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一章 孫國康開張了(四)

緝毒行動不是其它任務,劉建業要求嚴格保密,甚至下封口令,這件事只有他、康海根、韓朝陽、樑隊及參與行動的兩個民警和反扒隊員知道。

去外地辦案要去分局開介紹信,有介紹信才能請兄弟公安機關協助。

康海根負責辦手續,一吃完就驅車去局裡。

劉建業和樑隊叫上剛換上便服,收拾好行李的老胡先去朝陽社區居委會,給吳偉等參戰人員通報案情佈置任務。

韓朝陽像沒事人似的在所裡又等了一會兒,一直等辦案民警對喬佩明冒用他人身份證的行爲作出治安處罰,等急於脫身的喬佩明老老實實繳納完罰款,才同孫國康一起順路把喬佩明帶到長途汽車東站。

“我說沒癮,被抓過之後就沒溜過你們還不信,又去驗尿,耽誤我一下午!”尿檢順利過關,喬佩明又嘚瑟起來,坐在後排喋喋不休地發起牢騷:“不就是罰款嗎,早點罰不就得了,幹嘛折騰人。現在估計沒車了,要麼去火車站,要麼住旅館,就算去火車站能買到火車票,到北京一樣要住旅館……”

“叨叨什麼,我們是依法對你進行檢測的,不服氣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什麼行政複議?”

“就去投訴我們,找上級機關要個說法。”

“投訴你們,當我不知道,你們是一夥的,官官相護!”

“喬佩明,就你這態度,我看對你的處罰可能太輕了。”韓朝陽擡頭透過後視鏡看了他一眼,冷冷地說:“你冒用他人身份,按規定最高可以罰你一千,甚至可以拘留你十天,考慮到尿檢結果顯示你確實沒吸,冒用他人身份證只是爲出行方便,不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只罰了你五百,你還在這兒沒完沒了,是不是想回去?”

“好啦好啦,我不說行了吧。”

“這就是了,得了便宜要賣乖。”

快到汽車東站時收到一條短信,劉建業親自發來的,內容是“晚飯做好了,早點回來吃飯”,這是事先約定的暗號,代表一切準備就緒。

韓朝陽不動聲色把車開到車站安檢口門口,關掉引擎,解開安全帶,回頭道:“走,跟我們去一下警務室。”

“還去,韓警官,罰款我也交了,尿檢也去做了,你們還想怎麼樣!”

“你用的那張身份證被沒收了,沒身份證你怎麼買車票住旅館?”韓朝陽狠瞪了他一眼,接着道:“而且你要去的是北京是首都,北京查多嚴,沒身份證別說買不到車票上不了去北京的車,就算能上車到了北京你也寸步難行。”

喬佩明倍感意外,下意識問:“你們給我補辦?”

“現在是可以異地補辦身份證,但不是申請了就馬上能辦出來的,要等十五個工作日。而且我們是治安民警,不是戶籍民警,給你辦不了這個,只能給你打個證明,有個證明你就可以在東站買票,可以在東站乘坐長途客車去北京。”

“去火車站呢?”

這樣的情況韓朝陽也是第一次遇到,推開車門道:“我們開的證明在火車站不一定管用,不過你可以試試,如果售票員說不行,你可以找車站派出所,車站派出所會給你開證明。”

“你們開的證明他們不認?”

“我們是地方公安,他們是鐵路公安,雖然都是公安,但不一個系統。”

喬佩明提着旅行包邊跟着走邊問道:“韓警官,我去火車站派出所開證明,他們一查就能查到我有案底,會不會又帶我去驗血驗尿?”

現在知道吸毒留下案底有多麼可怕了吧,韓朝陽忍不住笑道:“有這個可能。”

“可是我剛驗過!”

“是剛驗過,我們知道,人家不知道啊。”

“你們可以給我證明!”

“這怎麼證明?”老胡和吳俊峰都準備好了,讓他從東站走比讓他從火車站走好監視,韓朝陽當然不會讓他去火車站買票坐火車,轉過身愛莫能助地說:“剛纔說的很清楚,鐵路公安跟我們不一個系統,我一個小民警打電話去人家不一定信,更不可能因爲你這點事請局裡出面跟鐵路公安處打招呼。”

耽誤了一下午,喬佩明急着去北京,急切地說:“不是有檢驗單嗎,我在戒毒所看見了,把檢驗單給我,我可以用檢驗單證明!”

“檢驗單不能給你,所裡要存檔的。”韓朝陽推開警務室門,又回過頭緊盯着他說:“而且有檢驗單也只能證明在檢驗之前幾天你沒吸毒,從戒毒所驗完尿出來已經一個多小時,等你趕到火車站差不多兩個半小時,誰知道你有沒有在這兩個半小時內吸。”

這就是變着法折騰人!

喬佩明不想再被鐵路公安帶去做尿檢,只能愁眉苦臉地說:“好吧,我不坐火車,還坐汽車,晚上在附近找個旅館住一夜,明天坐第一班車去北京。”

“附近有便宜的旅館,我給你開證明。”

……

一切都很順利,至少可以確保喬佩明在燕陽期間離不開花園街派出所“緝毒專班”的視線。

目送走喬佩明,在汽車站出站口等了十幾分鍾,劉建業的電話到了,只聽見他在那頭笑道:“朝陽,你知道他住哪兒去了嗎?”

“住哪?”

“你們社區的青年旅社,可能覺得離車站近,剛辦好入住,剛進房間。”

“這麼巧。”

“附近就這幾旅館,上網一搜就知道遠近,從現在開始就交給老胡和吳偉了,我先回去,晚上沒什麼事你也抓緊時間打個盹,身體是革命的本錢,不能因爲年輕就把身體給累垮了。”

“謝謝劉所關心,我再等會兒就回去。”

晚上沒有長途車出站,只有長途車進站。

孫國康剛纔在廣場上轉了一圈,不知道韓朝陽跟劉建業通過電話,一走過來就嘀咕道:“韓大,我越想那個喬佩明越可疑,怎麼就這麼放了!”

“我們是人民警察,要依法辦案,不能知法犯法,沒證據只能放人。”

“可是他冒用他人身份證據確鑿,怎麼就罰五百!”

“想不通?”

“我是想不通,他態度多惡劣,像他這樣的應該重罰。”

韓朝陽遙望着冷冷清清的公交站牌和出租車上客點,微笑着解釋道:“你以爲所裡不想多罰點,雖然現在沒罰款任務,但多罰點肯定比少罰好,但一級有一級的權限,所裡只能罰五百,罰一千要分局審批。大過年的,所裡抽不出人去跑審批,治安大隊就兩個人值班大晚上也不一定能辦下來。”

孫國康怎麼也沒想到會是這個原因,驚詫地問:“怕麻煩?”

“不是怕麻煩,這是考慮到工作效率。”韓朝陽笑了笑,走到警車邊拉開車門道:“你現在可能覺得跑一趟沒什麼,等幹一段時間就知道跑審批不只是麻煩,而且真影響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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