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辰做得到,別說錢,就是命他都交得出來。只要吳晴肯保管,他就覺得他贏了。尚京四少一年之內全都脫單了,全都有了女朋友。
只有紅辰曾經領了結婚證,吳晴又懷上了雙胞胎。按理他是最靠譜的了,結果現在他是最心慌的。
他時刻擔心吳晴會離開他,只要能把吳晴留住,他願意把身家性命都交給吳晴保管。
所謂的什麼身契,誰會拿它當真事?不過就是個玩笑罷了。但是紅辰把黑卡交了出來,這個事就顯得無比真實了。
吳晴隱隱覺得紅辰是真的要用錢買斷她的人生,而她傻傻的把這張紙當成了一個玩笑。
四十多個億,這個身價真的是想都不敢想,這絕對算得上天價了。用紅辰的話說,吳晴也不是明星也不是名模,這個身價也就紅辰能給得出了。
明明應該是很感動的事,爲嘛吳晴沒有一點感動呢?不是應該感謝他出了個大價錢嗎?不是應該感謝他如此的擡舉自己嗎?
不是應該感謝他契約裡條條款款寫的都是對自己有利的嗎?不是應該感謝他爲自己想的那麼周到嗎?
可是吳晴沒有,沒有一點想要感謝他的衝動。有的只是憤怒,有的只是懊悔。憤怒的是紅辰竟然真的用錢來衡量感情,用錢來買她的時間。
懊悔的是自己太過於天真,太過於兒戲,說到底就是太過於相信他了。鬧着玩怎麼都可以,動真事的話,吳晴還真不在乎這四十幾個億。
吳晴現在年收入百萬是因爲她的書不敢太快,她怕她生孩子坐月子,以及帶孩子會耽誤到她碼字。
如果她敢的話,一天碼十小時字很正常,她在上海的時候一天碼字十六七個小時。她一天就能賺兩萬多塊錢,一個月六十萬雖然遠遠不能跟紅辰比賺錢速度。
但是吳晴錢的速度也遠遠比不上紅辰,紅辰一個人養着近五千人。吳晴只需要養她自己,最多再加上兩個孩子。
錢這個東西確實是好東西,但是多到一定程度就沒什麼用了。吳晴現在是真的沒有必要爲了錢嫁入豪門,因爲她自己就已經是豪門了。
不算晴格格工作室的收入,她的書一年也能創造五六百萬的訂閱,加上出版,以後還有可能會改編,無論改編成遊戲還是拍成電視劇都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收入。
這些對吳晴來說並不遙遠,她已經是白金大神了,她都不需要自己去考慮這些,閱文自然會想盡辦法的把她推向更高的神壇。
培養出一個大神,對閱文來說就是一筆無形的財富,這個財富的價值是不能用錢來衡量的,因爲潛在的價值和後續的收益都會像海水一樣的漲潮。
吳晴入行並不是奔着錢去的,她只是閒極無事,想要重拾一下自己的愛好。沒想到這個時代真的是可以靠才華改變生活的。
趕上這樣的好時候是吳晴的幸運,吳晴只爲自己發展的好而開心,還真的沒有數過自己能賺多少錢。
她的稿費好像還一分都沒動過,一直以來她都在紅辰的錢,的心安理得。彭繼輝給過她黑卡,被她堅決的拒絕了。
再好的關係也不能隨便動人家的錢,這是吳晴爲人處事的底線。拿了人家的錢,感覺感情就不純粹了。
現在紅辰用錢來壓她,是的,她的理解就是紅辰在用錢砸她,想讓她在金錢面前乖乖屈服。
吳晴真覺得自己瞎了,這種金錢至上的人根本就不懂什麼是感情,把感情浪費到他的身上,真的不如養條狗。
吳晴抓起黑卡,緩緩的吐出一口氣,強壓下胸中怒火,問道:“我打個收條,錢歸我,我歸你,是嗎?”
什麼叫錢歸我、我歸你?聽起來這麼彆扭。不過也確實就是這麼回事,紅辰忽地笑了,好像是挺有意思的。
車歸你,房子歸你,股票歸你,首飾也歸你,你歸我。這樣算下來,不管給吳晴多少都是紅辰賺了,因爲不管吳晴擁有多少,她都歸了紅辰,自然一下子就把所有都收了回來。
“嗯,可以這麼說。”紅辰開心極了,只要吳晴肯收他的錢,就表示吳晴願意接受他了,哪怕只是願意接受他的錢也行,那也表示開始有了進步。
錢也是紅辰的一部分,紅辰就是這樣理解的,只要她願意,他可以一點一點的讓她慢慢的接受自己,讓她慢慢的再一次自己。
先讓她自己的錢,後讓她自己的呵護,最後她就會自己這個人了。紅辰用盡心力,給吳晴挖了個‘陷阱’。
他的用心良苦,落到吳晴眼裡就是,一個有兩個臭錢的公子哥對愛情這兩個字的褻瀆。
什麼都能用錢買?紅辰的態度就是不管自己是不是願意,他只要自己跟個金絲鳥一樣的留在他身邊,是吧?
也就是說他需要的根本不是什麼愛情,狗屁的愛情都是自己想多了。人家需要愛情嗎?不需要!人家有錢,有錢就可以買走你的一生。
人家需要的是把你拴在身邊,你只要盡好你的義務,別的都是多餘。吳晴心底暗暗的冷笑,自己真特麼的是好笑啊。
還自作多情的要留在人家身邊照顧人家,還自以爲是的想要跟人家談一場乾乾淨淨的戀愛,還自顧自的幻想着如果孩子真的是他的該有多好。
此時此刻吳晴的大腦無比的清晰,清晰的知道自己想的是什麼。哪怕孩子真的是他的,那麼現在的他也不配給孩子作父親了。
吳晴不能讓自己的孩子從小就學會拜金主義,她要讓孩子們知道人世上最可貴的東西永遠是‘情’,親情、愛情、友情,只要是真情就是無價的瑰寶。
錢這東西隨風而來,隨風而逝,永遠不要把錢放到最重要的位置,那樣的人生將是黯淡無光的。
吳晴拿起方几上的筆,唰唰唰的寫下了幾行字,然後把黑卡狠狠的摔到了紙上,黑卡直接彈到地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