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就任第一案

明朝訴訟基本程序是,告狀的人在規定的放告日將狀子呈交堂上,縣太爺進行程序審查,看看狀子是否合格,告狀的是否確係本人,退堂後由刑名師爺起草是否立案的“批詞”,經老爺過目審定後,公佈在衙門照壁上,這就立案了。

對於民事訴訟,先要發出“督責票”、“和息票”等票牌,讓衙役持牌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就開始準備審案。

這時候要發出“調查票”,責令衙役持牌進行調查走訪,搞清楚事情的真正原委,以書面形式報告給大老爺,有時候還要調取相關證據,扣押封存財產等,然後出票牌傳喚被告人和證人開堂審理。

審完之後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相應判決,如果縣老爺能力比較強,這種判決可以當堂作出,如果不行,一般是退堂之後由刑名師爺草擬後老爺審定,然後下一次開堂時宣判,或者直接貼在照壁上公佈。

楊秋池在公座上入座之後,刑房司史(可以理解爲“法院立案庭庭長”)先把今天告狀的人的狀子收上來,送給金汗爺初審,然後給楊秋池進行程序申查,然後交還給金師爺下去之後三天內寫批詞立案。

這件事忙完之後,金師爺將一大疊狀子遞呈給楊秋池,說道;“大人,這是上次已經收案併發牌傳雙方和證人已經到堂,等着今日堂審的案子。這些案子我昨晚已經看過,相關判詞已經寫在狀上。”

楊秋池點點頭,心裡有了底。拿起第一張狀子看了看,工工整整的正楷,雖然是繁體,不過這麼久已經看習慣了。明朝狀子都很簡單,規定一般不能超過兩百字,三兩下就看完了。

這起案件是個失物認領糾紛案。有個人在路邊一塊大頭上揀到一把精緻的青花短嘴小茶壺,交到衙門,衙裡出了招領啓示。結果一下來了兩個人認領,上次那江知縣不知該判給哪一個,便按下不判,推給楊秋池了。

楊秋池吩咐:“傳遺失物爭訴案原告蔣文明、被告朱焦華上堂!”

值堂皁隸跑到堂前高聲喊過,兩個青衣短衫者彎着腰上了堂跪倒。楊秋池覈實了身份,先讓原告朱焦華說。

朱焦華道;“大老爺,衙門招領的那個茶壺是小人的祖上傳下來的偉家寶。那天我坐在路邊石頭上歇腳,隨手將茶壺放在石頭上,就給忘了。請大人作主啊!”連連磕頭。

被告蔣丈明趕緊說道:“不對,他說的假話,那青花茶壺是我家的,是我爹留給我的。他說謊!”“呸……!”原告朱焦華啐了一口,“你才說的謊話,那青花明明是我的。你他媽的見錢眼開!”“你罵人?你他媽的才見錢眼開!”

“你孃的找死!老子砍死你!”

“操你媽!你試試看!”

楊秋池啪得拍了一聲驚堂木,喝道:“大膽!大堂之上竟然口出污穢之言,咆哮公堂。分明是蔑視本官,來人!”伸手從公案上籤筒裡抽了一根令籤扔下臺去。叫道:“給我拖下去,每人掌嘴

“是!”兩邊皁隸上來抓住兩人拖到大堂門口月臺上,兩人抓一個,一個人行刑。這種掌嘴之刑是用一種皮革製成的專門掌嘴用的“皮掌”進行抽打。雖然不是法律規定的刑罰,卻是默許可以使用的。

噼哩啪啦一通抽打。打得兩人口角鮮血飛濺,殺豬一般慘叫,圍觀的人羣齊聲鬨笑。

鬨笑歸鬨笑,不過,圍觀的老百姓對新來這位官老爺的官威已經有了一個初步認識,官威對增加威信是很必要的,對此,金師爺已經交代了楊秋池,必須想辦法儘快樹立這種威信。兩人正好撞在了楊秋池的槍口上,成了第一個藉以樹立官威的對象。

掌嘴完畢,將那兩人拖上堂來之後,楊秋池問:“你們知罪了嗎?”

兩人連連磕頭;“小人知罪,再也不敢了。”

“那就好!”楊秋池點點頭,問道:“那天你們丟茶壺的時候,旁邊有人嗎?”

“沒有。”兩人都回答,原告朱焦華說,“我那天有點事情,急急忙忙的,就把茶壺給忘在了路邊大石頭上,當時旁邊沒別人。”蔣文明也道:“你胡說,明明是我的茶壺,我忘在石頭上的,你看了招領啓示上寫了才跑來想混水摸魚!”

