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教授之死

中午劉戀下了課,顧不上吃飯就給顧唯佳打電話,問她現在在哪裡,下週學校推理研究社的活動還去不去。顧唯佳正和男友張濤在學校的食堂吃午飯,讓她過去再說。劉戀說顧唯佳真是有異性沒人性,說好中午一起吃飯的,卻放她鴿子。顧唯佳在電話那頭笑着賠罪,說是張濤非拖着她去吃飯,自己本來想堅守原則,但是奈何不了他的軟磨硬泡。

在顧唯佳答應請客後,劉戀邁着歡快的步伐,向食堂走去。

下週推理研究社的活動,是社長杜逸凡的講演,題目暫定爲——“推理小說中的臨終線索”。劉戀不怎麼喜歡杜逸凡,雖然他看上去很聰明,也很能幹,但她就是打心底不喜歡,也許是在學校裡他鋒芒畢露的原因吧。劉戀反而對那些低調的人很有好感。表現欲太強的男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她是這麼認爲的。

走進食堂,劉戀第一眼就看見了他們。顧唯佳緊挨着張濤坐着,見到她朝她揮了揮手。

“劉戀,你來啦,等你好久了呢。”顧唯佳看見她坐在自己對面,就一把推開了張濤,坐到了劉戀的身邊。

“啊,別叫我劉戀,請叫我閃光彈。”劉戀俏皮地對顧唯佳眨了眨眼。

“什麼呀!”顧唯佳嗔怪道。

“電燈泡已經達不到我的亮度了,看來只能做閃光彈了,張濤,對不對啊?”劉戀把臉轉向張濤,對他笑道。

“別胡說……”老實的張濤被她這麼說,臉都紅了。

“你還愣着幹什麼?快去給劉戀買點吃的!”顧唯佳對張濤說完,又轉頭問劉戀,轉換成一種很和藹的口吻問道,“你想吃什麼儘管說,反正今天是這個豬頭請客,還不好好敲他一頓?”

劉戀假裝道:“對哦,那我要到外面點菜吃……哈哈,和你開玩笑的啦,張濤你別緊張,給我買碗皮蛋瘦肉粥吧,謝謝啦!”

顧唯佳厲聲道:“還不快去!”她一說完,張濤就跑開了。

“真好,這個張濤呀,一看就是怕老婆的料。你別老是欺負人家啊,你看他這麼老實,又聽話。”劉戀笑道,“看來你們以後結婚了,是你當家哦!”

“討厭!”顧唯佳知道劉戀這是玩笑話,於是便轉換話題,“對了,我感覺我們社長對你有意思哦,怎麼樣,你有沒有感覺啊?要不要我幫你撮合一下?話說回來,你也該談場戀愛了吧。古人云,沒有戀愛的大學,是不完整的……”

“你是說杜逸凡?”劉戀不傻,她也早就感覺到杜逸凡對她有意思。前兩次社團活動杜逸凡就對劉戀特別照顧。圖書交流的時候,他總把最經典的推理小說留給她;每次活動結束,總和她一起肩並肩回宿舍區。這引來了許多女同學的嫉妒,但劉戀對他真是一點好感都沒有,甚至還有一種厭惡感。

“怎麼樣?我覺得他還不錯哦,唸書又好,又是學生會主席兼校籃球隊的絕對主力。你不知道有多少女生暗戀他哦!”顧唯佳壓低聲音說。

劉戀冷笑道:“呵呵,抱歉,我沒興趣。”

“沒興趣?你開玩笑的吧。我看你和他聊得挺投機的呀!”顧唯佳一臉壞笑地說,“我們關係那麼好,你就跟姐姐我說老實話,你到底喜不喜歡他?”

“我真的不喜歡他。”劉戀說完,又迅速加了一句,“一點感覺也沒有。”

“好吧。”顧唯佳攤開雙手,擺出無話可說的樣子,“那麼,神仙姐姐,請告訴我你喜歡什麼樣的男生。我們學校追求你的人也不少吧,無論是花樣美男還是富二代或者青蛙男各種類型應有盡有,你一個都瞧不上?要求也太高了吧?”

