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第321章 拒絕審理?!上訴最高檢!

第321章 拒絕審理?!上訴最高檢!

涉及到最高檢重視的案子.…

一般屬於重大型案件,例如說涉及到了犯罪行爲的輿論討論。

或者是涉及到了非正常案件判決。

這裡非正常案件判決指的是,涉及到了冤假錯案。

例如說,在某年最高檢公佈的工作報告中,點名了國內十幾個案子的重點關注。

其中包括——“投毒案”“被冤枉入獄26年的著名冤假錯案”

“某雲省知名果違規減刑”以及“涉及到反暴力強迫致人死亡案”等。

這些案例,有某些共同的特點,那就是知名度高,有很大輿論。

或者對案情的罪行界定有較大問題。

並且涉及到了相對複雜的罪行認定情況。

說白了.…只有一點,那就是庭審案件,無論是罪名還是程序,對於社會的影響力相對較大。

所以纔會得到最高檢的重視。

讓羅大翔直接開口說,可能涉及到最高檢重視的案件。

這個案子的複雜性肯定小不了!

蘇白笑着開口:“涉及到最高檢重視的案子,這個案子肯定不小啊!”

“羅老師,你這個案子是從哪兒來的?”

羅大翔那邊迴應:“等一會兒聊吧,這一次我到南都來參加一個會。”

“現在會開完了,等我去你律所聊。”

“行!那我在律所等着!”

.

….

律所內,羅大翔坐在辦公室的沙發上和蘇白聊着近期的情況。

這還是羅大翔第一次來到白君律師事務所。

難免會聊一些其他的事情。

大致的聊了聊後,蘇白主動問起了那個涉及到最高檢重視的案子。

“羅老師.…你電話中說這案子涉及到了最高檢的重視。”

“是什麼情況?”

“這個案子該不會又涉及到了審判方或者是檢方的問題,是個冤假錯案?”

羅大翔聽到蘇白提起這個案子,表情稍微有一些嚴肅,搖了搖頭。

“這個案子並不涉及常規的冤假錯案。”

“是近期的一個案子。”

“案件涉及到的問題有點複雜,準確來說是立案和判決方式存在着很大的問題。”

立案和判決方式存在着很大問題?

意思是這個案子,在涉及罪名的法律解釋那裡有問題?

蘇白聽到羅大翔介紹這個案子,被勾起了好奇心。

羅大翔又繼續開口:“犯罪預備應該聽過吧?”

“聽過。”

犯罪預備,處在刑法中的第二節,第22條。

爲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工具的是犯罪預備。

對於預備犯罪可以對比既遂犯罪,從輕減輕處罰或者是免除處罰。

犯罪預備和犯罪未遂,兩者都是從客觀事實出發沒有完成犯罪的結果。

所以,從既定的犯罪罪名進行出發,減輕一定的犯罪刑罰。

用通俗點話說,大概意思就是伱還沒有犯罪,但是你準備去犯罪。

並且在準備去犯罪的過程當中實施了行爲。

這種做法就叫做犯罪預備。

只不過.…

在刑事案件當中,犯罪預備很難被界定。

或者說,犯罪預備的時間很短,很難有充足的證據鏈來證實有犯罪的嫌疑。

以此罪在國內進行判決的案例很少。

這個罪名,在蘇白的理解中。

犯罪預備這個罪名是爲了減少犯罪前的犯罪行爲,並且對犯罪人員進行懲治的一個罪名。

就比如說:兩個人鬧了矛盾,一方有對另一方實施犯罪殺人的想法,並且在此過程中付諸了行動。

在此過程中,即將被害的一方發現了另一方的行動。

及時報警,阻撓了另一方的行爲。

那麼在這個過程中定故意殺人,是不是不合適?

因爲人家還沒有動手呢,你怎麼能夠判定人家故意殺人呢?

故意殺人是什麼?故意殺人是有着客觀事實存在的。

故意殺人未遂?故意殺人未遂也是需要有客觀事實存在才能定義爲未遂。

沒有動手,那麼就沒有犯罪的行爲。

基於以上不存在着客觀的事實,那麼拿想要殺人的一方,是不是沒有辦法?

