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
從我來到這個世界,面對的就是最殘酷的殺戮。
他們說我是魔界最稀有的‘純黑’,只要吃掉我就可以成爲厲害的大妖,於是在我覺醒的那一天,上百隻妖魔守在魔霧森林。
只是等待着,將我獵殺,再分食。
出生在魔界最黑暗的深淵,連身體都是由暗之元素組成,關於上輩子,故鄉爲地球的地方,從醒來的那一刻就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包括自己的名字……
雖然不太願意承認,但是從我來到這個世界開始,已經不再是人類了吧。
我不想死,不想成爲妖魔的食物,於是,唯有適應這個世界,才能生存下去
--弱肉強食是魔界的法則。
我獲得了絕對的力量,將窺視我的妖魔斬殺,遍地的屍體和鮮紅的血液,沒有噁心的感覺,被血腥味道刺激出的卻是食慾,異常的飢餓。
我撕下一片妖魔的血肉,放在口中嚼咽,是了,我和地上這些死於的妖魔一樣
是妖魔
我很強,那些遇見我的妖魔都這麼說。
許多妖魔被我打敗,死掉的那些會被當作食物,沒有死的,從此成爲我的僕人。也有一些願意主動追隨我的妖魔
--這個世界強者至上。
魔界的西邊只需要一個最強大的妖魔,我向最厲害的大妖挑戰,打倒他,取代他的位子,成爲最強的那個。
妖魔通常會把強大的對手殺死,再吃掉,我沒有殺死那個名叫森西的妖魔,他也沒有成爲我的食物。大概因爲他和我一樣都有酷似人類的外表,我果然還是在懷念的原來的世界。
戰敗之後森西成爲我的收藏品。
然後我知道,原來魔界分爲內外二個區域。弱小的妖魔爲了不成爲其他妖魔的食物,就會進入魔王城,尋求王的庇護。如果想要變得更加強大,妖魔會在魔界東、南、西、北四個方向選擇一個地方,進行這個世界的法則,殺戮和掠奪。因爲在這裡,妖魔纔可以吃到人類的血肉。
然後我知道,原來,這個世界有人類,他們居住在魔界外很遠的地方。
這些都是森西告訴我的。
覺得自己越來越像一個妖魔,人性那種東西,從我開始把妖魔當作食物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完全泯滅了吧。如果最開始我知道那個叫做魔王城的地方,該有多好……這樣的話,我也許會像弱小的妖魔一樣,去那裡尋求庇護。
只是現在,不行了……
我去了魔界的最西邊,只要再跨出一步,就可以離開魔界,那樣我就可以見到人類。
邁出腳的一瞬間,又再次猶豫了,我低下頭,從肩膀滑下的一綹長髮,是黑色。前世在平常不過的髮色,在這裡卻成了妖魔的標誌。
這個世界終究是不同的,我已經完全無法融入人類的世界了吧?甚至不能被稱作是人……
一些妖魔因爲太弱小卻又不願意放棄人類的血肉,於是選擇另一種修煉方式,轉換妖力把身上獸形的部分消除,用美色依附着厲害的大妖。
森西是我收藏品,而我看中的只是他的美色,即使他是一個厲害的大妖,那又怎麼樣?
敗者只能無條件的臣服。
魔王城外的妖魔大多沒有父母,通常在出生的時候就會被毫不猶豫的遺棄,所以這裡的妖魔會給自己取名字,只是爲了方便別人稱呼,沒有特殊意義。
他說,我叫森西,因爲出生在西邊的魔霧森林。他問,你叫什麼名字?
我想了很久,腦中依舊空白,名字對我來說是父母的祝福吧,那麼重要的東西,我居然就這樣輕易忘記了。於是我只能回答,不記得了。
在妖魔看來我的回答只是一種拒絕,拒絕告訴他們我的名字。因爲足夠強大,所以沒有妖魔敢反訓。我在魔界幾百年,依然想不起自己的名字,他們叫我大人,私下裡也只會用‘那個傢伙’來稱呼我吧。
偶爾,也會想着乾脆隨便給自己取個名字吧,但那樣我是不是就徹底告別自己的前世了,明明心裡還有很深留念,明明還是希望找到回去的方法。
偶然間得知魔王城裡有一個叫做時空的重寶,由代代魔王守護,傳說它可以劃破空間。即使只是微渺的希望,我想要去試一試,如果那個東西真的可以讓我回去,我不介意跪在魔王陛下的面前,對他發誓“效忠”。
和我一起去魔王城的只有森西,相處百年,我已經快要忘記森西只是因爲被我打敗,才留在我身邊的收藏品。習慣他的存在,甚至連他在我身邊,都變成是一種理所當然。
我想取得魔王的信任,再偷走重寶,畢竟他很強大,而我沒有十分的把握可以在戰鬥力中取勝。我就這樣在魔王城待了幾十年,成爲妖魔之後,時間這種東西早變得不值得去珍惜了。直到有一天,森西告訴我,他拿到了重寶。
我對森西有一種無條件的信任,連我自己都說不清,那是爲什麼。
最後,是他背叛了我。
“爲什麼?”我只想知道原因。
“人類的世界到底有什麼可以吸引到你的地方?你從來沒有告訴我,爲什麼要得到重寶。”
“這些你不需要知道。”就算解釋也未必會相信,我原本就是人類。
我的話大概只能刺激到他的怒意,他把我甩在地上“我聽說使用了這個,就可以封印宿主的記憶或者是力量,既然你這麼想做一個人類,就放棄自己身爲魔的強大力量,還有妖魔的記憶,去人界吧,看看人類是否會接納這樣的你。”
我不知道森西用什麼東西封住了我力量,空間開始被撕裂開,我掉入扭曲的空間裡,等我被拋到平地,四周已經看不見森西,甚至沒有任何妖魔的氣息。
身體原本就是由暗元素組成的,現在力量被封印,已經差不多無法維持實體,必須儘快找到活物,吃掉對方的靈魂,奪取他的身體。
我找到了一個人類,爲了確保能夠成功奪取,我攻擊了那個人類,吃掉已經虛弱下來的靈魂,成功附上他的身體。除了疼痛還是疼痛,人類的身體實在太脆弱了……
我閉上眼睛,至少在這一刻,我知道自己能夠活下來,以後的事,等醒來再說吧。
作者有話要說:這章有筒子看過了可能
介個是失憶之前的主角
關於時間差:森西找了主角50年,主角在人類世界只生存了8年左右。這文是多穿,主角先穿越變成妖魔,森西背叛又穿越了一次。
- -於是,我終於也卡文了,飄走繼續想細節去。
筒子表霸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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