誰說我都看不上?劉戀心裡這麼想,卻沒有說出口。

“難不成……”顧唯佳把雙手交叉在胸口,身子往外挪了挪,用疑惑的口吻說,“你是同性戀,只喜歡女的?”

劉戀不耐煩道:“是呀是呀,實際上我喜歡你,所以對男生沒有感覺,看到張濤追到你,恨他恨得要死。這個答案你滿意了吧?”

就在這個時候,張濤手裡端着一碗熱騰騰的皮蛋瘦肉粥,把它放在劉戀面前:“你們在聊什麼呢?聊得那麼高興。”

“劉戀說她喜歡我,要追求我,問問你的意見,是不是肯把我給讓出來。”顧唯佳撒嬌般對張濤說。

“這真是太好了!求之不得呢,趕快拿去!”張濤一口答應。

顧唯佳聽到張濤這麼說,便伸手去抓他的耳朵。張濤被她揪住了耳朵,連連討饒,求顧唯佳放他一馬,下次絕對不敢了。劉戀笑嘻嘻地看着他們打鬧,覺得他們特別幸福。轉而想到自己到現在還沒有男朋友,心情又黯淡下來。

“對了,張濤。”劉戀一邊喝粥,一邊用若無其事的口氣問道,“你宿舍裡那個奇怪的舍友,下週來不來推理研究社啊?”

“你是說肖晨?”張濤答道,“應該不會來吧。上次是我硬把他拖來的,他說研究推理小說沒什麼意思,估計以後大概也不會來了。哎,管他呢,他就是個怪人。”

“哦,他真是挺奇怪的……”劉戀淡然道。

張濤接着說:“可不是嘛,這傢伙在宿舍裡整天不說一句話,對身邊的人也愛理不理的樣子,所以除了我之外基本上沒有朋友。他除了泡圖書館就是一個人跑到頂樓坐着看風景,有時候我真懷疑他腦子有病。好了,不說他了,下週杜逸凡的講演,內容是什麼你們知道了嗎?”

“好像是關於推理小說中的死前留言。”劉戀道。

“這個精彩,我最喜歡看有死前留言的小說了。”說到推理小說,張濤便激動起來。在認識顧唯佳之前,他生命裡似乎就只有推理小說。也因爲喜歡推理小說,他加入了學校的推理研究社,結識了現在的女友。可以這麼說,他們是因爲推理而結緣的。

吃完午飯,劉戀說要先去綜合辦公樓。上次陳教授佈置的幾道題目,劉戀嘗試做了一下,現在準備把答案拿給陳教授看看。

劉戀是法律系的學生,主修經濟法。選修陳教授的應用邏輯學這門課,也是因爲對推理小說的喜愛。況且,陳教授在F大學也算是個名人,他協助警方破案的事蹟也被同學們廣爲流傳。除了劉戀外,推理研究社裡的成員都選了這門課程。

她記得陳教授的辦公室是103室。走進綜合辦公樓,走到辦公室門口,劉戀擡起手敲了敲門。她用的力道很輕,生怕影響陳教授的日常工作。

門內沒有人應聲,辦公室內一片寂靜。

會不會是出去了呢,劉戀這樣想。應該不會,她記得很清楚,陳教授在上次課結束的時候對同學們說過,今天一整個下午都會待在辦公室裡。如果要請教什麼問題,或者完成了邏輯題都可以來找他。陳教授是個很守信用的人,如果真有什麼突發狀況,也會在辦公室的門上留下便條紙通知大家的,以前就發生過這樣的事。

也許是敲門聲太輕,教授沒有聽到吧。她又敲了敲門,這次特意加重了力道。可是,還是沒有人來開門,確切地說,辦公室裡一點動靜也沒有。

正當劉戀準備離開的時候,她發現辦公室的門竟然沒有關上——是虛掩着的。這個瞬間,劉戀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這種感覺是前所未有的,讓她心跳加速,有些不知所措。

