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是帕米爾高原的興杜庫什山區,海拔四千米,位於雪線之上,終年嚴寒。這裡的人都已經適應了冷血,所以,塔族少女的血是涼的。柳文昊上一次也自私懷抱着那個女孩兒,試圖用自己的體溫把她焐熱,但是他完全徒勞,那女孩兒在他的懷裡靈動而又乖巧,卻沒有一點兒熱量。
柳文昊一直想要知道,塔族少女的身體裡面,是不是也是涼的?可是他卻沒有機會。現在,柳文昊被女孩兒牽着手,心裡卻在想,這姑娘看上去有十六七歲的樣子了,應該可以試一下吧?
旋即他就爲自己的荒唐想法感到自責了,他晃晃腦袋,彷彿要將他頭腦中的那頭邪惡的怪獸驅趕出去。
跟在莎莎的身後,柳文昊揹着碩大而沉重的揹包走進了石屋,裡面陳設簡單,一鋪鋪着獸皮的土炕,炕上一張四方的炕桌,地下靠牆一張條桌,上面都是粗製的陶瓷餐具。
柳文昊見黎明已經脫鞋上炕了,將揹包打開,從裡面拿出來一個紙盒子雙手遞給胖叔道:“胖叔,這是兩顆東北老山參,來得匆忙,沒帶什麼禮物!”
“哈哈,閨女!你人來了就好,乾爹想死你了,來來莎莎,快點拿山羊肉上來,還有青稞酒!”老頭招呼地上站着的莎莎。
柳文昊也將揹包放下,對莎莎說:“我來幫你!”
莎莎笑笑,她一笑,露出一排雪白的貝齒,真好看,有種纖塵不染的潔淨。
靠牆的條案上,一個個陶盆裡面都是肉食,有大塊的臘肉,也有鹹肉,還有一盤羊排骨頭湯。可惜都是冰冷的,這一面牆都泛着白霜。
莎莎講一個粗大的托盤遞給柳文昊,微笑着請他端好,她自己從腰力拔出來一把雪亮的剔刀。無論是維族還是塔族,以及這裡的其它民族,大都以肉食爲主,主要餐具就是剔刀,無論男女老少,只要可以吃肉的,幾乎人人一把剔刀。
開始漢人來到這裡,看到他們都在腰間掛着一把小刀,刀鞘都鑲嵌着寶石,很是顯眼。開始還以爲他們民風彪悍,或者只是裝飾,可是後來瞭解了才發現,這刀叫剔,用來吃飯的時候剔肉用的,就是一個必不可少的餐具。
西方人吃西餐,現在還用刀做餐具,只是不用掛在身上而已,食肉的民族大都如此。漢人則不同,千百年來,漢族人以農耕爲主,食用的是糧食,也就是草食性民族,跟塞北的遊牧民族以食肉爲主不同,餐具非常簡單,只要兩根木棍夾食即可,因爲糧食歸根到底屬於草本食物,無需用刀子過多的切割就可以食用了。
西方人就不同,他們吃肉,到現在還吃半生半熟的牛排,必須用刀子切割着吃。塔族世世代代處在雪線之上生活居住,這樣的嚴寒氣候條件根本無法種植草本糧食,幾乎完全以肉食爲主了。
莎莎嫺熟地用刀子從一大塊烀熟的肉骨頭上往下片肉,不一會兒就堆滿了柳文昊手裡的大盤子。“好了,端上去吧!”莎莎一笑兩個酒窩,她的眼珠完全都是碧綠色的,她的身體裡面應該流淌的是中亞蠻族的血液。
純正的漢人的眼球是漆黑色的,但是我們卻在生活中不難發現,身邊有些人的眼球並非純正的黑色眼球,而是有的發藍,有的發綠,甚至還有暗紅色眼球的,只是我們平常不打注意。這些都是祖上有蠻族血統的遺傳基因的外在表露,在中國幾千年漫長髮展的歷史長河中,不斷有民族大融合的歷史階段。
就連古羅馬帝國也有一支強悍的騎士軍團東征,深入我國西北,一直到陝甘地區,再也沒能回去,逐漸被當地人同化、通婚,幾代之後,完全漢化了。但是基因就是基因,還深深根植於遺傳因子裡面。
柳文昊被莎莎的綠色眼球吸引了,夜貓一樣的眼睛,閃閃發亮!
一桌子全都是肉食,柳文昊也被叫上桌兒盤腿打坐,莎莎靠在他的身旁,不停地給他倒酒。這種青稞酒是用高原上唯一的糧食作物青稞釀造的,在青藏高原這種青稞酒是主要的自釀酒水。
“胖叔,今晚我們要過去,酒就少喝點吧?”黎明喝了一小口酒說道。
胖叔的臉上放着晶亮的油光,他整個身子都油汪汪的,應該是非常有勁兒的那種老頭兒。可是不知道爲什麼,柳文昊不喜歡他。
莎莎叫胖叔爺爺,“爺爺,給姐姐喝我們配製的藥酒吧,這樣夜裡就不會冷!”
