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盼盼的雙肩抖了抖,這個小細節被呂馨察覺到了,嚇得她連忙從口袋裡掏出紙巾遞上前,“胖胖別哭了,西爾斯是個大笨蛋,你不要聽他的話!他都是胡亂講的,因爲他對演戲什麼的一竅不通,不瞭解你所掌控的領域,所以,纔會冒然說出這種無力的話,你千萬別放在心上啊!”
比賽到現在,如果沒有實力而是全憑靠運氣,是不可能站得住腳的,作爲競爭對手,尊重對方是最基本的原則吧?如果不是因爲了解西爾斯的爲人,連她自己都覺得他是在嘲笑挑釁了。
哎,無論再怎樣堅強的女孩子,聽到了隊友這樣評價自己,都會忍不住想要掉眼淚吧。呂馨在心中嘆了口氣,這個笨蛋西爾斯可真是傷到胖胖了,瞧,她哭的多傷心啊……
咦?
呂馨突然瞪大了雙眼,因爲她看到王盼盼擡起頭來,臉上沒有半滴眼淚!
“胖胖,你……”
王盼盼接過呂馨遞上來的紙巾,扇風似的在空中甩了甩,臉上沒有沮喪和失落。
“我幹嘛要哭啊?我應該感謝西爾斯纔對,因爲一直以來,我身邊的人全是誇我的,就連妙妙都覺得我是黑馬,一定要跟我PK對決。其實……我覺得我很普通很一般啊,說實話能走到這裡,我真覺得自己太幸運了。六個人當中,我的個人形象是最糟糕的——就我一個胖妞,然後我的綜合實力也是最差的——除了演戲,我唱歌跳舞統統不會。”
她深吸了一口氣,琥珀色的眼眸中滿是真誠與坦然,“所以,我很感激西爾斯說了實話,因爲他的話可以讓我認清自己,給自己敲醒警鐘——我還差的遠呢,需要更加努力!”
呂馨張了張嘴,半天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只能尷尬的回以王盼盼一個微笑。
天啊,這王胖胖的脾氣也太好了吧,這樣竟然都沒有發火?如果換作是她,她會認爲西爾斯是在針對她,甚至是看不起她。
當面發怒什麼的可能不會,但今後一定會在心裡產生陰影的。
從海選到現在的六強,她不能說別人跟她一樣,但至少她的心裡是感到自豪和驕傲的,因爲付出與努力獲得回報,這不得不說是一件值得令人慶祝的事情。
可是,王胖胖竟然能這麼理智和冷靜,在這種情況下還能淡
然面對自己的弱點,毫不在意別人的眼光,真的令人感到很不可思議。
呂馨試圖從王胖胖的臉上找出哪怕一絲一毫的牽強,可是,她看到的是那雙琥珀色的眼眸,澄澈而柔和,沒有虛僞和做作。王胖胖是認真的,她真的是打心眼裡說出這番話的,不是在勉強或打圓場!
這一刻,呂馨忽然能夠理解像林妙那麼驕傲到不可一世的人,是怎麼被眼前的胖胖一點點感化,最後兩人成爲形影不離的好朋友的。因爲王胖胖她確實有一種人格魅力,會讓人不知不覺就被其所吸引。
“……胖胖,你真的是個好人。”
沉默許久之後,呂馨嘆了口氣,神情複雜的搖頭說道:
“和你相比,我覺得我們有時候的想法很狹隘……然而更可怕的是,現在有很多人把這種‘狹隘’的思想當成了成熟老練,這不得不讓人深思——究竟是對方居心叵測、城府極深,還是我們想得太多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想現在很多人都沒搞清楚誰纔是君子,誰纔是真正的小人。”
王盼盼嚴肅認真的凝視着眼前陷入沉思的呂馨,沉吟半晌,突然開口道:“……呃,雖然這樣問有些失禮,不過,親,你在說什麼,我怎麼一句都沒聽懂?”
呂馨:“……”
西爾斯:“……”
“下面有請6號參賽選手林妙,爲我們獻上她的原創歌曲《日輪》,讓我們熱烈鼓掌歡迎!”
主持人毛茂激情澎湃的報幕,滿意的看到臺下觀衆的氣氛再次活躍起來,很好,這樣比賽纔有看頭,節目纔會有收視率。
林妙身穿一襲黑色束腰復古式長裙,點點璀璨的鑽石鑲嵌在裙褶周圍,在舞臺燈光的照耀下,愈發顯得耀眼奪目。她穿着近十分跟的黑色高跟鞋,更顯出她的身材高挑、凹凸有致。
站在聚光燈下,林妙微微揚起頭,露出那猶如天鵝般高貴的脖頸,白皙的肌膚,鮮豔的紅脣,還有那迷離魅惑的眼眸,還未開唱就以自身的強大氣場及魅力驚豔全場!
觀衆們被舞臺上女王震懾住了,原本熱鬧的現場慢慢安靜了下來,衆人屏息等待着歌曲前奏的響起。當輕快卻又略帶感傷的旋律響起時,林妙直起身子,對着話筒向現場觀衆這樣說道:
“我是一個很
驕傲自負的人,我知道有很多人看不慣我,事實上,我也從沒打算要去交朋友,談什麼可笑的友誼。”說到這裡的時候,她忽然看向了鏡頭,像是對某人傾訴,又像是在自言自語,“可是,有一個人卻徹底改變了我,是她讓我懂得,這個世界上除了親情、愛情很美好之外,還有更加美好的友情。”
前奏馬上就要結束,在即將準備開唱的前幾秒,林妙這樣低聲道:“這首《日輪》送給你,胖胖,你是我今生最好的朋友。”
後臺的燈亮着,那麼寂寞,寂寞。
一切變得好模糊,然,角落中的你卻變得清晰。
心還在跳,證明我存在。
爲什麼對你兇,你卻對我微笑。
琥珀色的瞳孔出現小小的我,
那麼慌張,那麼失落。
我想我討厭你,討厭你。
可我卻忍不住想要靠近你,靠近你。
站在陽光下,人會變得輕鬆快樂。
和你在一起,如同沐浴陽光,你說你喜歡我。
因爲我真實;
我說你傻瓜,
因爲你善良。
如果你是那耀眼的日輪,那我就做守護你的月亮。
日月同在,你我同心。
爲什麼會被你吸引?
因爲,我喜歡光。
……
後臺休息室,王盼盼望着大屏幕中的林妙,呲牙笑了。
而評委席的方向,沈力卻是單手撐住下巴,時而皺眉時而舒展,表情看上去似乎很是糾結。
【作者題外話】:有的人喜歡吃快餐,因爲方便快捷;
有的人喜歡西餐,半杯不到的紅酒就可以啄飲半天;
而有的人偏愛零食甜點,在肚子不餓的情況下,總想找點什麼東西吃。
看書就像吃東西,看你喜歡哪一種。
如果硬要把這本書比作一種吃的,那麼,我覺得它更像是甜點。
飢餓的人定然無法填飽肚子,不喜歡吃點心的自然不會觸碰它。
*
如果你剛好是喜歡品嚐甜點的人,吃了還算滿意,記得下回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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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懂以上話的親,請當菊花在自言自語。麼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