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美珍,我想告訴你,別在我身上枉費心思了。”他鬆開她,淺淡而平和地傳達抗拒。
霍美珍背脊一陣發涼,她妝容精緻的面容有一瞬間的錯愕,“她人呢?她都走了不是嗎?她再也不會回來了!她背叛你了你知道嗎?!”
聽着,盛譽心裡沒有任何波瀾,因爲他一點也不記得。
“我討厭欺騙。”盛譽聲線低沉。
在女人發呆的當口,他已經轉身離開,丟下了一句莫名其妙也不知道是說誰的話,讓霍美珍一時間沒明白,討厭欺騙?
“……”她想追上去。
可是盛譽渾身散發的冷意讓她不敢邁開步伐,只能緊緊地盯着那道背影。
回到家裡的夏霏打開電腦便開始寫小說,每敲一個字都帶着憤怒!!
不是討厭女人嗎?
就偏偏討厭她了!
失個憶了不起?可以把自己失憶前不喜歡的女人圈在身下?
夏霏是寫一章發表一章的,所以當她寫好這個橋段並發表出去的時候,評論區炸開了鍋,都在心疼女主,然後求男主恢復記憶。
直到顧之把晚餐做好,走進臥室裡喊她吃飯。
“別打擾我,寫得正起勁呢!”寫了三千字,心裡的憤怒還沒有發泄完。
“寫的什麼?”顧之不免替她着急,忙走來,“夏霏,你別寫得太真了,讓人一眼就能看出來,你這是侵權的。”
“不是討厭女人嗎?剛剛那算什麼?”夏霏想起自己被他轟出來,她就惱羞成怒,“要是跟別人還好,偏偏跟霍美珍?他以前不是很討厭她嗎?好像還把她親手送進監獄了。”
“好了啦,先吃飯,人家的事咱們不管好嗎?”
“真是可惡!”
次日清晨。
夏霏起了個大早,因爲今天要去見知名編劇鬼鬼,因爲投資方好像希望下個月2號開機,男女主好像已經內定,但具體是誰她也並不知道。
自己的小說能拍成電視劇,終究是好事。
“怎麼樣?我今天穿這身。”更衣室裡,她轉了個圈圈。
顧之給她參謀着,“又不是參加晚宴,是談合作,還是應該俗套些,畢竟是作家,別失了身份。”
“……”
三分鐘後。
“那這件呢?”
“太乾練了,不太合適今天的你,應該溫婉些,體現一下作家應有的氣質。”
最終還是顧之挑了一件,“你試試這個。”
“好吧。”
半個小時以後,夏霏總算穿了件紅色尼子大衣,裡面配着白色高領毛衣,黑色小腳褲打底,戴着紅色沿帽,掛着兩個長長的耳環,看上去極爲養眼。
“你喜歡這樣的?”夏霏看着彆扭,雖然挺漂亮,但從來沒有駕馭過大紅色。
“我覺得這纔有作家範兒,走吧,見面地點在哪?我送你過去。”
“還不知道呢,我在等信息。”話音剛落,手機提示音響起,她打開信息,整個人愣了愣。
“怎麼了?很遠嗎?”顧之開始系領帶。
“盛氏集團。”夏霏擡眸,紅脣裡吐出四個字。
四目相對,顧之扣好腕扣,“投資方不會是盛譽吧?”
“……”夏霏突然有種心驚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