“你才混水摸魚!”

楊秋池見他倆又要吵,驚堂木一拍,喝止了,心想這招領啓示什麼都寫明瞭,別人當然要見財起意。轉頭看看一旁金師爺,說道:“他們爭的是什麼好寶貝?拿來我看看。”

金師爺將青花短嘴茶壺恭恭敬敬遞了過來。楊秋池接過,他對這些小玩意沒甚麼研究,問金師爺:“這玩意值錢嗎?看他們兩爭得面紅耳赤的。”

金師爺陪笑道:“大人,這青花短嘴茶壺我看過,是宋朝時期的,市價大概值二十兩銀子呢。”

二十兩?那不就是人民幣兩萬元嗎。嗯,還不錯,難怪這兩小子爭得要打架。

楊秋池又問:“這茶壺只有拳頭大,也就能倒一杯茶,拿來做什麼?”楊秋池不大愛喝茶,所以對茶具沒甚麼研究。

金師爺道:“大人,這茶壺就是拿在手裡直接就着茶壺嘴喝的,不倒在杯子裡。”.

就着嘴喝?楊秋池腦袋靈光一閃,轉頭問原被告:“你們用這茶壺喝過茶嗎?”

“喝過。”兩人異口同聲回答,又相互怒視了一眼。

那就好辦了,楊秋池想,用嘴含着茶壺嘴喝茶,那茶壺嘴上應該殘留唾液甚至口腔粘膜上皮細胞,提取之後化驗一下血型。再檢測兩人的血型,進行對比,就有可能確定這茶壺究竟是誰的。不過,自己的試劑很寶貴,不能用在這些小案子上。

那怎麼辦呢。楊秋池放下茶壺,拿起那狀子看,只見上面金師爺寫的判詞是:“估價折銀二十兩,原告朱焦華付被告蔣文明八兩,茶壺歸原告。”

這判詞什麼玩意嘛,簡直就是在和稀泥!楊秋池心裡暗罵。

這楊秋池就不懂了,金師爺這一招古代有個名堂。叫做“四六方”裁判法,判勝訴方六分理,也判敗訴方四方理,讓雙方不至於懸殊過分,以免吃虧的一方憤激再訴,纏訟不已。也常常用來裁判這種糊塗案,也就是俗稱的“各打五十大板”。

不過,楊秋池不想這樣判。決定還是找找線索搞清楚茶壺究竟是誰的。

他把狀子放下,又仔細觀察那茶壺,突然心中一動。想了個主意說道:“你們兩都說是你們的。那你們敢不敢發誓?”

“敢!”兩人說道。

“好!你們兩把誓言寫在紙上,蓋上手印,我把你們的誓言放在衙門前的土地廟上,讓土地爺來裁決。你們願意嗎?”

兩人互看了一眼,都點頭道:“好。就讓土地爺來裁決!”

楊秋池吩咐金師爺給他們紙筆寫誓言,然後拿着那青花短嘴茶壺轉出後堂。

他正低着頭往後堂走,一頭差點撞在一羣人身上,擡頭一看,嚇了一跳,暖閣屏風後面好幾個女孩子正瞧着他吃吃笑,卻走宋芸兒、秦芷慧、宋晴、白素梅他們四個還有紅綾等三個小丫鬟。

楊秋池低聲問道:“你們幾個跑這裡來幹什麼?”

宋芸兒也低聲道:“聽你審案子阿!”

泥娃娃宋晴也道:“夫君,土地爺真能斷得清楚嗎?”

秦芷慧和白素梅兩人比較文靜,沒宋芸兒、宋晴們兩那麼雞婆,只是關切地看着楊秋池,畢竟,這是他到任之後審的第一個案件,都有些替他緊張。

“當然能!”楊秋池一瞪眼,“爲夫還能說謊嗎?你們等在裡,我去去就來!”邁步就往內衙走。

“你要去哪裡?”宋晴低聲叫道。

楊秋池揮了揮手讓她們不要管,小跑着回到內衙裡。

過了一會,他急匆匆又回來了。宋芸兒搶先問道:“你跑來跑去幹甚麼?”

楊秋池揮揮手:“你們等着看戲吧!”

回到大堂,楊秋池問:“寫好沒有?”

兩人磕頭:“寫好了。”

“蓋手印了嗎?”

“蓋了!”