她把手放在門上,然後輕輕地推開了辦公室的門。

推開門後,劉戀立刻怔住了,她雙手不由自主地捂住了嘴巴,身體也隨之顫抖起來。眼前的景象,讓她終生難忘。

房間中央擺着一張紅木辦公桌,正對着辦公室的門,也就是劉戀所站的位置。桌子後面是一張轉椅,椅子上面坐着陳教授。他身上穿着的那件白襯衫現在已被鮮血染紅,像一塊抹布一樣緊貼在身上。他的頭部往後仰着,胸口滿是鮮血,雙手無力地垂在身體的兩側,手掌心朝內。他的領口敞開着,脖子上有一條淺紫色的縊溝。他嘴脣微啓,雙目圓睜,整個臉部的表情是扭曲的。在襯衫的胸部位可以看到多處血跡。

劉戀呆愣了幾秒鐘,或許更長時間。她終於忍不住了,失聲尖叫起來,聽這聲音,似乎要用盡她所有的力量。

藍白色的警車離開公安局,向位於中環路的F大學疾馳而去。S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大隊長徐建國坐在警車裡,一言不發。在駕駛員位置上的鐘旭用力地踩着油門,希望能早一秒鐘趕到目的地。S市公安局楊浦分局的張副局長接到了案件新進展的報告,搭乘公務車緊跟在他們後面。可見局裡對這次的案件非常重視。

車隊在F大學的綜合辦公樓前停下,車上的警員們很快地下車,急急忙忙地跑上綜合辦公樓的石頭階梯。鍾旭跟在徐隊長身後,往上走。在103辦公室門口站着兩位維護現場的警察,他們見到張副局長和徐建國,朝他們敬了個禮,然後爲他們打開辦公室的大門。

陳教授的辦公室是個不大的四方形房間,有兩扇窗,雖然拉着窗簾,但房間的採光依舊很不錯。窗戶在門對面牆上的左手邊,很大。整個辦公室只有一扇門,就是他們剛剛進來的地方。辦公室內部的擺設很簡單,兩個直頂天花板的紅木書櫥,書櫥邊上有一臺立式的飲水機。陳教授的大辦公桌放在房間中央稍微靠後的地方。辦公桌後面,除了死者坐的轉椅外,還有一排擺放古董的架子,架子上的東西都是陳教授的珍藏。

辦公室裡有不少勘察現場的工作人員,徐建國繞過他們,來到了陳教授屍體前。

他雙眼含着渾濁的眼淚,安靜地注視這位曾經的老朋友。雖然不說話,但鍾旭知道,徐隊長此刻的心情,可以用撕心裂肺來形容。他們之間深厚的友誼,不是一般人可以體會的。況且陳教授的屍體竟然被蹂躪成如此模樣……就連站在徐建國身後的鐘旭,也轉過頭去,不忍再看。

“死因是什麼?”凝視了一會兒,徐建國輕輕擦拭掉眼角的淚痕,問身邊一位名叫李俊的青年法醫。

“根據初步勘察結果,死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初步判定爲下午一點至兩點之間,具體情況要帶回局裡做進一步檢驗才能知道。根據我的觀察,被害人應該是先被兇手從背後縊死後,再被利器傷害的。徐隊長你看這裡,脖子上有一條明顯的縊溝,有表皮脫落並伴有皮下出血的痕跡。形成皮下出血的痕跡,一般是死者生前形成的,而沒有這種情況的縊溝是死者死亡之後形成的。”

鍾旭插嘴問道:“爲什麼會有表皮脫落的痕跡?”