並不是。

這個時候完全可以利用犯罪預備,對於想要實施犯罪的一方進行立案定罪。

這纔是這個罪名的法律適用情景。

所以一般不在特定的情況之下,本罪無論是從立案,提起公訴,還是到判決。

都不容易推進和進行。

“這個案子是和犯罪預備有關?”

“對.…的確是和犯罪預備有關,並且根據我瞭解的情況和已經打完的一審。”

“這個案子.…判決方式是以犯罪預備來進行的故意殺人判罰。”

“判處了那名當事人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犯罪預備,判決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那在這個過程中.…具體的判罰證據是什麼?”

羅大翔開口:“具體的判罰證據是,當事人的口供依據,我想弄死你。”

“公訴人和合議庭認爲,這句話具有潛在的威脅性,並且有主觀的殺人意願。”

“所以以此作爲判罰標準。”

“我知道具體的場景也很重要.…判決書中的場景我看到過了,具體的場景是這樣.…”

“.….”

???

蘇白在聽完羅大翔的描述後,眉頭微皺。

怎麼說呢.…

按照羅大翔的描述,這個案子完全達不到犯罪預備的條件。

那怎麼還會以故意殺人判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在這個案子當中,描述的場景是—— 男女雙方,女方出軌,並且被男方發現。

在這種情況下,男方脫口而出,以後一定弄死女方。

可是在這種情況下,只是脫口而出,並沒有付出實際的行動。

女方報案。

有了後續的情況。

從整體的情景來講。

無論是依照着法理還是依照着情理,都不符合法律的邏輯。

在蘇白瞭解完這個案子後,當即決定接下這個案子。

並且讓羅大翔通知一下親屬委託人,簽訂一下委託協議書,也好繼續走相關的流程。

.

….

這個案子過來接洽的是當事人的父親方友?

被判了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的是當事人方如風。

簽訂委託的過程很快,沒有什麼其他的問題。

原本這個案件就是羅大翔介紹的。

所以方友和方如風都接受了白君律師事務所的委託。

在得到委託後。

蘇白帶着相關的材料來到了立案的地點,沙都臨近的一個縣區。

臨沙縣看守所。

這個案件是由臨沙縣基礎法院進行的宣判案件。

現當事人方如風,被羈押在臨沙縣看守所內暫時沒有移交監獄。

.

….

看守所內。

方如風詳細的對整個過程進行了描述,並且不停的抱怨:

“當時她出軌了,還一直不停的刺激我,說我是個窩囊廢,說我掙不了錢,我活該被戴綠帽子。”

“這我肯定忍不了啊!”

“我就說了一句,我想弄死她!”

“然後就被立案了,我都不知道這件事情是怎麼回事,爲什麼被立案.…”

“我又沒動手,我什麼都沒幹,這就被立案了?”

“判了我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我根本接受不了。”

“並且最重要的是,那個女的現在正在起訴離婚。”

“說我有殺她的傾向,說我有犯罪行爲,要求我淨身出戶補償她的精神損失費。”

“我爸媽和她提和解,她還要我爸媽的養老費,這不妥妥的想吃掉我家辛辛苦苦攢了一輩子的錢嗎?”

“憑啥?”

蘇白示意方如風先緩平一下情緒:

“這個案件的判決的確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過咱們現在首先要做的是理清這個案件。”

“好的律師.…”

方如風點了點頭,將自己的情緒平復下來。

緊接着,蘇白又詢問了幾個關鍵的問題。

等到走出看守所,蘇白輕呼了口氣。

這個案子怎麼說呢,瞭解的差不多了。

總體來說.…羅大翔之所以說這個案子會受到最高檢的重視。

是因爲這個案子的判決非常的不合理。

罪名不合適。

罪名的判決並不適用犯罪的情景。

是否犯罪是需要依照事實。

沒有犯罪事實,以犯罪預備進行判決,可是並不符合犯罪預備的情景。

基於以上幾點,罪名的判定非常的不合理。

再有就是。

如果說都按照這種情況去進行判決的話。

那麼可能簡單的一句話,就會讓人進去蹲局子。

嚴重放大了這個罪名的權限,與制定本罪的初意不同。

如果這個案子輿論性鬧大了,至少說如果在法圈內有一定的曝光度。

那麼最高檢很有可能會對本罪名進行一個理解和適用的條款。

就像是當初齊豐的正當防衛案件,寫進了刑法書當中。

.