“呈上來!”楊秋池道。

金師爺將那兩份誓言拿到楊秋池的公案上。楊秋池趴在上面仔細看了一會,說道:“把他們兩帶到衙門旁邊的土地廟前跪下,讓他們在土地爺面前口頭當面發誓!本官隨後就來。”皁隸們答應了一聲,帶着原被告出大堂來到照壁旁邊的土地廟前跪下。兩人信誓旦旦發了一通誓言。

圍觀的老百姓從沒聽說過土地爺斷案子的,議論紛紛,都覺得這下子有熱鬧看了,紛紛踮着腳仰着脖子看。

過了一會,還沒見楊秋池出來,一個皁隸大着膽子跑進來稟報:“大老爺,都準備好了,他們發過誓了。”

“嗯。”楊秋池這纔不緊不慢起身,拿着那兩張寫着誓言的白紙,一步三搖地踱着方步出了大堂,斜眼一看,宋芸兒她們幾個也來到人羣后面張望,不遠處是夏萍帶着女護衛們小心警戒着。

這土地廟倒也不真是一座廟,就是一尊土地爺雕像,蓋了個神龕罩着擋風雨,前面有一長條案放香爐祭品。

原被告兩人正跪在土地爺面前,怒目相視。

楊秋池走到條案前,已經有皁隸準備好了香燭紙錢。楊秋池把那兩張誓詞放在桌案上,恭恭敬敬上了三炷香,又在條案上的一個香爐裡燒了些紙錢。

雙手合十,高聲禱告:“土地爺在上,本官審得原告朱焦華、被告蔣文明爭要青花短嘴茶壺一案,裁斷不清,特請土地爺代爲裁決。如果他們兩誰說了謊話,請在他們的誓詞上顯靈指示!本官現在將誓詞呈上,請土地爺過目

說罷,先拿起被告蔣文明的誓詞,高高舉起給圍觀衆人看了,然後躬身將那誓詞抓住兩邊,平平送到土地爺面前。

片刻,收回誓詞,看了一眼,然後展示給大家看,上面沒有什麼變化。

楊秋池又拿起原告朱焦華的誓詞,是先向衆人展示,然後平平伸土地爺面前。片刻,收回來一看,冷笑一聲,轉身將那誓詞高高舉起展示。

譁~!衆人驚呼着倒退了幾步,膽小的甚至嚇得大叫着轉身就跑。

原來,原告朱焦華誓詞上顯出了一張棕紅色的猙獰鬼臉!

原告朱焦華臉色煞白,身子一軟,跌坐在了地上,被告蔣文明驚喜交加,連連給土地爺磕頭稱謝。

楊秋池冷笑:“朱焦華,你還有什麼話說?”

朱焦華先是驚恐地偷看了一眼土地爺,全身哆嗦着爬起來,給土地爺磕了幾個頭:“小人知罪,小人見財起意,想混水摸魚,小人知罪了,求土地爺饒命!”然後轉過來又給楊秋池磕頭:“大老爺,小人知罪,求大老爺恕罪啊。”

楊秋池偷眼看向宋芸兒她們幾個,只見她們臉上又是詫異又是驚喜,眼中滿是欽佩。楊秋池心中這個得意啊,吩咐道;“把他們帶進來!”邁方步進了大堂。

圍觀的衆人才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圍觀者都知道以前江知縣沒有能審清這個案子,現在這新來的縣太老爺居然請動了土地爺親自斷案,真乃神人也,紛紛議論:

“原來縣衙的土地爺那麼靈啊!”

“就是,真的好厲害哦!”

“以前怎麼沒聽說靈?肯定是這新來的大老爺與這土地爺有關係,特別關照他,才顯靈的!”

“一定是了!”

“就不知道土地爺能不能顯靈幫我老婆生個兒子。”

“要是能顯靈指點我一條生財之路就好了!”

“我明天來求土地爺保佑我考個狀元!”

