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也是江湖
三天時間,林見鹿一共接了四場演出,扣掉經紀人抽成,淨落袋也有63萬港幣,當然,還要申報繳稅,但那是明年的事情了——這其實才是林見鹿最初設想的,去港港和灣灣賺錢的意思。
這時期的港港人,正經工作,月收入已經普遍在萬元以上,白領階層則普遍在15000港幣到25000港幣之間,儘管物價不低,但整體消費能力,遠非此時的內地普通人月入五百八百軟妹幣能比,連帶着的,藝人在港港也更好賺錢。
唱片業的版稅結算,普遍很慢,因爲統計加回款本身就慢,所以,別看《冷酷到底》如此大賣,但除了最早跟滾石簽約時候拿的一萬塊簽字費之外,這63萬港幣,竟是林見鹿穿越以來的第一筆收入。
還好來得雖晚,數量卻足夠多。
夠在南二環的芳城園買三套80平的小三室,也夠買一套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