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先生冷哼一聲,開始有點胡攪蠻纏了:“畢竟那東西都已經失傳了,你張口隨意一說,那怎麼行?這可是價值不菲的玉器,絕對不能因爲你幾句話就判斷成假的。”
“那塗先生要如何證明?”
張天元冷笑道。
“很簡單,如果有人能做到你所謂的‘天工刀’,那我就承認!”
塗先生心想自己這個問題絕對可以難住張天元,這種在秦代就已經失傳的絕跡,現代怎麼可能有人會呢?
如果真有人會的話,那都可以直接去造假了。
“你確定?”
張天元似笑非笑地問道。
“確定!”
“那好,麻煩老闆找一把刻刀,再給一塊不值錢的玉石。”
張天元笑着對那主辦方的主持人說道。
“哦。”
主辦方求的是真相,所以不會偏幫塗先生的。
更何況從剛纔的一番對話之中他們已經發現了,這個年輕人的確是很有水平的,至於塗先生,反倒是有點胡攪蠻纏的嫌疑。
所以他們寧願支持張天元。
張天元接過刻刀和玉石,而後隨手劃了兩刀上去。
自從當初見識過“天工刀”的刻法之後,張天元就利用仿字訣進行過很多次練習了,甚至他還讓神羅集團專門開設了這麼一門課,去教授玉雕學生們學習這種刀法。
能夠兩刀刻出駿馬鬃毛的,除了他之外,還真沒有別的人辦到。
學校裡的學生最出色的一個,可以五刀刻出複雜的鬃毛,這已經非常不容易了。
什麼!
這一次,塗先生頓時愣住了。
圍觀的羣衆也傻眼了。
沒想到這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的年輕人居然還有這樣的本事,兩刀竟然就刻出了栩栩如生的駿馬鬃毛,這太神奇了。
“怎麼樣啊塗先生,現在沒問題了吧?”
張天元冷笑道:“其實證據不止這一點,這塊玉牌上面的沁色,有着明顯的乾隆時代的特點!
古玉色本是埋於地下受化學元素和水土侵蝕而生成的二次色,是鑑藏家斷代的依據之一或重要參考條件。
沁色作爲一種色彩美爲藏家所偏愛可能由來以久,如明初曹昭曾說:‘古人又謂之屍古最佳’,此‘古人’不知指何朝何代,但至少表明在明初以前人們已經重視血沁了。
當時還有‘黑漆古’、‘染古’、‘甄古’、‘土古’等幾種沁名,並將其評出等次。
清人把沁色視爲衡量古玉的首要美學標準,而將玉德置諸腦後,這就偏離了孔子‘首德次符’的審玉原則。
一種好沁對古玉或作得巧妙的僞沁對僞古玉可能起到裝點作用,使玉色變得斑斕多彩,這不無可取之處。
所以,清宮仿古彝玉也用燒古沁,但比較慎重,僅僅是點而已。
而蘇杭等地僞古卻未必如此,譬如弘曆欣賞的青玉雙嬰耳杯,據《玉杯記》一文記載,還是名工姚宗仁祖父所制,但我竊以爲此杯燒古並不成功,可謂破綻畢露。
但同爲姚氏所制的青玉雙螭耳盞託燒古則較爲成功。
這塊玉牌上的沁色分明就是作上去的,而非天然生成的,如果塗先生作爲行家,連這一點都看不出來,還要胡攪蠻纏的話,那實在太令人失望了。”
“你!你居然敢這麼說我?你一個乳臭未乾的黃毛小子,你憑什麼這麼說我?”
塗先生老臉通紅。
其實他早就看出來這沁色不對了,只是因爲之前太過匆忙沒瞧準,現在又不便於在張天元面前認輸,所以一錯再錯,把自己給坑裡頭去了。
這還真應了那句話“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我什麼我?
問題還不止於此呢!
弘曆時對作玉的要求可用‘細’、‘雅’二字概括。
所謂‘細’是指雕琢工藝精緻、謹嚴,與粗糙、纖巧、繁瑣、華囂等劣工相對而言;
‘雅’則是指簡約、高古、淳樸、典雅的韻致,是針對蘇杭專諸巷玉牟利損材的‘俗樣’、‘俗式’而提出的藝術標準。
這裡的‘雅’字又可析爲‘良材玉雕’、‘古尚簡約’、‘提倡畫意’及‘推崇痕玉’等幾個方面。
雖然,這四句話表面上似有相互矛盾之處,但實際上還是統一於返璞歸真、提倡細雅的前提之下。
這塊玉牌完全符合乾隆時代玉器的這個製作特點!”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絕對是塗先生沒有想到的。
他灰溜溜地選擇了告辭,走的時候還甩了甩袖子,好像自己有多委屈似得。
不過張天元並不在乎他如何。
將自己選的第三件銅器也簡單介紹了一下之後,就成爲了這一次活動的最終獲勝者。
雖然主辦方心不甘情不願,可是面對這麼多人,他們也不敢反悔,只能讓張天元在那十件物品裡面挑選了一件。
張天元自然選擇的是鄭板橋的《山竹》。
乾隆的仿古玉器雖然同樣值錢,可是跟鄭板橋的畫作相比,那還是差了不少的。
既然要選,當然要選貴的,至於那玉牌,他完全可以花錢買下來啊,反正應該也不會太貴的。
“大叔,你可真厲害,把那個人搞得灰頭土臉的,簡直帥呆了。”
溫蒂今天可算是親眼目睹了張天元的厲害之處了。
不僅僅是眼力過人,而且知識還如此的豐富,歷史上的事情,簡直就是如數家珍,想拿來用,直接就說出來了。
“唉,我也不願意這樣的,只是那人欺人太甚,我又沒招惹他,非要跟我對着幹。”
張天元嘆了口氣道:“若非因爲他,也不會出這個風頭了,行了,不說了,咱們還是去別處看看吧,現在都快成明星了,這種感覺可不太好。”
他本來就是到哥倫布市場撿寶撿漏的,如果一下子成了大名人,那會非常麻煩的,因爲熟人肯定知道他是行家,有些人恐怕無論看到他選中什麼東西,都要故意擡價了。
到了那個時候,就得不償失了。
好在黃金面具可以讓他在消失一段時間之後就變得陌生起來。
這個時間大約一個小時就足夠了。
他完全可以去別的地方轉悠一會兒再回來,這樣子就不會有人認得他是剛剛那個揮斥方遒的中國年輕人了。
至於那塗先生,估計對他印象會稍微深一些,不離開一兩天可能還真不行。
不過那個傢伙就沒關係了。
總不能爲了那廝耽擱時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