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並不完美的方案

爲什麼說是洪建國的自信呢!其實這倒也不難想象,洪建國身爲中津市市長,從級別上來說那也是正兒八經的正部級幹部,可是在比黨內排名的時候,卻又顯得十分尷尬,方時雲的黨內排名肯定是在洪建國之上的,想一想,你一箇中央委員要和一個政治局委員比,那根本就沒有什麼可比性,這也就造成在平時,洪建國很多時候都是要受制於方時雲的。

可是今天卻是有所不同,洪建國終於又找回了那種一言九鼎的感覺,雖然這種感覺暫時還只是限制在這個領導小組裡面,但是對於洪建國來說,也是十分自信的。

“這其一,關於自營,那麼肯定就是要靠現有的棉紡廠職工自己籌資一部分,可是棉紡廠的職工現在有能力負擔嗎?這其二,如果自營,那麼我們政府方面,是否還擁有監管權?這其三,下一步的棉紡廠生產,政府是否還要投入資金?”洪建國疑惑的其實就在這裡,唐世傑因爲趕時間,所以在方案的細節上,寫得並不是很詳細,雖然洪建國大致內容也已經明白了,但是有是有就是這麼一點細節,就容易引起大的問題。

唐世傑朝洪建國微笑了一下,然後又看了看其餘幾人,這才站起身來清了清嗓子,對大家解釋道“洪市長,各位領導,在這裡我覺得我有必要解釋一下,其實將廠子賣給員工的好處,就是大家都從工人變成了股東,而董事會也好,還是廠辦今後的負責人也罷,那都是靠工人這些股東自己推選出來的,所以我認爲這個方案是可行的;這其一,棉紡廠擁有職工上萬人,一個人只要拿出一萬塊錢,拿就是一千萬,我已原本的審計報的價格,現在的棉紡廠市值其實並不貴,主要還是地皮的價格,那麼政府就以地皮來入股,這樣政府就是大股東,但是政府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干預工人們對棉紡廠經營的,只不過是在必要的時候,政府有權收回這塊地皮,當然這個肯定是要規定一個期限的,至少也要等到棉紡廠達到盈利了才行,這一點的話,我個人說了肯定是不算數的,這個我相信會有專家給大家提出一個參考建議的”說到這裡唐世傑頓了一下,其實這就相當於回答了洪建國兩個問題。 ⊕tt kan⊕C 〇

從棉紡廠現在的角度來說,工人們要出資一部分來買下棉紡廠的股權,這一點是可行的,只不過政府投資的話,肯定是不需要另外在考慮資金的。

洪建國等人點了點頭,覺得這還是蠻具有操作性的,唐世傑見大家都認可了,於是又接着說道“至於這個監管權,這肯定是存在的,因爲以現目前職工們的資金,肯定是不可能將整個棉紡廠的股權買下的,也就回到了我先前的答案,政府既然以地皮作爲參股資本,那麼肯定是享有股東權利的,那麼政府的任務就是監管義務,這也就是存在的;當然現在只是我個人的預估,至於工人們到底能夠購買到多少的股權,這個就要看工人們自己了;當然在這裡我有一點想要提一下,這個其實也是剛纔洪市長說的時候,我纔想到的”。

衆人都是滿臉的疑惑,唐世傑難道準備自己推翻自己的結論嗎?不過大家也都沉住了氣,沒有問出來,而是一臉期待的等着唐世傑的下文。

唐世傑看了一眼洪建國,見洪建國給了他一個鼓勵的神色後,唐世傑才放心的說道“其實就是工人們的購買力問題,我在想,如果有人願意自己出一部分大頭,而工人們和這一部分人的資本可以完全消化棉紡廠的股份,那麼我覺得全部賣給他們也可以,這樣棉紡廠就從國營轉爲了自營,而一切的收入和支出也就和政府沒有了任何的關係,這樣政府也可以成功的將這家企業給轉包出去,而工人們也可以享受到他們作爲股東的權利,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

衆人並沒有直接回答唐世傑的問題,而是相互的私下交流了一陣,然後身爲常務副市長的袁崇林卻是出聲質問道“如果廠子成功的轉包了出去,但是因爲他們自身的經營問題並沒有解決掉,或者是沒能解決問題,那麼工人們的處境就可想而知,這樣造成的一系列問題又該如何解決呢?”。

唐世傑點了點頭,然後很嚴肅的對袁淙林解釋道“袁市長,這個問題我也有考慮過,當然現在這樣提出來,其實並不成熟,因爲我們只是綜合了部分職工代表的意見,當然我們也曾在廠裡走訪調查了一些職工,但是還不是很全面;但是如果真的決定要這麼做了,肯定是要白紙黑字寫清楚的,政府最終能做的,就只能是幫他們找一個下家而已,而工人們則是按照自己的股份分到應得的利益而已,只不過作爲政府來說,我們對企業肯定不可能是如此簡單的,將問題給拋出去,最終還是應該積極的解決問題,所以我認爲,市政府應該還是考慮我的第二套方案,至於這最後一個建議,只是要根據市政府的實際情況來決定”。

唐世傑並不會幫助洪建國他們決定什麼,雖然譚鵬生的意思是由唐世傑來主持,但是唐世傑將自己的身份放得很低,畢竟和這些人的級別懸殊太大,就連姚小云這個市政府辦的副主任都要比他高半級,他又何必將自己弄得高高在上的模樣,人有時候還是要低調一些的好。

