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棟徹底地被大娘所折服了,趕忙把前因後果跟警察同志們解釋了一遍,還讓四周鄰居們作證,自己確實就是住在這裡的,都住了好幾年了,大家還都爲自己勸過架呢,今天只不過就是不知爲什麼惹到媳婦生氣了,被趕出門來而已,真的沒犯法,也不敢犯法。
沒想到大娘不依不饒的,堅決的向警察同志們表示從來沒有見過這個人,這棟樓裡也絕不會有這麼低素質的人,說的天棟都要鑽進牆縫了。堂堂清華高校畢業的優等生,一家軟件公司的創始人,竟被一位大娘羞辱了,這真是沒臉見人了,心理素質稍差點就從樓上跳下去了,活着還有什麼意義呢?
還好,畢竟圍着看熱鬧的鄰居們還是很多的,多到整棟樓在家的鄰居們都來了吧,這其中還是有不少人認識他的。有幾位鄰居顯得很仗義,很痛快的向警察確認他確實是住在這裡的,但確認完後就開始數落着他經常做出對不起他媳婦的事,一會惹得媳婦嚎啕大哭,讓鄰居們整夜都睡不着覺,一會又被媳婦攆出家門,絕對不會是什麼好東西。這種人,最好就是抓起來,關他個三五十年的,還大家一個清淨。
這個建議很快的就被大家採納了,紛紛開口讓警察同志們主持正義,那架勢恨不能就在原地把他解決掉算了,這讓天棟自己都開始懷疑自己了,難道自己的爲人就那麼差嗎,口碑就是爲負數嗎,自己在鄰居們的眼中就是個禍害嗎?
他都不想活了,從小長到這麼大,還是第一次被人埋汰到不想做人了,求神拜佛趕快讓自己被屏蔽吧,或者直接把自己刪除也行啊,就別讓自己在這裡受此恥辱了。
他可是一個很要面子的人,從小到大一直是優等生,別人看待他的眼神都是充滿羨慕嫉妒恨,他聽到更多的是他如何如何優秀,就像是中國的比爾蓋茨,未來一定會成爲一個出類拔萃的人物,哪成想在這棟居住的樓裡卻被鄰居們任意的嘲諷,怎麼感覺到自己活得一無是處呢,他的靈魂就像野火一樣被焚燒掉了。
警察同志們還是很負責的,既然有人認出他,怎麼也要調查一下才行,不就是住在這兒嗎,進屋看一下不就得了,多麼容易的事兒。
有警察同志敲敲門,無人迴應,又敲了一會兒,還是沒人。問天棟家裡的鑰匙呢,說是自己買的房子不會連鑰匙都沒有吧。
天棟也是無奈,都開始懷疑警察同志的智商了,鑰匙不是被媳婦拿去了嘛,如果有鑰匙自己不就早開門進去了嗎,還用的着在這兒砸門還被你們拷住嗎。
他急於想證明自己不是壞人的樣子很囂張啊,警察同志還有點火大呢,小小的家庭糾紛都能搞得雞飛狗跳的,還讓他們冒了一身冷汗,說話還敢這麼大聲,簡直就是蠻橫嘛,怪不得所有鄰居都在指責他,給這種人一點教訓也是應該的。
馬上就有警察同志喝斥他,態度放端正一點,現在你還是犯罪嫌疑人呢,在沒有證據證明你無罪之前要放老實點,別給警察們添麻煩。這明顯的就是把他當犯人看待了嘛,有心還想分辨幾句,但好漢不吃眼前虧,忍了吧。
警察同志又敲了幾遍門,還是沒有人,帶着懷疑的口氣問他:“你確定是被媳婦從家裡趕出來的嗎,爲什麼家裡沒有人開門呢?”這種疑問言之成理。
天棟自然也是納悶啊,按照蕙如的脾氣,面對警察時再怎麼樣也是會開門解釋一下的,爲什麼就是不開門呢,自己到底做了什麼不可饒恕的事兒非要讓自己含冤入獄呢,這得有多麼大的仇恨才致與此呢。他絞盡腦汁想了半天也沒想明白。
既然敲不開門,也就談不上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那肯定是要先把他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的,於是幾名警察同志押着他就要下樓了。
他自然是要一個勁喊冤的呀,可警察同志們會聽他的嗎,畢竟有人報案了,他親口把自己說成搶劫犯的,面對警察時還欲做出襲警的舉動,找個理由關他個三五七天也不是不可以的。至於手銬嗎,自然是要戴着的,萬一真是個搶劫犯而被他跑了,所有同志們都是要受處分的,所以嘛,只能是委屈一下他了。
鄰居們對警察同志的嚴格執法行爲紛紛拍手叫好,敗類嘛就是要嚴懲,有好事的還用手機把場面錄下來直接發到抖音快手上去了,題目就是“搶劫犯光天化日犯案被抓,向警察同志英勇無敵致敬。”還配上段緊張刺激的音效,瞬間點贊量騰騰的上躥,留言數猛漲,轉發的視頻估計足以覆蓋全國了。
既然有人帶了頭,那就不客氣了,信息化時代嘛,誰還沒有個手機呢,誰還不上個抖音快手呢。鄰居們紛紛忙着上傳視頻,那題目嘛自然也是五花八門的了,警察同志們呢也趕快整了整衣襟,表現出更加雄赳赳氣昂昂的氣魄,還把天棟的頭摁的極低,就好像在俯首認罪的樣子,架着他就下樓去了。
鄰居們一路尾隨,畢竟警察抓捕搶劫犯這種事可不是天天能遇到的,更何況拍個小視頻點贊量還瘋漲,粉絲都能多不少吧,這麼有噱頭還有新聞價值的一手材料必須要全方位記錄,挖盡潛能多拍幾條,誰知道哪條能火呢?
