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
宋澈當機立斷,順手拽了一下特木爾,道:“報警讓其他人去,你跟我們走,給我們引路!”
特木爾雖然和巴彥因爲追求女神而有些分歧矛盾,但大是大非還是拎得清的,眼看沙塵暴即將襲來,第一要緊的事就是找到他們父子倆的下落。
隨即,宋澈等人分別上了那兩輛吉普車,按照特木爾的指引,開足馬力疾馳而去。
此刻,本來晴空萬里的天際,彷彿被劃了一道分割線,另一邊盡是黃溜溜的顏色。
鋪天蓋地、視野灰暗,這是沙塵即將到來的前兆。
“唉,爲了幾匹野馬這麼冒險,犯得着嘛。”龍源妮在車上沒好氣的嘟囔道。
“你們不懂,在外面遇到野馬,對於我們這些不太富裕的牧民來說,就是一大筆財富。”特木爾解釋道。
接着,他就道出了巴彥父子爲何冒險非要去抓那幾匹野馬了。
在古代,馬就是財富,好的馬匹往往千金難求,隨着工業化和生產力的進步,汽車等代步工具被廣泛推廣,馬匹的作用和價值也隨之大大縮水。
現在,草原上的牧民們已經都不太養殖馬了,而是大規模的牧羊。
比如這片大草原最常見的蒙古馬,精心照養大了才只能賣小几千塊錢,根本不划算。
因爲現在最捨得給馬花錢的行業就是賽馬和馬術,而蒙古馬的最大優勢是耐力強,但是體形矮小、頭大頸短還其貌不揚,根本不符合馬術競技行業的要求。
有鑑於此,甚至有人開玩笑,可能未來再過幾十年,蒙古馬都得成瀕危品種了。
不過,有些馬還是很值錢的,甚至進入了有價無市的階段!
“當時巴彥和他阿爹說那羣野馬的領頭馬,身材很高大,好像是紅色的!”特木爾說道,眼神也閃現出激動的意味。
“紅色的馬?難道是汗血寶馬?!”朱邪終於醒過味來了。
汗血寶馬的價值,就不必多贅言了。
可以說,
相比“矮窮矬”的蒙古馬,汗血寶馬簡直就是馬中的“高富帥”,頭細頸高,四肢修長,且速度快、耐力強,最關鍵的是顏值相當高!
它唯一的缺點是負重能力很低,不能幹粗活,相當於華而不實的奢侈品,因此在冷兵器時代它反而不如蒙古馬那麼受寵。
而到了“顏值即價值”的現代,加之馬術賽馬等經濟活動的盛行,汗血寶馬的價值可謂節節攀升。
現在的市場中,只要稍微帶點汗血寶馬血統的雜交馬,都是幾萬塊起步的。
至於血統純正的汗血寶馬值多少錢……最大的問題應該是能否找得到!
像前些年,某中亞國的總統訪問華夏,就贈送了一隻純正的汗血寶馬,據說曾經有位酷愛賽馬的沙特土豪出到上千萬美元,都沒能購得一匹。
而現在巴彥父子發現了一匹疑似汗血寶馬的存在,那簡直就是奔跑的RMB,即便沙塵暴將至,父子倆也得硬着頭皮去追一追。
要是能追捕到一匹汗血寶馬,即便血統不純正,回頭賣給那些馬場或賽馬機構,也能大賺一筆,巴彥的彩禮錢也算有着落了。
不過看着漫天飛舞的沙塵……只能說生活不易啊!
吉普車迎着沙塵進逼的風向襲來,越深入,環境越惡劣,能見度也愈發低了。
宋澈連撥了好幾個電話,始終沒有信號,顯然沙塵天氣,荒郊野外的信號進一步弱化了。
“我們就是在這附近失散的。”特木爾指着前面的山嶺,面色凝重的道:“我懷疑巴彥和他阿爹進了野狼嶺。”
“那裡有很多野狼?”宋澈忙問道。
“以前是的,不過現在草原狼都很少了,這裡可能還有一小撮。”特木爾道。
“怎麼辦?”朱邪問道。
宋澈望着這座山嶺丘地,快速一思忖,問特木爾:“這附近躲避沙塵的最好位置在哪裡?”
特木爾苦着臉道:“我對這一帶也很陌生啊……”
宋澈沉吟道:“朱邪,沿着這山嶺往東南方位繞!”
沙塵暴是從西北來的,無論人還是畜牧,要躲避沙塵,最佳的位置基本還是山體的東南方位!
朱邪連忙依言行事,踩着油門在漫天黃沙中往東南方向挺進。
當來到山體的東南方位時,風沙果然小了許多。
宋澈環顧了一圈,這附近的環境居然比地宮所在的那片山嶺羣更顯複雜和嚴峻。
眼看找不到人的蹤跡,宋澈決斷道:“按喇叭!”
朱邪立刻按響了車喇叭,一直按着沒鬆手。
當刺耳的車喇叭聲響徹山嶺之間,沒過多久,某個方向就傳來了一陣嘹亮的嘶吼!
“好像在那裡!”
