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之後,董明突然來找我,說他在淘寶開了個網店,賣的都是女裝,讓我看看有沒有合適的,可以買下來幫他開市。
本來我是沒有想要買的,但去他的網店逛了一圈之後,居然發現有不少自己喜歡的衣服,頓時就動了要買的心思。
更何況大家都是朋友,幫他做成第一單生意開個好頭也挺好的。
這麼一想,我就在上面挑選了幾件衣服。
這時於海紅回來了,我本着幫助朋友多做點生意的原則,就問於海紅:“老大,我這邊有朋友開的網店,裡面賣的衣服都還挺好看的,你要不要看看?”
一聽到有漂亮衣服,最近開始重視打扮的於海紅立刻湊了過來。看了一圈之後,她指了指一件衣服說:“這件挺好看的,我要買這件。”
那是一件韓版的吊帶連衣蛋糕裙,黑白交疊一層一層的裙襬,很是淑女。
我猶豫了,不爲別的,只是因爲這件衣服是我最開始就看中打算買的。但我不喜歡和別人穿一樣的衣服,於海紅也肯定不喜歡別人和她穿一樣的,所以我們倆之間只能有一個人買下這件衣服。
所以我猶豫了。
想了想,我和於海紅說:“老大,你也喜歡這件衣服啊?這件衣服我第一眼就看中了哎。”
言下之意就是,這件衣服是我先選中的,已經算是我的了,你還是挑個別的好了。
“啊,是嗎?”於海紅看了我一眼,似乎很驚訝我和她居然看中了同一件衣服,停頓了幾秒鐘,她又說,“可我就是喜歡這件衣服啊,我就是想買這個啊,別的我都不想要。”
我不捨地掙扎了一會兒,最後說:“好吧,那這件衣服就歸你吧。”
我只是不想破壞我們之間的關係,儘管心裡上我們並沒有任何的友情存在了,但維持表面的友好,至少不會鬧翻。
宿舍裡有個王螢和劉桂芽就已經夠糟心的了,不想再多出第三個這樣的人了。
這個時候的我就是這麼想的,所以最後我選擇了妥協。
何況吧,好衣服到處都是,沒了這件,我以後還可以買別的,說不定還能找到比這個更漂亮的。
這麼一想,心裡也沒那麼捨不得了。
我本來就是個隨性的人,並不喜歡和別人爭搶什麼,何況我一直都覺得就算是自己喜歡的東西也未必一定要得到。
喜歡是一回事,得到是另外一回事。
我可以只是喜歡,只是欣賞,不是說因爲喜歡就要把它得到手的。
對於愛情我都是這樣,何況對於一件衣服呢?
於海紅聽到我說把衣服讓給她,露出了非常開心的表情。但倒不是對我表達感謝,對,她並沒有覺得我讓着她了是一件值得感謝的事情,她只是很心安理得地接受了我的讓步。
或者說,她很滿意我的表現。
因爲,當敲定了這件衣服歸她所有之後,她就回了自己的座位,對我一點點表示都沒有。
末了,我問:“老大,你有網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