洪建國也覺得唐世傑說的有道理,如果政府以地皮來入股,那麼政府可以隨時監控棉紡廠的情況,如果真的如前一樣,那麼久可以直接將廠子賣掉,大家分錢了事,這樣民怨不是太大,但是這中間又牽扯到了一個新的情況。

“可是我覺得這樣做,是不是有點自找麻煩的意味,從我們輕紡局提上來的報告看,我們市的棉紡廠已經完全沒有了競爭市場的能力,可是現在我們僅僅是因爲一些工人或者銷售部職工的意見,就這麼做,是不是有些兒戲了?”袁淙林雖然和洪建國走得較近,但是他卻又自己的一套想法,與其留一顆炸彈在這裡,那倒不如直接賣了了事。

而市紀委申成龍和市政府辦的姚小云兩人卻沒有說話,兩人對經濟這一塊並不熟悉,而且專業領域也不在這裡,所以沒有必要自討沒趣。

洪建國愣了愣神,他忽然也覺得袁淙林的意見,似乎也有那麼一些道理。

a酷=匠=網f,永久免`m費w%看l小!說:v5e1…3x*252●

第756章 拜會省長第278章:出發第692章 明察第二十章第一次會議第519章 打臉第471章第769章 安排第496章第388章第556章 省廳的考察組第859章 值班領導第857章 心血來潮第七十章:鬱悶不已第164章:大發雷霆第314章:語出驚人第439章第169章:左傾第627章:案情通報會二第631章 離開第六章:調查第721章 母親的請求第516章 化解第598章 相信我嗎?第592章 妥協第827章 賭第217章:變數第550章 欲哭無淚第419章第514章 順利當選第159章:節前安排第695章 大發雷霆第190章:打賭第八十七章:神秘山莊第146章:達成一致第九十九章:人事任命第686章 撕破臉皮第736章 港島保衛戰2第712章 吳幼斌的苦惱第685章 插手第609章 原則的底線第836章 老同學第845章 救人第263章:鬱悶的副總隊長第333章:當衆表態第527章 住手第610章 端倪第208章:偶遇濤子第506章第835章 歪打正着第717章 順利生產第854章 自家人打自家人第260章:驚險逃脫第425章第638章 譚副總理第247章:新房第201章:家宴第514章 順利當選第186章:兄弟小聚第602章 踢到了鐵板第六十一章:破局第573章 尋求辦法第八十六章:考察調研第438章第847章 啞巴虧第202章:夜色第257章:被攔住了第860章 慌亂第339章:小施懲戒第131章:暴起第408章第499章第214章:無妄之災第802章 終破局第741章 電子商務第698章 憂慮的管鐘鳴第783章 出事第438章第345章:第710章 頭疼的管鐘鳴第526章 血債血償第257章:被攔住了第290章:逼婚第341章:再進村第259章:轉移第675章 無解第585章 再起變化第385章第六十六章:彙報工作第739章 港島保衛戰5第802章 終破局第398章第835章 歪打正着第692章 明察第148章:面授機宜第635章 佈局(上)第230章:‘我就是領導’第367章第323章:常委會上的爭論(二)第573章 尋求辦法第141章:常委會上爭議
第756章 拜會省長第278章:出發第692章 明察第二十章第一次會議第519章 打臉第471章第769章 安排第496章第388章第556章 省廳的考察組第859章 值班領導第857章 心血來潮第七十章:鬱悶不已第164章:大發雷霆第314章:語出驚人第439章第169章:左傾第627章:案情通報會二第631章 離開第六章:調查第721章 母親的請求第516章 化解第598章 相信我嗎?第592章 妥協第827章 賭第217章:變數第550章 欲哭無淚第419章第514章 順利當選第159章:節前安排第695章 大發雷霆第190章:打賭第八十七章:神秘山莊第146章:達成一致第九十九章:人事任命第686章 撕破臉皮第736章 港島保衛戰2第712章 吳幼斌的苦惱第685章 插手第609章 原則的底線第836章 老同學第845章 救人第263章:鬱悶的副總隊長第333章:當衆表態第527章 住手第610章 端倪第208章:偶遇濤子第506章第835章 歪打正着第717章 順利生產第854章 自家人打自家人第260章:驚險逃脫第425章第638章 譚副總理第247章:新房第201章:家宴第514章 順利當選第186章:兄弟小聚第602章 踢到了鐵板第六十一章:破局第573章 尋求辦法第八十六章:考察調研第438章第847章 啞巴虧第202章:夜色第257章:被攔住了第860章 慌亂第339章:小施懲戒第131章:暴起第408章第499章第214章:無妄之災第802章 終破局第741章 電子商務第698章 憂慮的管鐘鳴第783章 出事第438章第345章:第710章 頭疼的管鐘鳴第526章 血債血償第257章:被攔住了第290章:逼婚第341章:再進村第259章:轉移第675章 無解第585章 再起變化第385章第六十六章:彙報工作第739章 港島保衛戰5第802章 終破局第398章第835章 歪打正着第692章 明察第148章:面授機宜第635章 佈局(上)第230章:‘我就是領導’第367章第323章:常委會上的爭論(二)第573章 尋求辦法第141章:常委會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