33章 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來了慘痛的代價253.第253章 二審?行行行,我反手把你送進41.第41章 第五課:沒有絕對的正義279.第277章 舉報別人,自己反被抓了!177.第177章 李雪珍:大滿貫!216.第216章 對抗三方!執檢法!42.第42章 你還要檢方進行賠償?666207.第207章 確定有轉機?等待調查吧你!184.第184章 判決!無期徒刑!四年有期!(276.月度總結致歉164.第164章 審判長咋了?照樣送進去!450.第446章 震驚,突擊審查完畢,抓捕李小果!137.第137章 啥意思?法律是你寫的?第456章 法院審理,被告方的心態!132.第132章 小李興奮了!111,都進去!378.第374章 判就判了,再怎麼說都沒什麼其310.第307章 申請回避,多次抗議審判長判定339.第335章 以最高院指導行政複議駁回抗議369.第365章 法庭陳述:她不是知道錯了,是130.第130章 當庭怒懟第472章 法官的錘子落下來,小李:送人嘍!275.第274章 判定結果,合議庭成員的爭執。397.第393章 這一次打你臉了吧?不囂張了?第14章 這是一場誅心問答!204.第204章 還想要一套房?一毛錢都沒有!198.第198章 好傢伙!這法律條款算是被你研319.第316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麼東西!434.第430章 這陳述內容,怕不是要把人給直429.第425章 披露判決結果,全網抵制,被告70.第70章 小師妹,你幹嘛呢?128.第128章 你管這叫控告的直接證據?!359.第355章 最終判決:經典陳述,誰有錯?第481章 爲母報仇作爲殺人動機,合理嗎?!169.第169章 三方答辯,審判長:真猛!第28章 蘇律師,能把對方的女律師送進去嗎?371.第367章 結果落定,上訴控告女神探!130.第130章 當庭怒懟155.第155章 三連質問!你銀行憑什麼不負責43.第43章 先搞對方心態44.第44章 你頭鐵?和執法方鐵去吧!142.第142章 你告訴我,你這不是惡意控告?149.第149章 小李:繼續繼續,又進去倆!90.第90章 瞭解卷宗。李雪珍:送人送人,都398.第394章 法庭陳述,她只是個十週歲的小394.第390章 現實版“素媛”,網友的憤怒!191.第191章 反駁判定!提出異議!第519章 庭審,新的證據!125.第125章 後續影響,撤銷公訴人身份!221.第221章 扯什麼呢!來來來,你繼續辯?第466章 睡在一張牀上了!小李:看我主動!283.第281章 這麼搞是吧?行!送進去十年起143.第143章 還想再辯兩句?辯個錘子!177.第177章 李雪珍:大滿貫!354.第350章 證人陳述:世上只有一種病窮病40.第40章 庭審前夕387.第383章 判定完成,死刑跑不了了!314.第311章 最高檢介入也不行?小李:送進174.第174章 新的犯罪事實,二審:加刑!第460章 省高院態度,申請最高院指導!160.第160章 又又又送人,職務犯罪,提起公171.第171章 你說你無罪,所以你就是無罪的281.第279章 激烈辯訴,審判長的傾向!247.第247章 啥?你要把我送出去?駁回駁回第508章 不讓取保候審?我直接上手段!413.第409章 法律沒有三六九等,人有402.第398章 指定法院審理,塵埃落定,一個245.第245章 判定刑期無異議,送了十二個!326.第323章 經典提問,你沒有殺人的想法,277.第275章 法庭陳述完畢,判決結果!第461章 有最高院下達指導,勝訴判定!277.第275章 法庭陳述完畢,判決結果!320.第317章 庭審:外籍人員怎麼了?這是在394.第390章 現實版“素媛”,網友的憤怒!415.第411章 經典時刻,真相重要嗎?348.第344章 反轉控訴,小李:送進去!414.第410章 肯定有大魚啊!340.第336章 行政案件執行難?我反手提交監67.第67章 律所錦旗:王牌大律師!369.第365章 法庭陳述:她不是知道錯了,是215.第215章 後續爆黑料,濫用職權!144.第144章 基本判定:賀東昇無罪370.第366章 判決結果!情緒崩潰的被告方372.第368章 百分百破案率,這破案率怎麼來第5章 反手把銀行告上法庭382.第378章 消失的夫妻,死刑,被告全部死39.第39章 李律師,你也不想咱們輸吧?406.第402章 什麼也別說了,直接判定吧!187.第187章 辱母案,情與法的抉擇。254.第254章 證人誣告,控告律師:你想把我162.第162章 來了來了,不是你撞的,你爲什296.第293章 來自被告的質問,沒有證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