“我都忘了,莎莎,快去後面拿藥酒!”胖叔說這話的時候,兩眼放光。
柳文昊自顧悶頭吃肉,這種高山雪羊,啃食的是冰雪下的苔蘚和高山雪蓮,那是真正的天地精華,只有在雪域高原才吃得到的大補品,他當然不會放過。
莎莎起身跑向後屋,柳文昊看到,後面有個破舊的木門,好像那邊是個倉房。柳文昊不喜歡青稞酒,苦澀難喝,他只喝了一小口,就大腕喝起羊湯來,身上很快就熱乎了。
莎莎捧了一個黝黑的罈子進來,躺在炕桌上,去掉壇口的泥封,小心地打開一層羊皮,頓時一股酒香飄逸!
“好啊!胖叔,你有這麼好的酒不拿出來給我喝!快點倒上!“她伸手將大海碗伸到莎莎面前。
胖叔呵呵一笑道:“這是老朽泡的藥酒,藥力巨大,你是女娃兒,就喝半碗吧,莎莎,給爺爺倒上一大碗!”
柳文昊鼻子嗅嗅空氣中的酒香,馬上就覺得很是怪異,這酒裡莫非有雪豹精?他的確嗅出來雪豹精的味道,他自從食下千年蛇精,就具備了百毒不侵的特異功能,各種藥物只要他聞過就知道是什麼,有沒有毒,什麼功效,當然一聞便知。
莎莎最後給柳文昊也倒了一碗,臉色羞紅道:“大叔,喝一碗,身子暖!”
柳文昊笑笑,雙手接過來,心說,莎莎一定知道這酒的藥效,沒想到,小小年紀就懂風月,這倒是免去了不少麻煩!興許,大家把酒喝下去,會有點啥事兒發生也不奇怪。
果然,一碗酒下肚,柳文昊馬上就有反應了。雪豹精可不是鬧着玩的,只須一滴,正常男子三天三夜不倒,正常女子日接百男不倦!
莎莎也喝了一小碗,這孩子難道會是個浪娃兒?
果然,黎明半碗酒下肚,紅着臉笑了道:“胖叔,你還是那麼壞!今晚兒我們還要過去,你給我喝這個,還怎麼走?”
“那就不差這一夜,乾爹想你了,就留下來陪乾爹一晚!”
我靠!柳文昊不由得憤憤然了,視我爲無物啊!他轉念又一想,黎明也不是自己什麼人,一個女大兵而已,只是有緣相識相交,馬上還要一起戰鬥,萬萬不可以被兒女情長阻擾了鬥志。這樣一想,就釋然了,想必是黑鷹這樣的特戰隊,每次任務都是九死一生,這就是爲什麼這些人無論男女都會及時行樂,自己當傭兵的時候更是如此。
人生短暫,槍林彈雨,活着就要對得起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這個世界的所有的享受就都跟自己無關了。
所以,及時行樂,跟正義,跟主義,跟信仰,跟神馬的都無關!看得出來,黎明跟這位胖叔不是一般的情義,可能是多次從胖叔這裡過境吧,或許,胖叔自己也是黑鷹的士兵。只不過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不能過問這樣的事情罷了。
一頓飯吃的天昏地暗,黎明先醉倒了。胖叔叫莎莎扶着黎明在炕頭睡,炕頭燒得最熱乎了,黎明和衣躺下。關鍵時刻停電了,邊境山區的電都是村子自己發的,莎莎點了小蠟燭,說:“大叔睡炕梢吧,我去燒火。”
柳文昊看看胖叔,竟然挨着黎明睡在炕頭那邊了,當中是炕桌,上面還有不少吃食和酒。柳文昊打了個飽嗝,藉着微弱的蠟燭光,脫掉衣褲,只穿了裡面的秋衣秋褲,鑽進了厚厚的被窩躺下。
窗外,一陣陣山風呼嘯。柳文昊裹緊了被子,好在吃了好些羊肉,喝了一小盆滾燙的羊湯,加上那雪豹精泡的藥酒,他倒是周身獸血沸騰。
莎莎把蠟燭吹滅了,她並不上來睡覺,而是出去抱柴禾在外屋地燒炕。柳文昊哪裡睡得着,就聽見炕桌那邊已經窸窸窣窣有了響動,黑暗中看不真切,估計是黑瘦有勁兒的胖叔已經對黎明下了黑手了!
柳文昊不聲不響摸黑兒下地,穿上鞋,悄悄離開了房間,來到了外屋地。外屋地也沒有點蠟燭,但是竈坑的火光紅彤彤的,映照在坐在竈坑前拉風匣燒炕的莎莎的臉上。
“大叔,你怎麼出來了?”莎莎看着柳文昊。
柳文昊蹲過來說:“我幫你燒火!”
“呵呵,大叔是不是吃多了藥酒,挺不住了吧,彆着急,我把這堆柴禾燒完就上去……”莎莎和自然地說着,就好像這樣做是天經地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