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極味居出來,一家三口上了馬車。
喬長順一臉肉疼,一頓飯吃了四十多兩銀子,天吶天吶天吶!
即使剛賣了豆乾方子也不能如此揮霍吧!
剛纔點菜的時候是喬小麥點的,他對那些飯菜的價錢沒啥概念,而且看喬小麥臉色不太好,所以他就沒多問。
早知道這麼貴,他一定會勸阻的!
心中正滴着血,他又聽喬小麥道,“去女兒閣。”
“啊?”喬長順一愣,懷疑自己聽錯了。
“去女兒閣。”喬小麥又說了一次。
“啊,哦哦,好。”喬長順回過神來,趕緊一揮鞭子,趕着驢車往女兒閣走去。
女兒閣,是白鹿鎮一家專門賣胭脂水粉和首飾的店鋪,莊綠荷和喬小麥以前幾乎從不用這些,所以他剛以爲自己聽錯了。
“多買點兒,你也是大姑娘了。”喬長順很快忘記剛纔的肉疼了,開始鼓勵喬小麥多花銀子。
他在心裡依舊在打着童三郎這顆村草的主意,喬小麥長的不差,若是再打扮一下,肯定會更吸引人的!
喬小麥聞言,敷衍的嗯嗯了兩聲。
待到了女兒閣,她隨意買了一盒胭脂,而後開始選首飾。
認真看了一會兒,她買了一支木簪。
簪子樣式很普通,通體烏黑,簪頭是雲朵形狀,上面鑲嵌了一朵紅色的絹花,絹花下面墜着一顆紅色的珍珠。
紅與黑,經典搭配。
但這並非是喬小麥選擇它的最終理由,喬小麥之所以選它,兩字:便宜。
她其實更相中一個白玉做成的步搖,上面的流蘇很漂亮,可是一個步搖竟然要十兩銀子,她捨不得。
沒辦法,她只能退而求其次選這個木簪:八百文。
這個價格昭示了那顆紅色的珍珠也是假的,不過沒關係,好看就成。
付了錢,從女兒閣出來,喬小麥又去了祥記布莊。
她選了塊料子,對着布莊的繡娘這樣那樣交代了一番,等出來時,十兩銀子沒了。
喬長順看得欲言又止。一下子花十兩銀子買一件衣服,這真不如多買一些胭脂水粉和便宜些的料子。
“行了,回去吧。”喬小麥正事忙完,準備回家。
“小麥啊,你這樣……”喬長順忍了又忍還是沒忍住,打算給喬小麥好好說一說這其中的道理。
喬小麥打斷他,“三日後,我得參加個廚藝比試,到時候那麼多人看着,我得穿的好看些。”
“廚藝比試?和誰?”喬長順愣了一下,忙詢問。
“和另外一個廚藝不錯的姑娘,贏了有銀子拿。”喬小麥言簡意賅,簡化細節。
真把實情說出來,喬長順這幾天別想睡安穩覺了。
“有銀子拿啊?那你好好做。”喬長順立馬轉了態度。
能讓喬小麥花這麼多銀子買衣服,那獲勝所得的銀子一定更多!
想到此,他很是關切的問道,“要不要先買點東西回去練練手?”
“不急,先回去吧。”
她自然是要準備東西的,不過不用買,她空間裡有。
呵,白芷趾高氣揚恨不能用鼻孔瞧她。
她會用事實,把白芷那盛氣凌人的臉蛋抽得腫成饅頭。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