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寫這樣一篇文章,關於《玄黃戰歌》這本小說,還有關於晨風自己的一些東西,可能會有很多天真的想法透露出來,但確確實實都是本人心中最真的一些感想,看到的人不會很多,那就當是寫給自己的一篇日記吧,或許有一天出名了,再被人翻出來也不一定啊,嘻嘻……
真正接觸網文,應該是初中一年級下學期的時候,同桌帶了一本紙質的小說,上課看,下課也看,那時候,我還很奇怪,究竟是什麼樣的小說能讓他這般廢寢忘食地閱讀,畢竟那時候晨風對於小說的概念還停留在《紅樓夢》、《子夜》、《百年孤獨》、《歐也妮▪葛朗臺》這類中外名著上。於是將同桌帶來的那本小說搶了過來,封面上印着五個大字:善良的死神!
沒錯,就是網文大神唐家三少的著作《善良的死神》,這應該是他第五部,還是第幾部小說,具體的我已經忘了。當時,拿過紙質版的《善良的死神》,翻過背面看,我清晰地記得,是關於這本小說的簡介,善良淳樸的阿呆,被神秘的鍊金術師從邊緣小城帶到了迷霧森林,後來偶然救了大陸的殺手之王歐文,歐文爲了報仇阿呆帶走,善良淳樸的阿呆究竟會不會因此墜入黑暗?簡介大致就是這樣,具體的真是記不清了。
不得不說,相較於傳統的,富有文學氣息的名著來說,《善良的死神》這類的快餐文學,確實有其獨到之處。我將同學僅有的兩本紙質《善良的死神》看完,然後又用MP4下載了電子版的全集,好像幾天時間就看完了。從那以後,晨風就完全陷入了玄幻的世界裡。
從唐家三少的光之子,一直追到了酒神陰陽冕,辰東的神墓到遮天,番茄的星峰傳說到莽荒紀,蕭鼎大神的誅仙,心夢無痕的七界傳說,跳舞的天王,邪氣凜然,惡魔法則,獵國……基本上,網絡玄幻小說比較有名的,我都看過了,而且不止一兩遍,其中番茄的星辰變,盤龍和九鼎記,每一本我都看了至少三遍,當然還不是最多的。
誅仙,晨風一開始看,大概只看到了十分之一左右,便放棄了,覺得沒什麼意思。一直到了高中,因爲書荒,才又一次打發時間似的看了誅仙。從頭到尾細細地看了一遍,待到最後,張小凡和陸雪琪在青雲山腳下,原來的草廟村遺址上相視一笑,才恍然發現,已經結局了。誅仙,是晨風最喜歡的一部網絡小說,看了第一遍之後,又反反覆覆看了不下七八遍,甚至最後人物對話什麼的都能清楚地記得。
晨風對於玄幻小說極度迷戀,看得多了,自然會在腦海中浮現出很多關於玄幻世界的想象,也就萌生了最初寫小說的初衷。很美好的初衷,不摻雜任何的功利。大概是在初三結束的時候,我在一本筆記上寫了第一個西方魔法類的故事,當然只是開了一個頭就無疾而終了。
經常看到新聞,說傳統的文學家批判網絡文學是糟粕,或許他們說得有道理,但就像黑格爾所說,存在即是合理。網文既然有那麼多的讀者,也就說明了很多東西。文學,或者藝術,這類東西,高雅低俗本就難辨。宋詞在宋朝不也是傳唱在市井優伶口中,擺不上臺面的東西嗎,可是到了現在,卻是中國文學的經典。晨風在這裡,沒能力,也沒資格評價網絡文學和傳統文學之間孰是孰非。而只是想表明,就晨風而言,寫小說,或者換個詞,用稚嫩,沒有多少文學內涵的文字來編制一個故事,不是爲了成爲什麼小說家,文學家,也不是爲了賺錢,而只是想要分享自己腦海中想象出來的很好玩的故事罷了。
現在網文大熱,IP興起,原本不受待見的網絡寫手們一躍成爲了身價百萬千萬的人物,這個時候晨風開始上傳小說,多少也含了一些一夜暴富的夢想。其實很正常,任何人都會這樣想。在這樣一個浮躁的社會,出名要趁早的氛圍薰陶下,往往會失去最初的本心。
玄黃戰歌,是我想認真寫的一本小說。可是晨風越來越發現,寫着寫着,情節,人物等等,會越來越偏離自己的控制。或許聽了很好笑,小說會脫離作者的控制嗎?是的,確實會!
大家都說,網文是商業文學。說起商業,晨風響起一句著名的話:顧客就是上帝!那麼對於商業文學而言,就變成了讀者就是上帝。爲了人氣,爲了賺錢,小說會越來越傾向於讀者,寫讀者愛看的情節,而不是作者想要寫的東西。很多人會說,難道有什麼不對嗎?對!一個作者這樣做是對,兩個作者這樣做也是對,三個,四個……幾百幾千個作者這樣做就不對了!雷同的情節,雷同的人物刻畫,雷同的描寫……
晨風最初的本心,只是想寫一些與衆不同的故事,只是當做一個分享的興趣,不談名利,不談金錢。可是一旦開始做了,才發現這些是那麼的不容易。身邊的同學朋友,都會以獲得金錢的多少來衡量你做這件事的價值。畢竟,這個社會所謂的成功,也不外乎金錢名利這些。
無形中,晨風漸漸失去了做這件事最初的本心。每天只是碼字,是最短的時間碼完,而絲毫沒有了將腦海中奇妙無窮的故事轉化爲文字的快樂。
每天如果兩更,六千字,最快也要花費四個小時,還是中間完全沒有歇息的狀態。雖然晨風還在上大學,卻不再是可以任意揮霍時間的大一大二時期,到了大三了,我必須要考慮畢業後的方向。畢竟,小說不能讓我養活自己。雖然我也知道,小說本來就沒有多少人看,再加上更新得慢,時而斷更,更是將僅有的一兩個感興趣的讀者趕走,但是沒辦法。
小說我會繼續寫下去,我會按照自己的思路寫下去,或許不精彩,或許不熱血,但卻是我,想要寫的故事。這是我的青春,因爲它,至少證明了我沒有荒廢這段歲月。
今天就說到這裡了,最後晨風想送給看到這篇文章的人,也送給自己四個字:
天道酬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