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緒回梭,來到我們相遇的時代。
幼兒園裡,所有的孩子都在玩耍,而這個班裡的孩子都歸我管,誰讓我是班裡年紀最大的呢!
可是,有一個白白淨淨的男孩,卻從不把我放在眼裡。
他總是一個人坐在教室最後一排的舞臺階上,總是一個人望着窗外,偶爾看着我們,那眼神,卻是遙遠,一臉遙遠。
很後來才知道,那種情景,是不是可以稱爲北島筆下的詩:
我發現,你看着雲時很近,你看着我時很遠。
那麼幹淨的孩子,精緻的面容,精緻的衣着,怎麼可以和我們一塊瘋玩呢?這就是差距。
可是這樣一個孩子,卻是永遠地留在我朦朧的記憶裡。
因爲他太美,所以讓一個懵懂的女孩也想把自己變美。
所以留了長髮,所以學着跟他一樣,一臉安靜。
其實自己也想過,情竇初開的年紀是否太早?
可是最終我還是離開了。我們僅有一年的緣分。
換了幼兒園,然後上了小學,再後來從小鎮到城市,直到初一再見他時,已是過了九年光景。時間早已模糊了我對他的印象。
他的父母領着他來向我們家問好:“你們好,我們是新來的鄰居,請多多關照。”我才發現,日日夜夜思念的那個人,與眼前柔和微笑的人重疊在一起。恍惚間,還依稀記得,那個漠然的少年影像曾經出現在我的夢裡,坐着,淡然,模糊卻美好。
微笑,是我不曾在他幼年時見過的表情,所以如今變得喜歡。
忘了他的長相,忘了他的名字,只是在這一刻,變得無比清晰與熟悉。
李煜,小時候的我哪知他是什麼人,加之時間的淡化,是該忘了的。
現在,崇拜着李煜,所以至死也記得了吧。
他卻是完完全全地忘了我,或許應該說,忘了任何一個與他沒有交集的人。
當我告訴他,我們在老家讀的是同一所幼兒園,他不置可否地笑笑,僅此而已。然後我們一同上學,一同回家。
於是我知道了,他喜歡一個女孩,那個她留着長髮卻將籃球打得很帥,長相傾國傾城卻喜歡大呼小叫的女生。
其實又如何呢?我們早已過了青梅竹馬的年代,何況如今竹馬還是那樣削瘦,而青梅已是成熟般的滾圓。雖然在再見他之前,我曾抱怨過我怎麼就沒有一個竹馬呢?
李煜會爲了籃球美女跑來問我:“你們女生喜歡什麼呢?”
他將我的所有答案付諸於她的身上,卻從沒有猜過我也喜歡那些東西,我沒有收到過他的任何禮物。哪怕是在我的生日,他也只是應着他父母來我家爲我慶生罷了。
他什麼都跟我說,證明他只把我當哥們,所以我什麼都不敢說。
愛一個人,就要他幸福。
夏麥田啊夏麥田,這就是你的命。
無論你爲他抄多少筆記,爲他出主意,爲他亂了心,爲他慌了神,你卻只能是守護他的一個註定被遺忘的人。
幾百年前的後主,也一定很少關注到麥浪滾滾的農田吧,否則也不會成爲亡國之君了。
從初一到高二的5年生活,只不過是重複着幼時那一年的節奏。
即使距離近了,可是心的距離依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