他們都變身爲了電視臺的記者,一邊錄視頻一邊還做着各種解說,此時他們所說的都是公理。那短小精幹的大叔還飛起一腳踢得天棟打了個趔趄,贏得了鄰居們的一陣叫好聲,大叔瞬間俘獲了不少阿姨大媽們的秋波,神態趾高氣揚的,還不忘將自己剛剛這一幕上傳到網上,題目就叫做爲民除害,瞬間他就成爲了全國人民的英雄。
警察同志們還是很仁義的,忙護着天棟,要不然他就成爲憤怒羣衆拳腳下的犧牲品了,估計也不會有人同情他吧。
天棟就這樣被一路押上了警車,小區裡的人聽說警察抓住了搶劫犯,自然是都圍攏了過來,這一下,他在小區裡可是成爲了名人,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了。他的心完全的掛掉了,曾幾何時,也不會想到自己能有這樣的下場,再次證明了一句箴言,和老婆媳婦吵架是這個世上最愚蠢的事,因爲永遠不知道會發生什麼。
警車開動,天棟就這樣被帶到了派出所,他一路無言,心態嘛已經崩潰了,活在這個世界上也沒有什麼意義了,還不如直接槍斃他算了。
警察同志們呢,看他的覺悟這麼高,還從普法的角度勸慰他,事情也沒那麼嚴重,搶劫嘛,還不至於判死刑,鑑於他沒有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及危害,估計坐上個幾年牢也就出來了,還是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嘛。
警察同志的話都要讓他淚奔了,剛纔他想表達的是這個意思嗎,一個守法良民被人誣陷成這個樣子還怎麼有臉活下去呢,自己的後半生豈不是要一直頂着這個污名嘛。
嘿,這個小子還來勁了,還守法良民,那要經過審查後才能確定的,現在還是個犯罪嫌疑人呢,就老老實實的交代問題好了。警察同志還真的不爲所動。
到了派出所,出警的民警向上級領導彙報經過去了,天棟嘛,自然是被拷在暖氣片子上,在所有事情搞清楚之前,他就一直這樣待着吧。
過了好一會兒,纔有兩個警察過來提審他,從姓名職業到工作單位,還有事情的來龍去毛,都要他詳細交代。他就把整個過程又陳述了一遍,聽得警察同志都要笑了,這都是些什麼事嘛,好久沒見到這樣的絕寶了,也是挺有趣的。
警察同志要了蕙如的電話,打電話覈實情況去了,雖然事情經過聽起來確實順理成章的,但搞出了這麼大的動靜,怎麼也要給公衆一個徹底的交代吧,否則輿論怎麼能夠平息下去呢,說不定羣衆還要指責警察小題大做,或者說是包庇罪犯,兩頭不討好的事情吧。
警察同志打了半天蕙如的電話,都是關機狀態,這可有點爲難了,事情沒有得到印證,也不能隨意的放他走,何況這個證人還是他自己提供的。關機就沒有辦法了,只能讓他多留上一段時間了,怎麼樣也要等事情調查清楚了不是?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也就是說,只要不超過二十四小時,那麼對天棟的留置行爲都是有法可依的。所以呢,就先讓他體驗一下所裡的優厚待遇吧,公安機關要對嚴謹的偵查行爲負責嘛。
於是乎,天棟就被臨時關到了一個帶柵欄的小房間中,在那裡度過了漫長的一夜,這一夜,足以讓他痛改前非,永生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