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敲門聲的響起把我從痛苦的回憶中拉回到了現實。
“請進!”我清了清嗓子。
魏紫歡推門走了進來。
此時魏紫歡穿着一襲粉紫色的短披肩小外套,更加襯托出她絕佳的身材,再搭配一條嫩黃色天鵝絨齊膝裙,一雙黑色的高筒靴,漆黑的頭髮有着自然的起伏弧度搭在肩上。
清澈明亮的瞳孔,彎彎的柳眉,長長的睫毛微微地顫動着,白皙無瑕的皮膚透出淡淡紅粉,薄薄的雙脣如玫瑰花瓣嬌嫩欲滴。
“你怎麼來了?”我有點心虛的低下頭。
“剛剛我已經和李紫涵關於咱們結婚的事情達成了共識。”魏紫歡坐在我對面的椅子上,“現在我們之間要籤一份協議。”
“協議?”
魏紫歡把一份打印好的協議遞給我:“自己看!”
我把張世穎的照片放回原位,纔拿起協議翻看了起來:
婚後同居協議書
1、吵架不當着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2、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主動輕聲輕氣哄女方,否則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3、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4、要出氣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
5、男方必須要在九點前回家,並且不能在家裡吸菸,同時不能做不文明的行爲。
(協議條款暫時爲以上這幾條,可由女方無理由無時間限制的更改,男方有權利提出異議,但是異議是否被採納最終解釋權在女方手裡)
“意思是結婚後咱們要住在一起?”
雖然我已經接受了假結婚這個辦法,也通過這份協議書的內容隱隱約約明白了魏紫歡起草這份協議書的意義所在,但是我還是要把心中的問題問清楚,再說這份協議書完全可以等同於清政府簽署的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魏紫歡點了點頭:“婚房公司已經出資在購買中,我們婚期也暫定在十天後……”
我雖然在工作上和魏紫歡屬於敵對關係,但是我也一直對魏紫歡雷厲風行的辦事風格敬佩不已,可是我卻萬萬沒有想到魏紫歡在我們假結婚這件事情也展現出她的做事風格來。
“而且這十天中你還要製作出一首甜蜜歡快的歌曲出來……”
“打住!”我打斷魏紫歡,“你要知道我們之間是假結婚……”
“是!”
“但是你不覺得你這個所謂的協議有點不公平嗎?”
“哼!”魏紫歡冷哼了一聲,“要是你能管住你的下半身。”她眼眶含淚,“我們之間何必要假結婚……”
我沒有想到魏紫歡又提到了關於昨晚發生在我們之間的荒唐事,雖然這件荒唐事並不能把全部的責任歸結到我的頭上,但是不管怎麼說,在男女上演完愛情動作戲後,但凡是良心沒有被狗吃掉的的男人總是會對女方產生一定的愧疚,更何況一直標榜新版三從四德絕佳好老公的我。
還有這份協議書只是限制了我不能夜不歸宿和在吵架上的懲罰措施,對於其他也沒有多大的影響,再說想要和女人們親密接觸也未必一定非要是在晚上。
“只要你以後不要再拿昨晚的事情來說事。”我長嘆了一聲,“我簽字就是了。”
“好!”
我把簽好的協議書交給魏紫歡,同時一個問題出現在了我的腦海,憑我對魏紫歡或多或少的瞭解,魏紫歡自從進入到公司以來就一直以女強人自居,根本就沒有發現她有什麼感情生活,現在卻要和我假結婚,還要舉辦一場婚禮,這就等於公開了她嫁給我的事實。
可半年後我們自然會選擇一個適合的時機與場合,宣佈這段婚姻的破裂,這對於一直放蕩不羈的我來說,根本就沒有任何影響,但是對於女人的魏紫歡來說,這可不是一件小事,難道魏紫歡爲了昨晚我們之間的荒唐事連自己的名聲都不要了嗎?
“你不覺得你這樣很對不起你以後的愛情嗎?”
“愛情!”魏紫歡輕蔑一笑,“曾經我們都以爲自己可以爲愛情去死,其實愛情死不了人,它只會在最疼的地方紮上一針,然後我們欲哭無淚,我們輾轉反側,我們久病成醫,我們百鍊成鋼。你不是風兒,我也不是沙,再纏綿也到不了天涯,擦乾了淚,明天早上,我們都要上班的!”
我看着轉身離去的魏紫歡,心中不禁五味陳雜,同時更加讓我想要弄明白,到底在魏紫歡的身上發生了怎樣的感情經歷,纔會讓如此美貌的姑娘變成了滅絕師太一般的女強人!
……
想要弄明白魏紫歡的感情經歷,自然要從她的簡歷入手,於是我又一次理直氣壯地來到了李紫涵的辦公室。
“明揚老師!”李紫涵一臉無奈地長嘆了一聲,“你好歹也給我一點總經理的面子嘛!”
我自然知道李紫涵是指要敲門才能進他辦公室的事情,只不過在我心中一直把李紫涵當成是自己的好朋友,外加上我爲李紫涵寫過幾首歌,成績自然是非常的不錯,要不然李紫涵恐怕還要晚幾年才能坐到現在這個位子上。
“下次注意!”我嬉笑地坐在了李紫涵對面的椅子上。
“看你這春風得意馬蹄疾的模樣。”李紫涵丟給我一根菸,“是不是想要更加仔細地瞭解一下你這位美麗的的新娘啊!”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
“這次你要失望了。”李紫涵點燃手中的香菸,“魏紫歡是總部直接派過來的。”他一臉無奈地聳了聳肩,“說實話我也很想知道她的底細。”他凝視着我,“一向追求不喜歡只和一個女人上很多次牀,而是喜歡和很多女人只上一次牀的明揚老師,怎麼就突然和他的美女同事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雖然作爲朋友我要表示祝福,可我卻怎麼感覺到這場婚姻流露着陰謀的味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