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維遠被尤斯佳這話給問住了。
其實他想的是這些花能剛好裝一車的庫裡南,最近他上下班如果自己開車的話,比較喜歡開這車。
結果把花運送過來後,纔想起來英靈殿車內的空間本來就不大。
他帶來的鬱金香,幾乎將整個車裡都裝得滿滿當當,壓根就沒有給尤斯佳留下一點能坐進去的位置。
現在被尤斯佳提出來,孟維遠也傻眼。
尤斯佳沒錯過孟維遠眼中的怔忪,雖然只是一閃而過。
她忍不住笑出聲。
沒想到看起來靠譜的男人,在做浪漫的事情的時候,還是會有不靠譜的時候。
不過,她反而覺得這樣的孟維遠倒是有那麼幾分可愛。
“我覺得這樣放着也挺好看的。”尤斯佳說,“你開車了嗎?”
孟維遠顯然鬆了一口氣,他就怕自己好不容易親手想要帶給尤斯佳的驚喜就這麼被自己搞砸。
“開了。”孟維遠說,他今天都還要接尤斯佳出門吃飯,當然開車過來。
“那不然就把車先留在這裡?”尤斯佳問。
要是兩人回家,一人開着一輛車出去吃飯,那纔是有點奇怪。
孟維遠還沒說什麼,尤斯佳又皺了皺眉,“不行,那我的花怎麼辦?!”
孟維遠見她爲了一車花苦惱的樣子,一時間也不知道應不應該告訴她,其實家裡也準備有這樣的驚喜。就算是今晚尤斯佳不開車回去,她也能在滿屋子的鬱金香裡入睡。
“而且,會悶壞吧?”尤斯佳嘀咕着說。
孟維遠見不得她這麼糾結的樣子,開口道:“鮮切花本來也保持不了幾天的時間,會枯萎。”
能讓尤斯佳看見盛開的時候最漂亮的一幕,這些花就已經完成了它們漂洋過海的使命。
尤斯佳跺了跺腳,她當然知道鮮切花的花期很短,但這是孟維遠送給自己的,她有點捨不得就這麼快讓它們失去光彩。
“……可是你送的啊。”尤斯佳小聲嘀咕着,不像是在對孟維遠說話,反而像是在自言自語。
但這話還是被孟維遠聽見了。
孟維遠摸了摸她的腦袋,“那以後天天都送,天天都可以看見新鮮的。”
孟維遠也是在說完這話的時候,才忽然意識到自己這段時間是不是對尤斯佳太忽略了。
他知道尤斯佳喜歡驚喜,喜歡禮物,喜歡所有浪漫的一切。但是在結婚後,他能給她的浪漫並不多。
偶爾的出門陪伴,偶爾的驚喜,是他做得太少。
“下半年你有沒有想去哪裡玩的地方?之前不是想去阿爾卑斯滑雪?還想去嗎?”孟維遠忽然說。
尤斯佳不知道他從買花的話題怎麼就轉變到了要去滑雪,她一臉迷惑,“你不忙嗎?”
孟維遠:“抽出來幾天時間還是有的,先前不是說了要補蜜月嗎?雖然不能一次性補個完整的一個月,但是三五天的時間還是足夠的。”
尤斯佳被孟維遠帶着朝着不遠處的黑色庫裡南走去,她腦袋裡還在想着剛纔孟維遠的話。
“算了,太遠了,就幾天時間太趕了吧?不然就去海島?附近的就行。”尤斯佳說。
孟維遠走到車跟前,替尤斯佳拉開了車門,在副駕駛的位置上,還有一束大大的鬱金香。
進口的翻瓣白色鬱金香,簡單又大方,漂亮至極。 尤斯佳眼裡露出明顯的驚喜,顯然是沒想到孟維遠竟然還有準備。
孟維遠笑了笑,然後回到剛纔尤斯佳的提議,“想去海島?”
“嗯,國內的,或者就東南亞那邊,飛過去也方便,時間短,我們玩的時間就可以多一點呀。”尤斯佳抱着花說。
孟維遠繫好安全帶,“還記得上次胡寶珊婚禮嗎?”
“怎麼啦?”尤斯佳隨口問。
“算一算時間,海島上的花應該也開了,想去嗎?”孟維遠說。
尤斯佳的腦袋裡忽然就閃現了好幾個畫面。
她當初覺得胡寶珊在海島上的婚禮很漂亮,湛藍的大海,嬌豔欲滴的鮮花,一切看起來就很夢幻。
當時孟維遠便問她,想不想要。
她覺得爲了自己的一時興起,有點太大費周章。
但是現在,對上孟維遠的那雙眼睛,尤斯佳忽然意識到,孟維遠好像真去做了。
在私人海島上,種上滿滿的鮮花。
現在花開,他邀她一同前去度假。
車廂裡有片刻的安靜,兩人都沒有說話。
尤斯佳像是在消化這一事實,她看着身邊人的眼睛,好像還覺得有點不敢相信那般,確認似地問:“你真的種了花嗎?”
孟維遠的反應很平靜,“嗯,你不是喜歡嗎?”
“我喜歡你就要去做啊!”尤斯佳不由就笑了,眼裡亮晶晶的,看着孟維遠的時候,眼神簡直不要太專注。
“嗯。”孟維遠點點頭,海島買來原本也是準備度假用的,他沒什麼特別的喜好,現在尤斯佳既然羨慕別人婚禮上的海島有那麼多的鮮花,他當然不會讓尤斯佳只能羨慕別人。
婚禮只是一時間的,但是養護種植在海島上的鮮花卻是能讓尤斯佳這一輩子想看都能看見的。
孟維遠剛點完頭,忽然就感覺到脣瓣上一熱。
尤斯佳直接解開了安全帶,從副駕駛的位置上傾身過來,在他的脣上一吻。
太喜歡了!
尤斯佳心想。
“獎勵!”她說。
她笑眯眯地看着孟維遠,正準備撤離時,忽然就感覺到後頸一重,像是被人摁住,然後整個人也都像是隨着後頸處傳來的這一股力道,猛然一下,向前靠近。
“這還不夠。”
孟維遠的聲音也是在這一瞬間落進了尤斯佳的耳朵裡。
如果沒有之前尤斯佳自己主動提出來的“獎勵”的話,孟維遠可能還不會想到這一出。
可是老婆都已經說了,這是獎勵,他怎麼可能不好好索取一番?
孟維遠帶來的這個吻可比尤斯佳那像是蜻蜓點水的輕吻毫不相同。
尤斯佳的吻帶着幾分安撫和獎勵,只是像是跟孟維遠碰了碰脣,但孟維遠卻兇猛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