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姓包而已,不是你們包家的人,這話是當年你們自己說的,或許,你是想着,讓她在逆境中活得更堅強,可是……你有見過當年十二歲的她,一無所有的在路上游蕩嗎?”
墨言豪回想當年的一幕,閉了閉眼,“穿着一隻鞋的腳,另一隻腳被磨得全起了泡……”
“墨言豪你食言。”
“食言什麼?”想起什麼,墨言豪呵呵一笑,“你是說當年那件事嗎?沒有關係,那麼就當我食言好了。我說過我會好好照顧她,以前是,現在是,以後……同樣會是。”
“我低估你了。”包中順冷冷一笑,旋轉輪椅,離開這裡。
墨言豪閉了閉眼,不讓自己去回想當年的事。
…………………
記者會結束了,事情結束了,接下來就是寶貝自己的戲份,扮無辜,扮可憐,扮那個被欺負還要微笑面對大衆的人。
那些娛記他們根本不管你說的話是真還是假,他們只關心你說的話有沒有看頭,能不能引起大衆的八卦欲。
她,或者是所有的緋聞,都只不過是大衆的生活調味品,引人發笑,打發時間罷了。
說什麼真的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的形象正面了,因爲負面那一邊全由凌彥承擔走了。
A市江河邊上,寶貝獨自一個人站在岸邊上,等着凌彥如約而至。
等了近十分鐘,纔看到他走來。
夜色下,凌彥一身休閒服飾,墨鏡也沒有戴,笑着朝她走來。
一切都結束了。
“你來早了。”他說。
她知道,她比相約的時間早了十來分鐘。
“明天就是頒獎典禮,緊張嗎?”他輕鬆地打開話題,陪她一同地站在江邊上。
寶貝搖搖頭,“沒感覺。”
聽到她這麼答,他挑了挑眼,“那麼在想些什麼呢?”
想什麼?想他爲什麼要這樣做,她又欠他人情了。
剛欲開口,凌彥卻忽地將她抱住,在她耳邊低語,“寶貝,對不起。”
“……”寶貝傻乎乎地讓他抱住,慢半拍的纔想起掙扎,“凌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