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廳里人來人往,十分熱鬧,這裡是年輕人和孩子們的主會場,歡聲笑語充斥着整個大廳。
“哈哈哈,你太笨了,再來一次!”蘇歌站在娃娃機前蹦跳着鼓掌,像個小孩子。
“我都說了我從來沒玩過嘛!”羅必撇着嘴說道:“你玩了那麼多次,還不是啥都沒抓住。”
羅必確實從來沒有玩過這個東西,因爲從來沒有人帶他來過這裡。從他懂事起就一直在東躲西藏中,在打架鬥毆中過着夾縫中求生存的日子。
長大了之後更是沒有機會接觸這些東西,因爲秦漠永遠都有做不完的任務派給他。
“哎呦呵,不得了了是吧!”蘇歌一把挽起了袖子,拿起兩個遊戲幣就投了進去:“讓我來!”
蘇歌說着就開始握住方向杆,東搖西晃,好不容易固定住了位置。
“看好了哈!”蘇歌十分自信,看着這次的位置,她相信百分之百能夠抓到娃娃。
說着,“砰~”的一下按下了抓娃娃的按鈕。
只見,機械爪子徑直往下,抓起了一個小豬模樣的玩偶,蘇歌和羅必都緊張的看着那隻玩偶,生怕它掉下來,在心裡默默的祈禱着:不要掉!不要掉!
可是怕什麼來什麼,就在機械爪子快要到達出口的時候,突然爪子一鬆,讓人猝不及防,“啪~”的一下,小豬玩偶便又掉了下去。
“啊!”蘇歌像痛失了什麼寶貝一樣失聲大叫,倒是把羅必嚇了一大跳。
“你叫這麼大聲做什麼。”
“我的豬!哎呀呀呀!”蘇歌痛心疾首的叫道。
“我來。”說着便塞進去了兩個遊戲幣。
羅必還就不相信了,這麼個東西還能難住他不成。
“啪~”
幾乎沒有什麼準備,羅必便按下了按鈕。
“喂!你都不仔細看一下嗎?怎麼這麼草率就按了呀。”蘇歌再次痛心疾首,她可是很心疼那幾個遊戲幣的。
機械爪子一路向下,看似角度偏離的爪子,居然奇蹟般的再次抓住了剛纔
掉下去的那個小豬玩偶。
真是一種奇怪的感覺,羅必也感到了非一般的緊張,就怕那個小豬再次掉下去。
爪子一點一點的靠近出口,最後居然奇蹟一般的到達,將小豬放下,便從禮品口出來了。
“哇~”蘇歌再次鼓着掌蹦跳了起來:“羅必,你真是太厲害了!”
蘇歌欣喜的拿起那隻小豬,要知道這隻豬可是他們花費了不知道多少個幣才夾到的。
羅必看着蘇歌滿臉孩子般的笑容,一臉得意:“怎麼樣,我厲害吧?”
“厲害厲害!”
羅必看了看蘇歌手中的玩偶:“我就不明白了,明明幾塊錢的東西,花個幾十塊錢,費這麼大勁夾到,還把你樂呵的成這樣。”
“切,你懂什麼啊?”蘇歌舉着娃娃左看右看:“這夾出來的娃娃啊,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樣,就像是母雞孵出來的蛋一樣,這纔是有感情的娃娃!”
羅必翻了個白眼,果然還是小女生心性:“估計這些東西,也就只能哄哄你們小女生了。”
蘇歌並沒有理她,而是往一邊的玻璃彈珠遊戲走過去,這是一款根據音樂的節奏碰觸屏幕按鈕的遊戲。
蘇歌投進去了兩個遊戲幣,遊戲緊接着就開始了。
音樂響起,節奏也接着要打起了。蘇歌跟着音樂的節奏觸碰着屏幕,快了慢了都不行,觸碰的級別也分爲:good,great,perfect,不偏不倚,蘇歌每次都能在perfect的時候碰觸到。
雖然只是遊戲,蘇歌卻玩的十分認真。都是女人認真的時候最迷人,可羅必怎麼看蘇歌,怎麼覺得她可愛。
“沒想到啊,你還是個這麼有節奏感的人啊?”羅必調侃道。
蘇歌一臉得意:“哼,你不知道吧?我可是歌王呢!”
“哦?”羅必回答道:“這我倒是不知道。要不待會兒我們去KTV?我想聽聽歌王唱歌。”
“好啊,把這幾個幣玩完了就去。”蘇歌今天可是玩性大發,簡直是想把所有好玩的都玩上一
遍。
又玩了一會兒別的,兩人就一起去了KTV,蘇歌一下子就點了十幾首歌。
第一首是黃齡的《high歌》,意思是讓大家high起來。雖然只有他們兩個人,但是氛圍不能少啊。
“mountaintop,就跟着一起來,沒有什麼阻擋着未來。”
“deepingnight,就你和我的愛,沒有什麼阻擋着未來。”
勁爆的節奏響起,蘇歌的聲音也隨着音樂響起了。
羅必挑眉,蘇歌的聲音很有特質,雖然不似原唱,但卻和原唱一樣好聽,甚至比原唱更加讓人有感覺。
這本就是一首狂野又帶着一些嫵媚的歌,到了中段部分,蘇歌的聲音也嫵媚性感了起來,讓人渾身都麻嗖嗖的。
一曲完畢,羅必鼓起了掌:“不愧是歌王,真的是超級好聽,比原唱都好聽。”
“哈哈,真的嗎?我就說我不去參加《超級女聲》都浪費了!”羅必的誇獎讓蘇歌十分受用,她笑眯眯的說着自己的宏圖大志。
“我從小就特別喜歡唱歌,一直特別想參加《超級女聲》,可惜了,幾年前生病沒辦法參加,之後又去了老大那裡。”蘇歌語氣又失落了起來,隨後又像想到了什麼美好的事物一樣,揚起了頭,眼睛都在放光:“要不然我覺得我肯定會是一個火的一塌糊塗的歌星!”
“我也這麼覺得。”羅必看着蘇歌的模樣,認真的說道。
“哈哈,你也點歌嘛,別光我一個人唱。”蘇歌推着羅必來到點歌臺。
“我不會唱歌。”羅必不知道自己已經有多久沒有唱歌了,在他的記憶之中,自己似乎從來不怎麼唱歌。
“哎呀,我想聽嘛,唱一個唱一個。”
羅必被纏的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才點了一首《知心愛人》。
他記得這是他的父母最愛聽的一首歌,也是他印象最深的一首歌。他記得那時候,父母總是用這首歌深情對唱,而他總是笑着看着他們。
一家人的幸福,去而不復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