宋澈立刻分辨出了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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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邪連忙開車往一個山坳的方向駛去。
眼瞅着要接近山坡了,前面一塊大石頭的後面閃出來兩個人影!
正是巴彥和他的父親!
宋澈等人連忙下車,趕過去道:“沙塵暴都來了,你們父子倆還在這散步呢。”
巴彥連忙做了一個噤聲的手勢,又指了指前面,道:“野馬羣在前面棲息着呢。”
特木爾連忙問道:“真的是汗血寶馬?”
巴彥點頭道:“可能性很大,即便不是純的,但血統也差不到哪裡去。”
“那還等什麼,趕緊抓過來啊!”朱邪催促道,只想着沙塵暴猛烈起來之前趕緊撤回去。
“難啊,那隻領頭馬太兇悍了,剛剛已經踹死一頭狼了。”巴彥臉色又是激動又是凝重。
激動的原因自然是找到了萬里挑一的汗血寶馬。
凝重的原因則是這匹汗血寶馬太難馴服了!
連草原狼都能給踹死,可見有多麼彪悍了!
“這麼威猛,在哪呢?”龍源妮來了興致,立刻就湊了上去。
“誒,小心,悠着點啊!”巴彥連忙勸阻:“馬羣和狼羣現在都很狂躁,小心驚嚇到它們。”
大家這才又謹慎了一點,然後在巴彥的指引下,目光穿梭過漫天黃沙,遙遙的看向了山坳深處的山腳下。
原來,在山腳下有一個往裡凹陷的橫向縫隙,恰好成了一個很不錯的避風港。
而在這個山腳縫隙裡,正有兩羣動物對峙着。
一方是草原狼。
另一方則是馬羣!
而馬羣的“帶頭大哥”,赫然是一匹身材高大、通體棗紅的駿馬!
真的是很英俊的駿馬,該長的地方長,該壯的部位壯,猶如一團火焰,煞是威猛雄偉,雖然不像是幹粗活的樣子,但是光憑這副顏值就足以令人垂涎三尺了。
誰讓這是一個看臉的年代。
就像貓能不能抓老鼠沒幾個人在意,只要貓長得好看,就是炙手可熱的香餑餑。
也就像明星的演技唱功優不優秀是其次,但只要長得好看,就是流量的保證!
不過嘛……眼前這匹汗血寶馬倒未必是華而不實的花瓶,看着它一副傲氣沖天的姿態,杵在馬羣的前面,直接把那羣草原狼嚇得噤若寒蟬、不敢進犯。
而且在狼羣中,還有幾隻狼明顯受了傷,其中甚至有一隻躺在了角落,嘴裡不斷冒出鮮血,身體也在不斷抽搐,顯然是被踹斷了脊椎骨,基本是要涼了。
“很難得啊,汗血寶馬居然有這麼剛猛的戰鬥力,怕是成長過程中吃了不少苦頭。”巴彥的父親喃喃說道。
“不過它再驍勇,終究勢單力薄啊,那幾只草原狼可不是吃素的。”宋澈立刻分辨出了情勢,並且提前預測了後續。
他的預測很快就應驗了。
那幾只草原狼大概看出了馬羣裡,只有這隻汗血寶馬的威脅最大,本着擒賊先擒王的原則,草原狼們開始佈置起了“戰術”!
不用意外,狼本來就是以羣攻戰術聞名的野獸,它們很狡猾也很聰明,知道在單挑不佔優的情況下,會跟同伴們合作發難。
當下,這幾隻草原狼就緩緩分散了開來,看樣子是要從不同方位一起進攻了!
“怎麼辦?看樣子,這隻汗血寶馬凶多吉少啊。”龍源妮憂心忡忡的道。
宋澈睨了她一眼,心想女人果然是顏值即正義。
人家汗血寶馬的命是命,草原狼的命難道就不是命了嗎?
再說物競天擇、弱肉強食,自己幾個人外人看熱鬧也就算了,怎麼這麼快的自覺站隊了呢。
不過鑑於這隻汗血寶馬的品種確實是比較吃香,宋澈也只能站隊在了“馬兄弟”的那一隊。
“老朱,車上還有什麼工具?”宋澈一邊思忖對策,一邊低聲問道。
“沒了,基本都被官府收繳走了,連鋼管都沒給咱們留下。”朱邪一攤手。
“幾匹狼而已,看我們的。”龍源妮的胳膊肘一頂龍源山:“哥,上!”
龍源山卻巋然不動,半響後,默默搖頭:“還不是時機。”
“馬都快要被咬死了,還不是時機啊!”龍源妮焦急道。
“現在你搶着上去滅狼羣、送溫暖,問題是那些馬領不領你的情。”宋澈淡淡道:“那隻汗血寶馬那麼彪悍,如果這麼早的讓它安全,你們確定還有餘力,在不傷害它的前提下能降服它?”
這句話把龍源妮問語塞了。
衆人也恍然醒悟了過來,爲何現在還不是時機了。
說白了,救人或者救牲口,都得講究個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
現在貿然先出手,把那些草原狼給解決了,人家汗血寶馬完好無損,一樣不會輕易受宋澈等人的擺佈。
所以,這個合適的時機,就是要掐着“趁馬之危”的時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