楊秋池在掌聲和讚美聲中搖頭晃腦踱步進了大堂,回到公案後面坐下,看看金師爺和衆衙役,只見他們均面露敬畏之色,好像眼前的不是縣太老爺,而是一尊神。

第428章 抗旨棄官第245章 溫情之夜第282章 特別功法第156章 花癡第224章 追贓第287章 解救第197章 引蛇出洞第473章 住店第283章 痰斑第420章 向皇上提親第104章 那我嫁給你好不好第233章 欠債還錢加打屁股第148章 中舉第200章 美麗的姑娘第40章 貼身保護第12章 撬壓痕跡第500章 案情分析第345章 調查走訪第41章 錦衣衛來了第181章 燒燬的糧倉第145章 揭秘第130章 情爲何物第104章 那我嫁給你好不好第182章 起火點第353章 綠帽子第510章 神秘宅院第12章 鬱悶第196章 嫵媚的小女孩第50章 殺人滅口第150章 省親第508章 另類的親事第125章 圈套第400章 策馬上山第285章 不經意的線索第326章 掉腦袋的私鹽販運第303章 晉爵冊封第52章 小地痞第501章 屍源第513章 找回記憶第43章 百密一疏第454章 一觸即發第419章 賢妃離奇死亡案第27章 初夜第216章 美麗的遠山第98章 無品的高官第143章 施法第121章 一語驚醒夢中人第296章 死一個死兩個還是死全部第42章 酷刑審訊第127章 艱難的抉擇第62章 迎親第11章 知縣大老爺第516章 嫂子和妹夫第51章 一根短髮第406章 誤算第340章 回家第475章 帳房被偷第19章 刑訊逼供第363章 對不上號的嫌疑人第416章 指揮使紀綱第11章 知縣大老爺第13章 公開的紅包第20章 不翼而飛第49章 有錢能讓媒婆推磨第131章 功過相抵第16章 狼一般的土狗第174章 任何犯罪都會留下痕跡第429章 監視第264章 屍體不說謊第139章 誰下的毒第28章 如何籠絡呢第13章 公開的紅包第343章 碼頭橫屍第348章 突發性故意傷害致死?第466章 意外第407章 試探第87章 因果循環第384章 雌雄雙劍第80章 手法相同第206章 佛也有火第266章 情殺第88章 恩斷義絕第165章 滴血認親第392章 癩蛤蟆與天鵝第308章 圈定偵查範圍第386章 盡君今日歡第376章 大陰謀第464章 真兇現蹤第151章 懷疑第39章 起死回生第453章 詔獄第22章 清貧的家第30章 攀親第232章 有妻更娶第424章 破案了?第111章 空歡喜第292章 何時是個頭第450章 五軍都督小妾被姦殺案第138章 死因不明第522章 誤殺
第428章 抗旨棄官第245章 溫情之夜第282章 特別功法第156章 花癡第224章 追贓第287章 解救第197章 引蛇出洞第473章 住店第283章 痰斑第420章 向皇上提親第104章 那我嫁給你好不好第233章 欠債還錢加打屁股第148章 中舉第200章 美麗的姑娘第40章 貼身保護第12章 撬壓痕跡第500章 案情分析第345章 調查走訪第41章 錦衣衛來了第181章 燒燬的糧倉第145章 揭秘第130章 情爲何物第104章 那我嫁給你好不好第182章 起火點第353章 綠帽子第510章 神秘宅院第12章 鬱悶第196章 嫵媚的小女孩第50章 殺人滅口第150章 省親第508章 另類的親事第125章 圈套第400章 策馬上山第285章 不經意的線索第326章 掉腦袋的私鹽販運第303章 晉爵冊封第52章 小地痞第501章 屍源第513章 找回記憶第43章 百密一疏第454章 一觸即發第419章 賢妃離奇死亡案第27章 初夜第216章 美麗的遠山第98章 無品的高官第143章 施法第121章 一語驚醒夢中人第296章 死一個死兩個還是死全部第42章 酷刑審訊第127章 艱難的抉擇第62章 迎親第11章 知縣大老爺第516章 嫂子和妹夫第51章 一根短髮第406章 誤算第340章 回家第475章 帳房被偷第19章 刑訊逼供第363章 對不上號的嫌疑人第416章 指揮使紀綱第11章 知縣大老爺第13章 公開的紅包第20章 不翼而飛第49章 有錢能讓媒婆推磨第131章 功過相抵第16章 狼一般的土狗第174章 任何犯罪都會留下痕跡第429章 監視第264章 屍體不說謊第139章 誰下的毒第28章 如何籠絡呢第13章 公開的紅包第343章 碼頭橫屍第348章 突發性故意傷害致死?第466章 意外第407章 試探第87章 因果循環第384章 雌雄雙劍第80章 手法相同第206章 佛也有火第266章 情殺第88章 恩斷義絕第165章 滴血認親第392章 癩蛤蟆與天鵝第308章 圈定偵查範圍第386章 盡君今日歡第376章 大陰謀第464章 真兇現蹤第151章 懷疑第39章 起死回生第453章 詔獄第22章 清貧的家第30章 攀親第232章 有妻更娶第424章 破案了?第111章 空歡喜第292章 何時是個頭第450章 五軍都督小妾被姦殺案第138章 死因不明第522章 誤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