….

卷宗和判決書蘇白都在去和方如風會面的時候看過了判決書和卷宗。

判決書中對於方如風的認罪證據口供——

在方如風妻子出軌的情況之下,基於常理而定,作爲男方很有可能會實施犯罪意願。

所以在方如風脫口而出,我想殺你,這是主觀的條件。

並且在這種情況下方如風有實施犯罪的條件。

基於以上,以刑法規定第22條犯罪預備,判定方如風故意殺人預備,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常理?

狗屁常理!

一審的判定顯然有着一定的問題。

蘇白在接受委託後整理好了相關的證據材料,以法律適用不同。

向沙都中級法院提出了二審的請求。

在此期間,蘇白還特意又去了一趟看守所,瞭解情況,

並且安慰方如風,這個案子我法律的適用中出現了一定的問題。

讓他耐心等待一些時間,等到中級法院受理了該案件後,那麼就會翻案。

同時.…

蘇白也在整理着提交二審的訴訟材料以及利於他方的證據。

在一切準備就緒後,蘇白等待着法院的回覆。

可是等到的卻是中院拒絕的回覆——

中院認爲,一審法院的判決合理,罪名合適,不存在其他情況。

駁回上述請求。

???

駁回了?

蘇白在接到中院的回覆後,愣了一下。

不是.…他申請的證據材料都沒有任何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對該案件進行重新的梳理。

在這個案件當中,方如風在客觀上沒有實施犯罪的預備。

怎麼可以用犯罪預備來對方如風進行判決?

如果這樣判決,那是不是逮着一個人就可以說他是有犯罪預備?

萬能罪?!

中院拒絕審理,認爲一審判決合理是吧?

行!繼續上訴!

