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大半天的車,到了學校之後腦袋還是暈乎乎的。姐給我在BP機上留了她宿舍的號碼。打電話找到姐之後,姐陪着我去找了我的班主任。
班主任姓李,後來我知道她叫李春蘭。她三十歲的年紀,微胖,1.72米左右的個子。李春蘭看到我,和藹的笑了笑,說,你就是那個撕掉了錄取通知書的明爽。我尷尬地笑了一下。李春蘭帶着我去了班裡。
剛到班門口,往教室裡張望了一下,幾十雙眼睛同時投了過來,接着是噼裡啪啦的掌聲與齊聲的吶喊:“歡迎新同學加入到我們的班級。”我激動了,我沒有想到素未謀面的同學居然會如此的熱情。李春蘭說,咱們班裡每一個新同學來報到的時候,都是這樣,我教他們做的。我苦笑了一下,笑自己太自作多情。走到李春蘭安排的座位前。
同桌是個男孩,1.7米的個子與我差不多高差不多年紀,他起身向我招了招手,拍了拍板凳,示意我坐下來。他說,我叫林權,你叫什麼名字。我說我叫明爽。林權和我攀談起來,從年齡到住址,真是不厭其煩,只差沒有問我性別了。我簡單地回答着他的問題,他見我並不太想與他交流,便停止了與我說話。
我們都是音樂專業的學生,而我並非熱衷於音樂。當初選擇音樂專業的時候僅僅出於隨便應付一下的想法,現在想,既來之,則安之吧。我們班是典型的陰盛陽衰,整個班裡40人除了5個男生之外清一色的全是女孩。
李春蘭走到講臺上,笑着說,現在我們最後一個同學明爽也到了,40個同學全部都在這裡了,從此我們將在一起度過三年的時光……
“滴滴——”BP機的鈴聲不合時宜的響起,打斷了李春蘭的話。李春蘭讓我把BP機關掉。我看了一下,是秦曼的傳呼。她說,爲什麼走的時候連招呼也不打一個,請速回電。我關掉了BP機。
多事的林權湊近我的耳朵,似笑非笑的問道:“女朋友找你呢?”我撇了一下嘴,沒有理會他。我想:爲什麼班主任竟會將我和這個三八男人安排成同桌,而不是一個美女。我迅速地掃視了一下能看得見面貌的同學,卻發現沒有一個長得上檔次。班裡這下要誕生五個太監了,我輕聲自語。李春蘭在講臺上滔滔不絕,我卻沒有一點興致聽下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午放學,我找到了姐。姐帶我在學校旁邊的超市裡買了些生活必需品。我們提着東西往校內走,我問姐,知道陳琳莎在哪個班嗎?姐說是在中文(5)班。姐繼續說道:“還在想着她呀,你和她不會有希望的,你死了這條心吧,既然秦曼對你這麼好,你就好好的跟她談着吧,別老吃着碗裡,看着鍋裡的了。”
我對姐說,我放不下她。幾年來,爲了忘掉她,我不停地戀愛,不停地分手,我想在墮落中將她全然忘掉,但她的樣子卻在我的心裡越刻越深,我來這裡上學,也就是爲了她。
姐說我已經無可救藥了,我承認。但我想,至少是在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我還有一個深愛的人,如果有生之年能夠得到她的愛,我將永遠不會放棄。
晚上,我給秦曼回了電話。電話那頭秦曼問我,爲什麼臨別不告訴她?我說,沒必要。秦曼在電話那頭嚶嚀的哭了。我聽着她的哭聲,一陣心痛。我說,我是愛你的,你等我,終有一天,我們會在一起,我們不是還有六年的約定嗎?秦曼止住了哭,她說,那我唱首歌給你聽吧。
“遠處的鐘聲迴盪在雨裡,我們在屋檐低下牽手聽,幻想教堂裡的那場婚禮,是爲祝福我倆而舉行。一路泥濘走到了美景,習慣在彼此眼中找勇氣,累到無力總會想吻你,才能忘了情路艱辛……”
掛掉電話的時候,我長長的舒了口氣,我知道,我想讓秦曼把我遺忘,但又不捨得秦曼就這樣把我遺忘,我仍然貪戀着秦曼的身體,銘記着那晚的激情。那晚,秦曼結束了自己處女的生涯,我同樣也不再是處男。人生的第一次,總是難以忘記的,這使我又想起了琳莎,我初戀的女孩。
在學校呆了幾天,慢慢適應了新的環境的生活,同學間也逐漸熟識了起來,我也記住了我們班幾個男孩的名字。
林權,我的同桌,和我一樣17歲,胖瘦適中的身材,整天的一個話簍子,不過挺會關心別人。
劉俊傑,比我小一歲,1.76的個子,不太愛說話的一個憂鬱男孩,平日裡總是拿着個小說書翻看。
江九,整日裡喜歡和女生搭訕,似乎就像一塊粘膠一樣。但似乎,女孩子也比較喜歡他,或許是因爲長得比較帥的一個。
還有一個外號“猴精”很瘦的男孩,特別的愛出風頭,一到下課便抱起吉他彈唱Beyond的《真的愛你》和《光輝歲月》,我看了就覺得噁心,後來知道了他的名字,霍俊龍。
我對我們班的女生沒有一點兒好感,我根本也不會注意她們,因爲我心裡一直在想着琳莎。自從到了這個學校以後,我一次也沒有看見她。
中午,在食堂裡,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我激動了,心狂跳着:是的,這就是她了,我的琳莎。
陳琳莎正在排隊打飯。我插隊排在了她的身後,用手指拉了一下她的衣袖。陳琳莎轉過頭,兩個多月了,我終於又看見了她分外美麗,如同仙女的樣子。我裝作很巧合,滿臉堆笑:“你好,陳琳莎,真沒想到會在這裡見到你,你居然也來了這個學校,看來我們依然是校友啊,呵呵。”
陳琳莎簡單一笑,轉身走了,留下愕然的我帶着還沒收起的蒼白笑容尷尬的站在一堆人裡。我又一次嚐到了心碎的滋味,我想,難道連做個朋友都這麼難嗎?
記得11歲那年,我們倆是同學,就坐在前後桌。每次回頭看她,她都會給我一個淺淺的笑,明亮的大眼睛帶着童稚和天真。我們一起玩,一起瘋,一起笑。慢慢的,我發現只要我和她在一起我就會非常的開心,而一旦不在一起的時候,心頭總是籠罩着悵然若失的感覺。我經常爲了她發呆,經常在錯愕中喊她的名字,經常在夢裡看見她,在夢裡她總是一副女神的樣子。後來,向她表白,遭受拒絕。從此形同陌路。但我依然沒有死心,經常走在她的背後,默默地注視着她,一直六年。
而今天再見,她卻是,簡單一笑,轉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