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愛你,愛着你,狠狠的愛着你,就像老鼠愛吃大米啊••••••”
可誰料想,更加出乎不劍預料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原本吧,不劍掏出八千多年的寶藥,正是要告訴這人,適可而止就好。
可誰想到,這人確認爲,他自己剛纔說了那麼一大堆話,都沒有用。
結果,說到了最後這一句,‘愛着你永遠不分離’的時候,你丫的就直接給我了一株八千年藥齡的寶藥。
這豈不是,在暗示着我,某些什麼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東西嗎?
“俺愛你啊,愛着你,愛着你啊,愛的死去活來的啊,愛的活去死來的啊••••••”
那個個頭不算是很高的傢伙,在不劍果斷的給了他一株八千多年藥齡的寶藥之後,更加的瘋狂和可愛了。
只不過,他卻是並沒有注意到,此時,不劍的臉上,卻早已經是起了滿臉的黑色的線啊。
末了,不劍終於是再也忍受不住了,果斷的,又是無比果斷的,不劍飛起一腳,直接就將那口口聲聲說着愛他的,個子不算是很高的男人,給踢飛到了人羣之外啊!
“再說一遍,哥哥的取向是美女,是漂亮的美女!這個絕對必須一定是要正常的!”
黑着臉,不劍氣急敗壞的補充道:“你們都知道了吧?”
“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真是笑死我了!”
“兩個男人?我看到了神馬?兩個大男人,在秀恩愛啊!”
“受不了了,真是受不了了!笑得我肚子都疼了!哈哈哈哈哈哈••••••”
不過,有一點,還是必須要補充的。
就在衆人的哭笑不得的大笑聲裡,那個因爲格外敬仰不劍,而導致最終,被不劍一腳給踢飛的傢伙。
就是他。
他原本就是住在小華山腳下,一個普通小村子裡的小村民。
這一次,見到很多很多可以飛天遁地的修士,頓時,就讓他以爲自己是見到了神仙啊。
於是,抱着能夠僥倖跟神仙沾光的想法,他不顧一切的來到了小華山。
然後,見到不劍如此的兇猛之後,頓時鼓起了無比的勇氣,跟不劍表白了。
哈哈哈,這當然是一個笑話。
只不過,憑藉着不劍給他的那株有着八千多年藥齡的寶藥。
很快的,他就在自己的村子裡,成爲了第一人!
然後,他如願以償的娶到了自己村子裡最漂亮的女人做老婆。
這些自然都是後話。
但是,通過這個簡短的故事,卻可以讓我們體會到。
假如你想要成功,那的的確確是有着捷徑可以走的啊。
那就是必須要主動的去接觸,那些個遠比自己牛掰的大人啊。
到時候,人家稍稍的給自己一點點好處,那豈不是就直接讓自己一步登天,功成名就了嗎?
換而言之,接觸比自己牛掰的人,從他們的身上,得到,或者學到自己身上,並不具有的某些優良品德神馬的啊。
如此以來,不但提高了自己,最主要的還是讓自己在成功的道路上,少走了許多的彎路啊。
現在將視線,拉回到不劍的身上。
不劍的臉色,那叫一個黑啊。
但是,這不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嘛。
且說,經過這樣一出鬧劇之後,很是真實的,注意到不劍的人那是果斷的越來越多了。
這時,就在人羣之中,某一個角落裡。
幾位眼神特別凌厲的修士,他們在相互對視了一眼之後。
一共八人,果斷的越出了人羣,出現在了不劍的身前。
“我們乃是小華山八雄!”
八人之中,一個看起來比較機靈的傢伙,挺霸氣的衝着不劍如是說道。
“小華山,八熊?”
不劍則自顧自的點了點頭,說:“嗯,雙數比較吉利拉,也還是成雙成對的,真乃是好名字,好名字啊!”
圍觀的衆人也疑惑了,怎麼以前都沒有聽過他們的名號啊?
那麼這小華山八雄,到底是來自何方的英雄人物呢?
於此時。
八人之中,還是那個看起來比較機靈的傢伙。
因爲他估摸着他們一行八人,出場到了現在的這個時候,應該帶給衆人的震撼性,也應該是有了。
於是,他便高傲的高高揚起了自己的頭,說:“我們兄弟八人,與此次來小華山追尋不劍的下落而結緣。”
“我們兄弟八人,一見如故,遂一致決定結拜爲兄弟,並自稱小華山八雄。”
話語,落下。
四周的衆人,方纔如夢初醒一般。
原來這八個人,都是半路出家的和尚啊,這也難怪在場的衆人沒有在第一時間確定出他們的具體身份。
見到衆人,看着自己八人的眼神,又變了之後。
那個看起來,在八人之中,比較機靈的傢伙,其實,他也就是八雄之中的老八呀。
老八突然將手一指不劍,就在不劍心中疑惑,這八熊沒事出現在自己面前,所爲何事的時候。
老八的眼中,就有兇殘的光芒閃過,“今天,就拿你這個傻子來作爲我們兄弟八人成名之戰的踏腳石吧。”
我去啊!
沒有想到,真是沒有想到啊,丫的,我竟然被他們這八熊,給當做成名的踏腳石了啊!
霎時,不劍心中那個糾結,那個鬱悶,那個欲哭無淚神馬的,就不僅僅只是用一句話,可以形容的拉。
要知道,就在剛纔,不劍還被一個瘋狂的崇拜者,好話說盡般的讚美着啊。
這轉變,也有點太快了吧?
“傻子,我們八兄弟之所以會選定你,首先一點,你實力還是可以的。”
話語一變之後,老八繼續說道:“但是,今天你既然是遇到了我們八兄弟,真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是個傻瓜了。這沒事到處炫耀,可不是個好習慣喲。”
說着,老八還故意衝着不劍,眨了眨眼睛。
“額,丫的,我竟然還被人給鄙視了!”不劍有些不明所以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那麼,待會兒的時候,我是比較有面子的,一舉戰勝他們,好呢?
還是應該,讓他們比較沒有面子的戰敗在我的腳下,比較好呢?
選擇狂暴一點,還是選擇拉風一點,或者讓圍觀的衆人都覺得我比較騷包一點,這可真是一個問題啊?
不劍頓時,有些爲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