李俊耐心地解釋道:“表皮脫落,說明用來縊死死者的繩索,是一根表面相當粗糙繩索,比如尼龍繩或者麻繩之類的。”

“你之前判斷,說被害人是被兇手從身後縊死的,爲什麼這麼說?”鍾旭又問。

李俊用戴着手套的手指了指陳教授的右臉頰,說:“你看這裡,屍體頭部向右傾斜,右側嘴角到耳根有一條帶血的唾液痕跡,這在法醫學上叫做‘出血性唾液’。這條痕跡的走向是先從嘴角斜向右下,然後突然有個變向衝向耳朵。這說明,死者可能先是直立,被兇手勒住頸部後,掙扎了一會兒,最後倒在轉椅上呈仰臥狀。如果正面勒殺的話,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鍾旭點點頭。

李俊繼續說:“回到局裡後,我會給屍體做一個活體反應實驗,就可以證明兇手身上的刀傷是否是死後留下的。徐隊長,到時候我會把報告送到你的辦公室。”

徐建國對李俊頷首示意,然後繼續盯着屍體,目不轉睛。張副局長在門口鼓勵正在勘察現場的警務人員,切勿放過任何細微的線索,任何線索都可能是破案的關鍵。這句話讓鍾旭想起了前些日子陳教授對他說的話,想到這裡,他也不免有些心酸。

“報告隊長,在死者身後架子上的白色花瓶中找到了一根疑似兇器的麻繩。”一位姓張的勘察人員對徐建國說道。

“帶回去檢驗一下。”他的眼睛還是沒有離開陳教授的屍體,說話的時候,嘴角有些微微抽搐。

鍾旭將小張拖到一邊,問他是在哪裡找到的。小張便向轉椅那裡走去。鍾旭跟着小張繞過屍體來到了放滿花瓶的架子前。小張指着其中一個白色的花瓶說:“就是這個。”那個花瓶高大約四十釐米,好像是民國時期的東西。

花瓶的瓶身沒有什麼問題,只是花瓶底部邊緣,有些紅色的擦拭痕跡。

“小張,你拿去鑑定一下,這血液是不是陳教授的。”鍾旭吩咐道。

他把花瓶遞給小張後,注意到剛纔擺放花瓶的位置,有一滴血。那是一滴呈橢圓形狀的血滴。鍾旭想,剛纔花瓶底部的痕跡,是不是因爲擦拭了這滴血形成的呢?應該不是,如果花瓶底部的痕跡是擦拭這滴血而留下的話,那必定會破壞血的形狀。仔細觀察橢圓形小血滴會發現,這血滴一定沒有被破壞過。花瓶放在血滴上,血滴應該位於花瓶底部凹進去的部位。

鍾旭覺得自己有點走火入魔了,單單一滴小血滴就可以觀察這麼久。想起了陳教授那句,不合理的細節是破案的關鍵,他不由得搖頭苦笑起來,看來是自己太過緊張了。

“從被害人口袋裡找出來的這些東西,都放進證物袋帶回去。”徐隊指揮着勘察人員,看上去神色稍顯憔悴,不像以前辦案時那麼生龍活虎。

鍾旭走過去,看見勘察人員將陳教授右口袋中的香菸、錢包、打火機和手機紛紛裝入證物袋。

“兇手爲什麼要將繩子留在現場?”鍾旭喃喃自語道。

“是因爲麻繩表面非常粗糙,在如此粗糙的表面上提取指紋是很困難的,所以兇手才把麻繩留了下來。”徐建國解釋道。

鍾旭又問:“兇手將傷害陳教授的利器帶走,也就是說,兇手在行兇過程中沒戴手套?”

“很有可能。”

雖然推理出兇手沒戴手套,但鍾旭心裡明白,即使是這樣,以兇手的狡猾程度,一定細心地將現場所有觸碰過的地方都用抹布或者衣物擦拭了一遍。

“報告徐隊長,屍體轉椅右下方的地板上,發現了一支鋼筆。可是沒有發現任何紙張,會不會是死者留下的線索?”