實在不行,捅到最高檢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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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244.第244章 提起監督審查!附帶民事訟訴!452.第448章 小李:送進去!美滋滋!283.第281章 這麼搞是吧?行!送進去十年起169.第169章 三方答辯,審判長:真猛!187.第187章 辱母案,情與法的抉擇。45.第45章 呂偉快要炸了104.第104章 反控:兩個字:自願!你不願意387.第383章 判定完成,死刑跑不了了!第472章 法官的錘子落下來,小李:送人嘍!414.第410章 肯定有大魚啊!第458章 錯誤的漏洞?審判長駁回的依據。205.第205章 索賠20萬?不送進去就算好的了420.第416章 最終的結果,小李:都送進去了145.第145章 二連判定,關鍵辯訴控告219.第219章 移交管轄,省檢撤訴,小李:讓249.第249章 激烈辯訴,相互對抗!135.第135章 提起公訴,數罪併罰436.第432章 陳述重要內容,判定第一結果!152.第152章 進一步瞭解283.第281章 這麼搞是吧?行!送進去十年起41.第41章 第五課:沒有絕對的正義215.第215章 後續爆黑料,濫用職權!第506章 利用漏洞,行使逼迫行爲!這全是陰427.第423章 判定核心,被告:打擊太大了,398.第394章 法庭陳述,她只是個十週歲的小202.第202章 加刑判決,一個都沒跑掉147.第147章 小李:判了判了,一下子抓倆426.第422章 庭審反轉,喬丹的名字是不是叫174.第174章 新的犯罪事實,二審:加刑!292.第289章 移交審理,最終判決,兩個無期第478章 唯一的訴訟請求!(張扣扣案)81.第81章 企鵝厲害,但是我研究企鵝更厲害416.第412章 和楊尚雅的對話,法律上不分上第7章 這訴訟,要把銀行再搶一遍?282.第280章 被驅離法庭!蘇白:我TM和你槓84.第84章 最終判決!涉嫌不當競爭!重判!第500章 涉及人員,全員判罰!第2章 公訴案件?我辦了!196.第196章 庭審後續,小李:這一次送一排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338.第334章 各方抗議,庭審直接炸了220.第220章 有一個算一個,都判!涉嫌二十187.第187章 辱母案,情與法的抉擇。251.第251章 判決結果!小李:我想把他們全332.第329章 該判判,該罰罰,還有什麼好說319.第316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麼東西!295.第292章 蘇白:我尋釁滋事?來來來,給324.第321章 拒絕審理?!上訴最高檢!292.第289章 移交審理,最終判決,兩個無期294.第291章 陷入難題?出事了出事了!330.第327章 判決結果,原受害人移送立案審344.第340章 激烈的辯訴,審判長的嚴重傾向第479章 一條人命,就值一場酒飯?!175.第175章 陳美霞:我被提起公訴了?法院318.第315章 外國人國內犯罪,還要受害人承393.第389章 想踩着白君律所,一戰成名?第475章 死刑!又來了一個死刑!第6章 開庭!323.第320章 判決結果,小李:送送送,最高109.第109章 不要和解,只要法律的正義!309.第306章 最高檢介入!指出客觀問題,要308.第305章 處處漏洞,你還真敢質疑省檢?346.第342章 不同角度的傾向性,審判長的觀265.第265章 提起公訴,涉及多方,高達34人252.第252章 監察審查沒問題,你怎麼被派去447.第443章 庭審公開打臉現場,進行深入調60.第60章 訴訟申請43.第43章 先搞對方心態366.第362章 新的證據!逃罪?不可能逃的掉295.第292章 蘇白:我尋釁滋事?來來來,給230.第230章 當庭提出質疑!補充調查!278.第276章 啥玩意?蘇白被提起監察審查了212.第212章 連續反駁,重大判定!298.第295章 逃脫法律制裁?想什麼呢,判死450.第446章 震驚,突擊審查完畢,抓捕李小果!171.第171章 你說你無罪,所以你就是無罪的179.第179章 不要民事補償,只要刑事判決!170.第170章 判定!法律適用錯誤!134.第134章 提交監察審查第455章 蘇律師我也沒辦法,只剩下一間雙人247.第247章 啥?你要把我送出去?駁回駁回282.第280章 被驅離法庭!蘇白:我TM和你槓101.第101章 第一次行政訴訟案件170.第170章 判定!法律適用錯誤!221.第221章 扯什麼呢!來來來,你繼續辯?280.第278章 集體訴訟,你耍無賴,不講法呢448.第444章 背後的人物出現,事態走向的推365.第361章 想要判決無罪,直接送到國外?225.第225章 判決結果!情節特別嚴重!五年431.第427章 醫院天價藥費?被告人有隱情!99.第99章 茶葉店老闆:不是,你這麼狠?371.第367章 結果落定,上訴控告女神探!381.第377章 上訴?檢方:新的犯罪事實,加310.第307章 申請回避,多次抗議審判長判定199.第199章 遭到背刺!都是老油條,我還不177.第177章 李雪珍:大滿貫!289.第286章 執法難?硬拖着不給錢?行!再299.第296章 質問執法行爲!審判長同意延期337.第333章 艱難的判定,法律規定可以判定366.第362章 新的證據!逃罪?不可能逃的掉
