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靜的房間內,林軒逸擁着如歌,兩人都沒有開口說話,呼吸中都帶着些許小心翼翼的味道,生怕一個不小心,就打破了兩人之間這種帶着些許曖昧與溫情的畫面。
不知道就這樣相擁着多久,林軒逸才鬆開了懷裡緊抱着的女人,抓着她的肩膀,讓她面對着自己,看着她的眼睛道:“如歌,當年我沒有和她發生任何事情,我知道你回來過,但是你沒有看到實情。”
如歌因爲被他抓着肩膀,所以被迫擡頭看着他的眼睛,看着他認真的表情,以及異常真誠的眸光,她的內心開始動搖。
其實那件事,這些年她已經選擇性的不再去想,也許是鴕鳥心態,但是這麼多年沒見,那件事給自己帶來的衝擊,早就已經變得很淡了,時間,不管怎麼說,始終是一劑良藥。
當然了,對於某些刻骨銘心的痛恨,時間只會讓它越來越清晰,絕對不會消散在時間的長河裡面。
所以她恨安定邦,那種仇恨隨着時間的流失,越發的明顯。
“我知道了。”
伸手,推開了緊握着自己肩膀的手,如歌的情緒並沒有多大起伏,只是簡單的說了一句,便自顧自的坐在了沙發上。
林軒逸看着她的態度,一時間還真沒捉準她的心思,看着她坐在了沙發上,自己也隨即在她的對面坐了下來。
“這五年,你去哪裡了?”
剛纔她沒有否認,林軒逸就當她是默認了。
如歌知道這個時候再否認也沒意思了,這才認真的打量起了坐在對面的男人。
一身精緻高檔的GUCCI西裝,品味和五年前一樣,絲毫沒有改變,歲月並沒有在他的臉上留下過多的痕跡,他依舊如五年前般,完美的讓如歌移不開視線,只是如今的他身上,更多了一樣讓如歌心跳加速的氣質,那便是沉穩和內斂。
五年前,林軒逸雖然手握一個大公司,但是不管他怎麼掩飾,眼睛裡面,年少輕狂的意氣風發是掩蓋不住的,但是五年後,臨近三十歲的關卡,整個人的氣質都改變了許多,年少輕狂的不沉穩早就看不見了,如今的他沉重內斂,已經成功轉型爲一個成熟的魅力型男了。
在如歌打量林軒逸的時候,對面的人也認真的打量起了她來。
五年的時間,讓如歌脫去了青澀單純,如今的她,渾身都散發着成熟女人的魅力,絕美的五官,因爲少了單純,多了一絲沉穩,爲她平添了幾許性感的成熟韻味。
收回視線後,如歌看着林軒逸,也許是剛纔他的話解開了她的心結,讓她在面對他時,少了繼續不自在。
“這幾年都在英國,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對於他的問題,如歌並不打算全盤托出,自己不再否認,
不代表自己想做的事情,也要告訴他。爺爺的事情,她只想自己一個人來完成,因爲這是安家的家事,也是自己必須去做的事情。
五年的時間,就換來了她兩句不鹹不淡的話,林軒逸內心隱隱起了怒火,但是他看着如歌,內心的火焰就慢慢消退了。
這五年,她到底在做什麼,又到底是在做什麼重要的事情,能讓她在這五年內幾乎消聲遺蹟的重要事情,到底會是什麼?