徐建國低頭沉思了一會兒,說:“先拍幾張照片,把這支鋼筆帶回去。”

在經過地毯式搜索後,警隊基本上可以“鳴金收兵”了。陳教授的屍體已經被運往別處,鍾旭走之前,發現辦公室的日光燈竟然開着。他走到門口,按下了電燈的開關,可燈沒有滅,還是亮着。鍾旭找來了大樓管理員,問他這開關是不是壞了。管理員告訴鍾旭,這開關必須一直按着兩三秒鐘,燈纔會滅。這個燈是德國進口的,複雜得很。

這個小插曲,鍾旭並沒有在意。直到最後案件告破後他纔回想起來,如果當時自己注意到這個情況,或許當時就能破案了。

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裡,鍾旭都在忙陳教授的案子。局裡對這個殺人案非常重視,成立了專案組,鍾旭也是專案組的一員。由於被害人的特殊身份,警方首先懷疑是仇殺,所以派出許多警員專門調查那些在陳教授協助下抓獲的罪犯。

這天下午,鍾旭想再去F大瞭解一下情況。他上了813路公交車,坐在最後一排。可能是公交車脫班,車廂裡擠滿了乘客。他注意到身邊坐着一個大學生模樣的男孩,他披着一件乾淨的白色連帽衛衣,下身套着條深藍色的牛仔褲,腳上穿着白色的耐克板鞋。讓鍾旭感興趣的,並不是他普通的穿着,而是他手裡的那本書,一本名叫《反三段論》的書。

那男孩彷彿注意到有人正在觀察自己,便擡起頭,瞥了一眼鍾旭,隨後又兀自看起書來。

這個時候,鍾旭纔看清他的相貌。他留着一頭中長的頭髮,部分的劉海蓋住了眼睛,鬢角的長度超過了耳朵。他的面色很蒼白,看上去沒有血色,尖尖的下巴,臉頰也很消瘦。他的眉毛很濃,兩條劍眉下有一雙漆黑的眼睛——特別是這雙眼睛,彷彿能夠看穿一切般尖銳。

這是一雙冷漠的眼睛。

鍾旭把頭別了過去,看着窗外的景色。關於陳教授的死,他越發覺得奇怪,兇手既然已經殺死了陳教授,又何必再給他加上幾刀呢?要知道,當時可是下午,行兇過程很可能被別人發現。案子查到這個份上,似乎又陷入了停頓狀態。如果不把這個問題解決的話,要破案恐怕很難。本來徐隊長就對這次的案子特別重視,加上那個好管閒事的張副局長在一邊煽風點火,鍾旭即使是忙得焦頭爛額也沒有一句表揚。就在上次大會上,張副局長就站出來發表看法,建議鍾旭對這一階段的工作好好總結一下。所謂總結,就是要鍾旭自我檢討。鍾旭只得站起來,對自己批評了一番,並且發誓一定竭盡全力,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可是,現在別提破案,就連個嫌疑人都找不到。

“我的錢包!我的錢包不見了!”

就在公交車駛離國定路站的時候,忽然有個女人在車廂裡大叫起來。上天彷彿覺得陳教授的案子還不夠,又給鍾旭找來了一些麻煩。

鍾旭起身往前看了看,只見一個打扮入時的少婦在車廂裡叫喊。周圍的乘客都面面相覷,沒有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怎麼了?我是警察,發生什麼事了?”鍾旭勉強從人羣中擠了過去,對着少婦先出示了證件然後問道。

那少婦見公交車上有警察,一把握住鍾旭的雙手,激動道:“我的錢包不見了,裡面現金倒不是問題,就是很多證件和銀行卡都在裡面。這下被偷了,你說我該怎麼辦啊?!”

鍾旭安慰道:“你別急,回想一下,是什麼時候發現錢包不見的?”

少婦哭喪着臉說:“在上一站車停的時候,我拿手機看了一條短信,那個時候錢包還在。現在就沒了……”

也就是說,在國定路站的時候,這少婦的錢包還在包裡。現在還未到下一站,那麼,偷錢包的小偷應該還在這輛公交車上。鍾旭看了看到處擠滿了人的公交車,心想,這麼多人,哪個纔是小偷呢?難道真要把車開到公安局,一個一個搜身嗎?但如果不這麼做的話,一定抓不到小偷的。

鍾旭讓少婦把包給他看一下。

那是一款LV包,從色澤和做工上可以看出,是假貨。包裡有手機、化妝品等女性用品。包的側面有一條長約十五釐米的口子,可見,小偷是先用刀片劃開少婦的皮包,然後再將手伸入偷取錢包的。不過,在公交車上抓小偷,簡直和大海撈針沒什麼區別。就連鍾旭自己都被小偷偷過好幾次手機和錢包。上大學的時候,他還因此去公安局報過案。

“師傅,直接開到派出所去。”鍾旭的語氣很堅定。

“啊?”司機彷彿在確認自己有沒有聽錯般,問道,“你說什麼?”

