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芳不能離開,她更不想就此離開,她要奪回屬於自己的一切,她要讓陸世昌身敗名裂,她要在陸世昌爬得最高的時候,狠狠的把她拽下來,摔得更慘。
此時陸芳心中被壓制多年的仇恨,被陸世昌的冰冷,全部激放出來。
“我不會走。”陸芳笑了,平復了自己的心情,回答着陸世昌的話。
說罷,陸芳心中估又量着,接着道:“不管你多少次要送我走,我都會想辦法留下來,除非,你殺了我這個見不得光的私生女。”陸芳說得並不是一時的氣話,她要留下來,把陸世昌和陸琪這些年給她的痛苦一併還回去,這樣,她才能安安心心的走,風光的走。
陸芳的話,讓陸世昌微微的愣在了那裡,他神色變了變,轉過頭,目光停在陸芳的身上,伸手,毫不猶豫的伸手給了陸芳一把掌,冰冷的聲音,再次響起:“那你就和你媽一起留。”陸世昌在警告陸芳,若她不走,孫明珠,就不再是陸太太。
陸世昌知道,陸芳最害怕的是孫明珠當不了陸太太,陸世昌還知道,陸芳是個孝女,不願意看着自己的媽媽痛若,陸世昌容不下陸芳,陸琪也容不下,所以,陸芳得走,永遠也別回來,纔是最好的。
一把掌打在陸芳的臉上,火辣辣的痛,陸世昌下手並不輕,陸芳的臉上,可以看到清晰的五指紅印,在她白皙的臉上,顯得是那樣的突兀。
臉上痛得讓陸芳想哭,卻又她更加看清了陸世昌的面目,讓她倔強的不想落一滴淚,淚水對於陸世昌而言什麼都不是,所以,她不會,永遠也不會當着陸世昌的面前哭。
“我並不想您公開認我,我只是想留下來,您那麼疼陸琪,就不能分一點點愛給我嗎?”陸芳說到這裡,自嘲般的笑了笑,這樣的話,她說過多少遍,可是陸世昌,一個字也沒有聽進去過,她只是想陸
世昌把她當女兒,分一點點父愛給她,可是,在陸世昌眼裡她什麼都不是,連一個普通人都不如。
她的存在,就像陸世昌的仇人,容不下。
陸世昌聽到陸芳的話,原本一臉冰冷的臉色,微微的緩和一下,看着陸芳眼中的未落下的淚水,安慰似的對陸芳道:“爸爸是愛你的,但是你不能留。”陸世昌說到這裡,嘆了口氣,接着道:“明天我讓老劉送你上飛機,要聽話,乖。”陸世昌說到這裡,拍了拍陸芳的頭,沒再說下去。
他對陸芳,就連多說幾句安慰的話都不願意,那怕是上一句說得是疼愛的話,下一句,便讓會告訴陸芳他的目地。
這便是陸芳爲什麼這樣痛恨陸世昌的原因,他連多哄騙她幾句,都不願意,在陸世昌的眼裡,最愛的女兒,只有陸琪。
每天琪琪,琪琪的叫着,多麼動聽,多來喜愛。
而她呢,陸世昌從來沒叫過她一句:芳芳。
就連看她一眼,都是滿眼厭惡。
她單名芳,其實對陸世昌而言,就是煩的意思。
她永遠也忘不了,自己到七歲都沒有上戶,沒有名字。她的媽媽,一直等着陸世昌給她起名,而她,則一直被人叫着野種度日,從出生到七歲,她都一直生活在哪幽黑深暗的巷子裡,幾乎沒見過巷子外的陽光,她是野種,陸世昌的野種,沒有戶籍的野種。
而在她七歲那年,好不容易等來陸世昌給她起名,陸世昌卻只說了一個字,煩。
對,就是一個煩字,陸世昌很煩她的存在,不知如何安置,說了一個煩字,便轉頭離開,不願意多停留半分鐘。
而很久很多久以後,陸芳第二次見到陸世昌,是陸世昌出來視查。她想張口叫爸爸,卻被人狠狠的推開。
“哪家的野孩子。”推開她的人是這樣說的,
目光中滿是鄙夷。
煩字並不好聽,陸芳雖然年紀小,不懂太多,卻也知道,煩字不應該是一個女孩的名字,所以,她的媽媽爲她取了諧音字,芳,芬芳的芳。
“我知道了。”陸芳心中百轉千回,即便她不想離開,嘴上還是答應了陸世昌的話,但就算她真的離開了,她還是會回來的。
陸世昌的車子,開到一處無人的拐角處,停了下來,坐在陸芳身邊的陸世昌,看了看陸芳,從皮夾裡拿出了兩張一百元,放到了陸芳的手中,平靜的道:“我就不送你回去的,自己打車回去,明天早上我讓老劉去接你,要聽話。”陸世昌說到這裡,倒是不顧陸芳拿沒拿穩那兩百塊,自顧的鬆手,轉而收起了自己的皮夾。
兩百塊,對每月零花錢過百萬的陸琪而言,微不足道,對每月只拿着幾百塊生活費,艱難上大學的陸芳而言,卻像是有千金重,她揣緊了那兩百塊,不敢鬆手。
陸芳還住在巷子裡的時候,就綴過學,沒上完高中,爲了補貼家用,出來打工。
不過,後來孫明珠嫁給陸世昌,她又復學了,直接上了大學,卻在拿幾次全系倒數之,被所有人都嘲笑後,她便又綴學了。
她曾經努力在週考月考上進步,可在老師的眼裡,卻從來不承認她的進步,流言蜚語的,壓得她透不過氣,所以,她不再去學校,找了份工作,希望不再受人冷言冷語,以自己的力量過活,然而她的這些想法在陸琪的面前,卻又是顯得那樣的微不足道。
她當過服務員,碰上陸琪,工作丟了,賣過花,遇上陸琪,花被毀了,她甚至掃過大街,卻依舊抵抗不了陸琪的力量,更被陸世昌狠狠的罵了一頓,說她不應該丟了他的面子。
陸琪是故意的,故意讓她難堪的,可是,面對陸琪的挑釁,她連半分反坑的力量都沒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