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小夢覺得自己弄死了兩名壞蛋,此生也算是值了,但是稍後又想,自己的命起碼值一萬名壞蛋的命,不對,應該值一千萬壞蛋的命,如果可以選擇的話,哪怕是一億人的生命來交換自己的生命,也是沒得商量的事。
剛剛飽餐一頓熱血,胃被撐大,有明顯擴張跡象,肚子鼓起了,精神進入一種奇妙的亢奮狀態,過分的興奮,過分的自信,有些飄飄然,無所畏懼,不久前的絕望和膽怯消失無蹤。
這就是熱血的神奇效果。
潘無道同樣如此,精神出奇的好,情緒高昂,已經恢復到滿血狀態。
寧小夢:“咱們去把製造黑霧的壞蛋揪出來,好好再喝一頓人血。”
潘無道:“我感覺喝不下了。”
寧小夢:“再過半小時,就會有胃口,實在不行的話,可以先把已經喝下去的血嘔吐出來,然後再喝一些新的血,這樣可以充分享受喝血的樂趣。”
潘無道:“據說古代有些闊佬就是這麼做的,吃過許多美味菜餚之後,用羽毛撓自己的喉嚨,把胃裡的食物吐掉,然後再去吃新上的菜。據說發財三代,纔會穿衣吃飯,可能就是這麼來的。”
寧小夢:“好惡心,爲何想到別人嘔吐,就覺得很差勁,而自己嘔吐卻理直氣壯似的。”
潘無道:“可能人都這樣。”
繼續前行了一段,大概由於太過興奮了,竟然忽略了危險的存在,甚至沒有留意附近有人,在經過一處岔道的時候,槍聲突然響起,一些子彈飛過來。
潘無道反應非常敏捷,視線的餘光看到黑暗中槍口的閃光之後立即拉着寧小夢往前衝,居然成功地避免了受傷。
寧小夢感覺到有一粒子彈擦過了自己的肋下,皮膚有些輕微的刺痛感,在衣服上留下了破洞,還有一粒子彈擦着小腿皮膚飛過,打爛了褲子。
她很生氣,因爲這身衣服是花了幾百元錢從折扣店裡買來的,自我感覺超良好,走在大街上很能吸引各種人的目光,但是現在,居然被打壞了。
無論多麼好的衣服,如果弄出破洞,那就基本完蛋了。
她想回去找開槍那傢伙算賬,卻被潘無道拉住。
“趕緊往前去,別停留,我們得繞到釋放黑霧的那傢伙背後,幹掉他,至於開槍的這個,就留給其他血族處理好啦。”他在快速奔跑的同時說。
她激動地說:“去逮住那個能力很強的大壞蛋,這樣好,活捉他,然後呢,我們也可以勒索一大筆贖金,不過在他被釋放之前,我會把他打成終身殘廢,每天吸他幾百毫升血,讓他器官衰竭,命不久矣。”
潘無道還保持着基本的理智,只是有些興奮而已,此時樂滋滋地說:“這主意不錯,只是想要實現恐怖有些難度,因爲那個能夠釋放黑霧的術士估計非常強。”
她:“難道我們倆聯手都打不過那傢伙嗎?”
他:“這事不好說,也許能打贏,也許不能,戰鬥是很複雜的事,沒有什麼公平的規則,運氣往往是關鍵的決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