他想問,但是看如歌的表情,是絕對不會說的,一時間,一種不被信任的感覺充斥着他的內心。
他想質問,卻發現自己根本沒有權利這樣做,只能沉默的坐着,內心的難受,就像螞蟻一樣,不停的啃噬着他的神智。
五年後再見,之前橫隔在他們之間的莫憐死因,已經變得不再那麼重要了,活人和死人的戰爭,在如歌離開五年後,有了明確答案。
這五年,林軒逸還是經常回去莫憐的墳前,但是心態卻已經平緩了許多,會和她絮叨一些瑣事,卻已經很少會半夜酒醉開車來墳地,那件掛滿了莫憐相片的公寓,也只是偶爾纔去一次,他沒有忘記莫憐,但也知道,如今在自己心裡,如歌的位置已經變得更加重要了。
一個人心裡如果裝了兩個人,那麼就一定會有一個重要一個次要,五年前,在林軒逸心裡,如歌是次要的,林軒逸爲了莫憐,可以無視如歌所有的付出,可以完全壓下自己對如歌的感情,用盡全力將她推離自己,不讓她將自己心裡莫憐的位置擠走。
但在如歌失蹤後,她什麼都沒做,卻成功在林軒逸心裡佔據了主要位置,人就是這樣,只有失去過,纔會懂得珍惜,可很多時候,你想珍惜的時候,不代表對方還會等在原地。
看着林軒逸沉默的樣子,緊皺的眉頭,好像在想什麼讓人爲難的問題,換做平時,如歌肯定會去猜測他此時在想什麼,只是如今的她已經不再是以前那個單純的姑娘了,她並不想多花心思去猜測他的內心,尤其是怎麼猜也不一定猜的出出來時,只會讓自己跟着堵心。
房間內,安靜的就剩下兩人的呼吸聲,林軒逸和如歌,都沒打算主動開口,五年沒見,心裡雖然堆積了許多的話,但當真正面對時,才發現,想說的話堆積的太久,久到讓人忘記要怎麼去說。
林軒逸走的時候,如歌沒有起身,只是安靜的看着他打開房門,從房間裡面走了出去,然後就感覺自己整個人都軟了一樣,癱在了沙發上。
雖然剛纔面對林軒逸時,她顯得很淡然,但是他剛一離開,渾身的力氣就像被抽光了一樣,靠在沙發上,連動一根手指頭的力氣都沒有了。
沒有人知道剛纔她在林軒逸沉默不語的時候,要花多少力氣才能維持自己表面的平靜,
她可以對任何人表現出冷靜理智的一面,卻唯獨在面對林軒逸時,情緒總是容易失控,可她不願意讓他看到自己這麼軟弱,不想讓他知道,就算過了五年,自己在他面前,依舊沒有成長。
林軒逸出門後,腳步急促的離開了,那種壓抑又陌生的氛圍,讓他覺得很不舒服,他沒有想過,他和如歌會走到這一步。
看着她淡然的樣子,就像在她心裡,自己早就已經變得不再重要般,讓人心裡堵得慌,他想過無數次見面的情景,卻唯獨沒有想過會是這樣的。
走出酒店,看着夜空下的喧鬧城市,林軒逸突然覺得心裡很是悲哀,擡腳,就準備朝自己的車子走去,卻在半路停住了腳步。
原來在酒店對面,有一家粥品店,聞着就算隔着一條街道,依舊芬香四溢的味道,林軒逸突然改變了注意。
酒會是七點半開始的,一般參加酒會的人,都不會吃晚餐,想到這裡,他立即擡腳,走上了一旁的人行天橋。
當他再次出現在如歌的面前時,看着他手上提着的外賣盒子,如歌的眼睛裡面,感動一閃而過。
剛纔她坐在沙發上,林軒逸離開已經半個小時了,她剛準備起身去沖涼,換掉身上這套衣服時,卻聽見了門鈴響。
這個時候,能來找自己,知道自己住在這裡的,也只有喬治了,她沒有任何遲疑的打開了房門,卻在看到門口站着的人時,愣住了。
原本以爲離開的人,居然提着一看就是外賣的盒子站在自己的面前,讓她怎麼不驚訝!一時間都沒反應過來。
看着呆愣着看着自己的女人,林軒逸勾起脣角,露出一個淺笑道:“剛出鍋的熱粥,快點進來喝吧!”
說完,也不等她說讓自己進去,就提着東西,越過她的身子,走到了房間裡面。
如歌呆呆的將門關好,跟着走了過去,林軒逸已經小心翼翼的將東西都拿出來,擺在了桌子上。
“快吃吧!今晚肯定還沒吃東西吧!這是你最喜歡的鮮蝦粥。”
說完,將自己面前的粥盒推到了如歌的面前,看着冒着熱氣的粥盒,如歌的眼角有些微潤。
看着散發着熱氣的粥盒裡面,一隻只鮮美的蝦子,這些東西,她已經好多年沒吃過了,在英國,就像是爲了刻意迴避想起國內的事情,她很少吃中餐,何況還是要花時間的鮮蝦粥,所以現在看到擺在自己面前的鮮蝦粥,突然就感動了。
五年了,沒想到他居然還記得。
“吃吧!”
將湯匙放在她的手上,林軒逸假裝沒有看到她感動的樣子,低下頭,吃起了自己的粥。
小心的吹過之後,小心的將粥放到自己的嘴巴里面,如歌吃的小心翼翼,熱淚盈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