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語棠迴應得豪邁。
餛飩西施臉一紅,先是看向齊子皓,“我早已經有這念頭,即使不跟着七七娘走,我還是會結了這家店的。”
頓了下,又怪不好意思地囁嚅着說,“二位叫我鶯鶯吧,西施二字,我當不起。”
就這樣,餛飩西施,哦,不,是鶯鶯,餛飩店結業,鶯鶯跟着白語棠走,臨分別前,齊子皓還一臉擔憂。
但見二人並沒有任何顧慮,嘻嘻哈哈的,就差沒當場認起姐妹來,搖搖頭,便隨她們去。
大街上,鶯鶯邊走邊問,“七七娘,你今日出來是做什麼?”
白語棠一敲腦袋,怎麼就把正事給忘記了呢?“啊,我差點忘記了,我要去取我的鉛筆。”
“錢幣?”
“不是,鉛筆,用炭做的筆,寫字用的。”
鶯鶯糊塗了,雖然她識字少,但是也有常識的好不好,“寫字用的不是毛筆嗎?”
白語棠驕傲的小下巴一揚,“說你不懂的,跟着我去看就是了。”
兩人取了筆,一路上鶯鶯還在爲剛見識到的鉛筆,驚歎不已,白語棠給她講了下鉛筆的方便,並且,順帶提了下自己要去學院當夫子的事情。
鶯鶯立即表示無限的崇拜。
要知道,雖然這個世界重男輕女的思想不嚴重,亦沒有哪條法令規定了女子不準拋頭露面,但是,官場上的清一色的是男人,而且,歸根究底,男尊女卑的思想還是存在人的心中的,白語棠要去做夫子,那是千萬女子的驕傲。
鶯鶯與有榮焉,兩人路過一條長街,前面一羣小孩子手拉手在唱歌。
白語棠開始顧着跟鶯鶯講述她的計劃,並沒太大在意去聽,等走過去了,孩子們稚聲稚氣的嗓音鑽入腦袋,她突然腳步一滯。
鶯鶯走着走着,發現身邊不見人,一驚,回頭,就見白語棠樣子呆呆地望着不遠處一羣小孩。
她走回去,順着她的視線看過去。“怎麼了?”
“你聽。”
鶯鶯側着耳朵聽。
沒什麼特別的。
“有什麼啊?不就是小孩子在唱歌,你沒聽過嗎?”
白語棠神情有些不可思議,“你也聽過?”
鶯鶯張了張嘴,仔細一聽,“這首童謠倒很新鮮,我沒聽過的。”
她回話的時候,白語棠已經迫不及待地快步走過去。
鶯鶯在身後叫她,“噯,七七娘,你去哪?”沒見回頭,趕緊跟上去。
孩子們還在笑嘻嘻地圍着個圈圈大聲唱。
“青菜青,綠瑩瑩,辣椒紅,像燈籠,媽媽煮飯我炒菜,爸爸種菜我捉蟲,好孩紙愛勞動,人人叫我好兒童……”
“小鬼,這首歌誰教你們的?”
一羣小孩停下來,看着臉色泛紅的白語棠,不滿地蹙起眉頭,“我們不叫小鬼。”
白語棠深吸一口氣,“不是小鬼的小鬼,這首歌誰教你們的?”
小孩個個鼓起腮,年紀稍長的那個看了看夥伴們,最後看着面前的女子,“是前面那個酒樓的店小二教我們唱的。”
“店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