鍾旭一字字地說道:“直接開到派出所去,聽清楚了嗎?”

他這麼一說,車廂裡衆乘客彷彿炸開了鍋,集體抗議起來。看上去除了那少婦,其他人都不怎麼願意去派出所跑一趟。司機見對方是警察,也無可奈何,只得照辦。實際上,鍾旭也很無奈,他不可能一個個去搜車上乘客的身,這樣也不合法。

就在司機搖擺不定,衆乘客威脅鍾旭要投訴的時候,剛纔坐在鍾旭身旁的男孩站了起來。他走到鍾旭面前,對他說了四個字——我要下車。

鍾旭有些哭笑不得,他對那個男孩搖了搖頭,說:“我讓你下車,那其他人肯定不願意。再說,你怎麼證明自己不是小偷呢?”

男孩不緊不慢地解釋道:“我不是小偷,從你上車開始,我就一直坐你邊上。那小姐說,她的錢包是在國定路站之後不見的,那個時候你坐在我旁邊,所以你可以證明我不是小偷。”

鍾旭被他這麼一說,顯得有些尷尬。不過他依然堅持原則,“不行,我知道你是無辜的,但是我不能放你下去。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小偷的同夥?”最後一句是鍾旭臨時瞎編的,他知道,要是放這男孩下車,會有更多人要求下車。

男孩面無表情地說:“我必須現在下車,待會兒我要考試的,不能耽誤。”

在這裡下車,又要考試,鍾旭知道這一定是F大學的學生。鍾旭有些爲難,但他繼續裝出一副鐵面無私的樣子,對男孩搖頭。車廂裡有許多人看不下去了,紛紛站出來爲那個男孩說話,有的說人家考試要緊,你先把他放下去吧;有的說,我們也考試,一起放我們走吧;還有的甚至說,我家着火了,我媳婦剛纔打電話給我讓我回家救火,你耽誤得起嗎?鍾旭告訴他,你媳婦可以打119報火警。那人竟然說,我媳婦和我打完電話後,手機就沒電了。鍾旭又說,你的手機不是有電嗎,你打呀。那人無賴道,現在沒電了。鍾旭建議道,你問車廂裡別人借吧。不料此刻,車廂裡所有人都表示,手機沒電了。

鍾旭一臉無奈,對他們毫無辦法。

那男孩走到少婦身旁,然後蹲下身子,仔細看了看她的仿LV皮包。他先用食指摸了摸皮包的口子,然後放在鼻子下方聞了一下。

他的這個古怪行爲讓鍾旭十分不解,便問道:“你幹什麼?”

男孩站了起來,對鍾旭說:“是不是告訴你誰是小偷,就可以放我下車?”

鍾旭有些驚訝,問:“難道你知道誰是小偷了?那你一開始爲什麼不說?難道害怕被小偷報復?”

“一開始我並不知道誰是小偷,我也是剛纔才知道的。”男孩說。

“是誰?”

男孩擠到一個穿黑色夾克的男人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問道:“喂,你就是小偷吧?快把錢包還給人家。”然後轉頭對鍾旭說,“現在,我可以下車了嗎?”

