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7章 自作孽,不可活
三月底的烏克藍,氣溫已經明顯回升,冬日的積雪總算融化殆盡,公園裡的樹木也快速返青,看起來好似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
但是突然出現的大批流浪漢,卻時時刻刻在提醒着衆人,這是一個亂世,就算春天來了,也不過是凍不死人而已,餓死人還是很正常的。
“混蛋,你又來搶我的大列巴.我跟你拼了.”
一處避風避雨的橋洞下面,兩個流浪漢廝打在了一起。
僅僅是爲了爭奪一塊麪包,就互相掐脖子、撕耳朵、撩褲襠,就跟野獸一樣,爲了吃食而全力搏鬥。
幾分鐘後,個頭更大的那個流浪漢成爲了勝利者,把一大塊麪包搶到了手裡,然後還不解恨的踹了那個失敗者兩腳。
等這個傢伙走了之後,被踹的人才嗚嗚嗚的哭了起來。
但是哭了一會兒之後,他卻強忍着痛楚,拎起一塊大牌子,又朝着種花家的使館走去。
陸自學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流落街頭,也沒想到自己的意志力,會變得無比堅韌。
在姐姐、妹妹和前妻以及兩位記者前後腳的離開之後,他不得不開始考慮自己的衣食問題。
兜裡只剩下不到兩百英鎊,想住酒店是不可能了,就算是吃飯也要節省一點。
報社的哈利主編答應的是兩個星期之後見報,而在這段時間內,陸自學可以繼續在烏克藍抗議,以便於鬧出更大的動靜。
陸自學決定堅持兩個星期,因爲他初中時候就學過“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
他認爲自己始終堅持在使館門口抗議,等到報紙發表之後,才更有利於逼着對方給自己一個說法。
至於住不起酒店.那就住橋洞唄!
現在已經是三月份了,反正凍不死人。
可是陸自學萬萬沒想到,自己在住橋洞的第二天,就遭到了兩名流浪漢的搶劫,
一百多英鎊一分都沒給他留,就連自己那套充門面的衣服、皮鞋都給扒走了,導致陸自學徹底成爲了“無產階級”。
可這倒黴的遭遇,反而激發了陸自學心裡的執拗和韌性。
他乾脆往使館側邊挪了二十米,正兒八經的當起了乞丐,一邊舉着大牌子抗議,一邊擺出錢盒乞討。
一舉兩得。
只要是使館的人出來,他就高呼因爲種花人的欺詐和欺壓,導致他吃不上飯了,然後在每天晚上的時候,他就會得到一大塊麪包。
總不能讓人在門口餓死吧?
但是這種善良的舉動,卻助長了陸自學的執念,他真的認爲使館的人心裡有愧。
這就跟那些跑出去的底層潤人一樣,見人就說東大要崩潰,你要是不崩潰,我特麼的不是白潤了?
所以陸自學認爲對方一定害怕西方的媒體輿論,要不然你爲什麼給我麪包呢?乾脆把我餓死不就完事兒了?
而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陸自學這種極爲穩定的獲取模式,被另外的幾個流浪漢看上了眼,總是過來搶他的麪包,每一次都要一番撕打,甚至有時候還會遭遇一些不可描述的惡劣事情。
但陸自學都堅持下來了,他沒有崩潰,反而更加期待“大仇得報”的一天。
“兩個星期之後,現在快到兩個星期了吧?呵呵,再有幾天,你們就知道什麼是後悔了.” 陸自學到了自己乞討的地方,非常敬業的擺好了乞討的架勢,然後舉起了大牌子。
可他剛剛舉起牌子沒多久,使館的那個伙伕就面無表情的走了過來。
陸自學有些奇怪。
看看天上的日頭,還不到放飯的時辰啊!
然後他就看到伙伕的手裡拿的不是麪包,而是一張報紙。
陸自學騰的站了起來,兩眼之中熾熱的光芒。
“這是.提前發表了嗎?還是西方人講信譽.”
伙伕瞥了陸自學一眼,隨手把報紙塞到對方的手裡,轉頭就走了。
陸自學原諒了對方的無理,急不可耐的翻到頭版,果然看到了自己舉着牌子抗議的大幅照片。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真是頭版,看看這標題.卑劣的欺騙者.李野,你這個詐騙犯要現原形了吧!”
陸自學大聲狂笑,連眼淚都笑出來了。
這麼多天的堅持,這麼多天的羞辱,都是值得的,這可是在整個不列顛都非常有影響力的報紙,等到這種爆炸性的新聞被其他媒體轉載,誰還能輕視我陸自學?
到時候李野必須給自己道歉不說,自己還能上電視、上訪談,金髮美女應有盡有.嗯?
陸自學臉上的狂喜,突然僵硬了下來。
因爲他在看完了頭版標題之後,又看向了頭版的內容。
【自學.孫謊稱自己是資深競標人員,但是卻是十足的假貨,導致柯仕公司遭受巨大損失.在被辭退之後又妄圖編造被綁架的經歷,嫁禍誣陷柯仕公司以及其他競標公司】
“.”
陸自學渾身顫抖,把報紙頭版前前後後的看了好幾遍,才確定自己不是發生了幻覺,也不是看到了一張假報紙。
“我怎麼成了騙子了?柯仕公司遭受損失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編造了綁架經歷?那我臉上的傷疤是我自己割的嗎?”
陸自學不斷的嘟囔着,咒怨着,自言自語,好似魔怔了一般轉着圈圈。
他越轉越快,越轉越瘋狂,最後兩眼一黑,一頭栽倒在了地上。
他等了十幾天,忍受了非人的痛苦,最後竟然等來了對自己的審判,他冤不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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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陸自學持續抗議的兩個星期裡,李野和文樂渝這邊沒有閒着,連續談下了好幾個大的收購項目,根本就有精力去關注陸自學那邊。
直到某一天的晚上,文樂渝才告訴李野:“陸自學快瘋了,他回到不列顛找陸景瑤,但是陸景瑤把房子賣了回鵬城了,陸自學又想回內地,但是簽證被拒了”
李野嘲笑道:“吔,他現在想起內地的好了?早幹嘛去了?”
現在的陸自學如果回到內地,就憑一嘴的英倫腔,混個富裕小康是不成問題的,畢竟九二年的英語翻譯還挺值錢的。
可惜當時他把自己的後路給斷了,現在想回,可是難上加難嘍!
自作孽,不可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