244.第244章 提起監督審查!附帶民事訟訴!452.第448章 小李:送進去!美滋滋!283.第281章 這麼搞是吧?行!送進去十年起169.第169章 三方答辯,審判長:真猛!187.第187章 辱母案,情與法的抉擇。45.第45章 呂偉快要炸了104.第104章 反控:兩個字:自願!你不願意387.第383章 判定完成,死刑跑不了了!第472章 法官的錘子落下來,小李:送人嘍!414.第410章 肯定有大魚啊!第458章 錯誤的漏洞?審判長駁回的依據。205.第205章 索賠20萬?不送進去就算好的了420.第416章 最終的結果,小李:都送進去了145.第145章 二連判定,關鍵辯訴控告219.第219章 移交管轄,省檢撤訴,小李:讓249.第249章 激烈辯訴,相互對抗!135.第135章 提起公訴,數罪併罰436.第432章 陳述重要內容,判定第一結果!152.第152章 進一步瞭解283.第281章 這麼搞是吧?行!送進去十年起41.第41章 第五課:沒有絕對的正義215.第215章 後續爆黑料,濫用職權!第506章 利用漏洞,行使逼迫行爲!這全是陰427.第423章 判定核心,被告:打擊太大了,398.第394章 法庭陳述,她只是個十週歲的小202.第202章 加刑判決,一個都沒跑掉147.第147章 小李:判了判了,一下子抓倆426.第422章 庭審反轉,喬丹的名字是不是叫174.第174章 新的犯罪事實,二審:加刑!292.第289章 移交審理,最終判決,兩個無期第478章 唯一的訴訟請求!(張扣扣案)81.第81章 企鵝厲害,但是我研究企鵝更厲害416.第412章 和楊尚雅的對話,法律上不分上第7章 這訴訟,要把銀行再搶一遍?282.第280章 被驅離法庭!蘇白:我TM和你槓84.第84章 最終判決!涉嫌不當競爭!重判!第500章 涉及人員,全員判罰!第2章 公訴案件?我辦了!196.第196章 庭審後續,小李:這一次送一排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338.第334章 各方抗議,庭審直接炸了220.第220章 有一個算一個,都判!涉嫌二十187.第187章 辱母案,情與法的抉擇。251.第251章 判決結果!小李:我想把他們全332.第329章 該判判,該罰罰,還有什麼好說319.第316章 侵犯不算事?呸!什麼東西!295.第292章 蘇白:我尋釁滋事?來來來,給324.第321章 拒絕審理?!上訴最高檢!292.第289章 移交審理,最終判決,兩個無期294.第291章 陷入難題?出事了出事了!330.第327章 判決結果,原受害人移送立案審344.第340章 激烈的辯訴,審判長的嚴重傾向第479章 一條人命,就值一場酒飯?!175.第175章 陳美霞:我被提起公訴了?法院318.第315章 外國人國內犯罪,還要受害人承393.第389章 想踩着白君律所,一戰成名?第475章 死刑!又來了一個死刑!第6章 開庭!323.第320章 判決結果,小李:送送送,最高109.第109章 不要和解,只要法律的正義!309.第306章 最高檢介入!指出客觀問題,要308.第305章 處處漏洞,你還真敢質疑省檢?346.第342章 不同角度的傾向性,審判長的觀265.第265章 提起公訴,涉及多方,高達34人252.第252章 監察審查沒問題,你怎麼被派去447.第443章 庭審公開打臉現場,進行深入調60.第60章 訴訟申請43.第43章 先搞對方心態366.第362章 新的證據!逃罪?不可能逃的掉295.第292章 蘇白:我尋釁滋事?來來來,給230.第230章 當庭提出質疑!補充調查!278.第276章 啥玩意?蘇白被提起監察審查了212.第212章 連續反駁,重大判定!298.第295章 逃脫法律制裁?想什麼呢,判死450.第446章 震驚,突擊審查完畢,抓捕李小果!171.第171章 你說你無罪,所以你就是無罪的179.第179章 不要民事補償,只要刑事判決!170.第170章 判定!法律適用錯誤!134.第134章 提交監察審查第455章 蘇律師我也沒辦法,只剩下一間雙人247.第247章 啥?你要把我送出去?駁回駁回282.第280章 被驅離法庭!蘇白:我TM和你槓101.第101章 第一次行政訴訟案件170.第170章 判定!法律適用錯誤!221.第221章 扯什麼呢!來來來,你繼續辯?280.第278章 集體訴訟,你耍無賴,不講法呢448.第444章 背後的人物出現,事態走向的推365.第361章 想要判決無罪,直接送到國外?225.第225章 判決結果!情節特別嚴重!五年431.第427章 醫院天價藥費?被告人有隱情!99.第99章 茶葉店老闆:不是,你這麼狠?371.第367章 結果落定,上訴控告女神探!381.第377章 上訴?檢方:新的犯罪事實,加310.第307章 申請回避,多次抗議審判長判定199.第199章 遭到背刺!都是老油條,我還不177.第177章 李雪珍:大滿貫!289.第286章 執法難?硬拖着不給錢?行!再299.第296章 質問執法行爲!審判長同意延期337.第333章 艱難的判定,法律規定可以判定366.第362章 新的證據!逃罪?不可能逃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