鍾旭確定他沒有開玩笑後,準備搜夾克男的身。那男子拼命抵抗,可是雙拳難敵四手。最後,爲了能趕快到達目的地,公交車上,警民聯手將這個男人制伏,在他身上搜出了少婦的錢包。那少婦一臉感激地看着鍾旭,那個眼神就像是在看救命恩人一樣。對於那個男孩,少婦卻沒給好臉色,她瞪了一眼他,彷彿在責怪他既然看到了爲什麼不早點說。

司機得到鍾旭許可後,繼續向原路行駛。鍾旭給夾克男銬上了手銬,臨下車前,他問那個男孩,是怎麼知道這人是小偷的。

男孩告訴鍾旭,是因爲公交車前門位置的扶手上,有機油的痕跡。而少婦皮包的切口,上半部分沾有機油。也就是說,小偷用刀片劃開皮包的時候,機油不小心沾了上去。進一步可以得知,小偷一定是握過前面那個扶手的人。少婦的錢包是在國定路站之後被偷的,所以小偷一定是從那個站點上來的某個人。上車的時候,男孩注意到有六個人抓過這個帶機油的扶手,但只有四個人從前車廂擠到少婦所在的後車廂。

顯然,小偷就在這四個人之中,而這四個人,手上都沾有機油的痕跡。男孩又說,用刀片劃開皮包,即使刀刃再鋒利,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必須用一隻手的食指和拇指抓住皮包的一端,然後另一隻手拿着刀片,才能劃開,靠單手是不可能的。所以,立刻可以排除的就是右手骨折的那個少年和手上拎着塑料袋的阿婆。剩下的就是這個夾克男和另一個農民工模樣的男人。經過觀察可以發現,那個農民工模樣的男人雙手都沾有機油,如果是他劃開皮包的話,那麼皮包上應該還會留下另一塊機油的印記。可是少婦的皮包上卻沒有,故而排除了這個人的嫌疑,剩下只有穿黑色夾克的男人了。

鍾旭又問他是怎麼判斷少婦皮包上的那一小塊機油印記,不是上車時候弄上去的呢。男孩解釋說,是因爲那塊印記只有切口的上邊有,而下邊沒有。印記下半段又猶如尺畫出來一樣筆直,所以一定是用刀片劃開皮包時沾染上去的。

聽了男孩的推理,鍾旭有些驚訝。這種分析方法不正是陳教授的那套邏輯推理的方法嗎?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因爲罪犯每一次犯罪都會留下痕跡。而且這個男孩也是F大學的學生,應該認識陳教授吧。或者,他就是陳教授的學生,鍾旭這樣想。

鍾旭下車後,問男孩:“你認識陳志宏教授嗎?”

男孩想了想,回答說:“從來沒聽說過……”

說完,他頭也不回地往F大學的方向走去。

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七章 密室殺人事件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十三章 表白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十三章 表白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一章 應用邏輯學第一章 應用邏輯學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二章 教授之死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三章 表白第四章 初步推論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二章 教授之死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十二章 審訊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二章 教授之死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一章 應用邏輯學第一章 應用邏輯學第一章 應用邏輯學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十二章 審訊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三章 表白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七章 密室殺人事件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七章 密室殺人事件第十二章 審訊第十二章 審訊第十二章 審訊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二章 教授之死第十三章 表白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二章 教授之死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六章 生日會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十三章 表白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四章 初步推論第十二章 審訊第七章 密室殺人事件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十三章 表白第十三章 表白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四章 初步推論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四章 初步推論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十二章 審訊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四章 初步推論第十二章 審訊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十二章 審訊
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七章 密室殺人事件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十三章 表白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十三章 表白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一章 應用邏輯學第一章 應用邏輯學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二章 教授之死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三章 表白第四章 初步推論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二章 教授之死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十二章 審訊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二章 教授之死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一章 應用邏輯學第一章 應用邏輯學第一章 應用邏輯學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十二章 審訊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三章 表白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七章 密室殺人事件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七章 密室殺人事件第十二章 審訊第十二章 審訊第十二章 審訊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二章 教授之死第十三章 表白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二章 教授之死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六章 生日會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三章 低危抑鬱症第十三章 表白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四章 初步推論第十二章 審訊第七章 密室殺人事件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十三章 表白第十三章 表白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四章 初步推論第九章 入室搶劫殺人案第四章 初步推論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十二章 審訊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八章 案情討論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四章 初步推論第十二章 審訊第十四章 肖晨的解答第五章 死前留言講演第十一章 殺人之光第十章 六項條件第十二章 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