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一審_22立案10

殷蔓蔓是外國人,她的案子可算作涉外案件,範麗有把握對她另案處理。殷蔓蔓只是受到誤傷,並且是輕微傷,證據清楚,即便她堅持起訴常雨澤,最終判罰也不會嚴重,無非是判決常雨澤濫用槍械,開槍走火誤傷他人而已。

在這起案件中,只有針對張鋒的槍傷案纔是重點,徐虹和殷蔓蔓報案時都聲稱常雨澤謀殺張鋒,殷蔓蔓身處案發現場,既是案件的受害者,也是重要人證,常雨澤與張鋒產生過很深的仇怨情節,而且常雨澤在開槍之前關押和毆打過張鋒。

雖然說參與治療的醫生沒有作出明確的槍傷證明,但是張鋒身上的槍傷是真實存在的,如果日後二次驗傷,那麼這個證據將不可辯駁,並且,張鋒曾被毆打體罰過,他體表的傷痕無法消除,想必徐虹和殷蔓蔓已經拍照留存了這些證據。這些證據都對常雨澤極其不利。

不能不說常獻義今天帶來的收穫纔是最大的。他把與張鋒的親人溝通情況大致講述一遍,把張家簽字的諒解書拿了出來。張鋒的親人竟然簽署了諒解書,他們竟然主動放充追究常雨澤傷人的責任?

雖然這個利好如此巨大,範麗看起來並不太開心,她手拿諒解書,看了許久,秀眉不自覺的皺了起來,這可是非常嚴重的刑事案件啊,原告怎麼能說放棄就放棄的呢?

常獻義看到她這個表情,心中忐忑不安,他讀出了她的心思,她對此不太滿意。他相信她是全心全意在幫助常雨澤,但是她的嚴厲和認真早已名聲在外,這種性格不是輕易可改變的,她或許是想幫常雨澤開脫,但這種開脫肯定是有限度的。

但是,常獻義的願望或者說妄念是肆無忌憚的,他希望兒子能從此案中全身而退。無論如何,他都會盡最大能力給兒子減輕責任,那怕最後所有的懲罰都由他來承擔他也願意。

常獻義老兩口離開了病房,範麗留了下來,她還有話要對常雨澤說。

她坐在他的牀邊,注視着他,誠摯的說:“雨澤,我希望你能理解,我對今天常叔的做法不太認可,他那種做法,或者說想法超過了我的底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常雨澤非常清楚,他微笑着說:“一切都由姐作主,我會聽從姐的安排。”

“不,你不要這樣說,我更感到難過。或許是我有點太保守,或許是我根本就沒有朝那個方向去努力。我不能褻瀆常叔對你的關心,那是純粹的父愛母愛,這種愛是世間最寶貴的感情。我承認我愛你,但是永遠不及常叔和阿姨對你的愛。

我只是有些顧慮,如果完全按照常叔的設想去努力,最終又達到了預期目的,我覺得那樣一個結果讓人難以接受,有點讓人可怕了。

我們都是警察,我們的工作性質和特點要求我們必須對法律保持足夠的敬畏,我們國家還是法制社會,雖說不盡如人意,但是最起碼社會各界還自覺維持着法律底線。如果權力和金錢能夠扭曲法律,讓嚴重的刑事案件都能不了了之,這樣的社會人人自危。

因爲你常雨澤有權有錢,你傷害了他人,你能用權勢和金錢矇蔽法律,讓你逃脫法律的懲罰;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設想,如果有個更有權更錢的人傷害了你,人家也能用權力和金錢抹掉你的尊嚴,讓你血白流,傷白受,你連起訴兇手維護自身權力的最底要求都無法實現,那時候,我們又該多麼悲憤。

並且,現在常叔所做的工作都是建立在張鋒昏迷不醒的基礎上,我不知道張鋒的這幾個親人對張鋒是不是有感情,但是常叔用金錢和權勢扭曲了這幾個人的人性,讓他們不顧親情,直接放棄對傷人兇手的追責。

如果是正常的人,都會心向自已的親人,親人受到了傷害,誰也不會輕易諒解兇手,更不會完全放棄對兇手的責任追究,只有人性扭曲的人才會做出沒有人性的事情。

現在張鋒昏迷不醒,他不能真實表達他的想法,如果他心裡沒有寬恕你,而他的親戚完全無視他的想法,這對張鋒來說也是非常殘忍的事情。

你別見怪雨澤,我這樣說並不是向着張鋒,而是我真的有些困惑,我是在給你說心裡話。你在我面前,我看着你,我把你當作了弟弟,即便你是我的親弟弟,我也一樣會這樣說。你理解我嗎,雨澤?”

常雨澤握住她的小手,寬慰她說:“我非常理解你,姐,每個人都有做事原則,每個人都在堅持自已的原則。其實,我也不希望我爸爸這樣做。”

“不,你不要那樣說,親情是無價的。我只是說那不是我先前的意願,但是我不會抵制常叔這樣做,我對常叔的做法是不鼓勵不插手不過問。如果最終常叔成功了,我同樣會爲你高興。

雨澤,我知道你信認我,我也知道常叔和阿姨也信認我,只是我的真實想法並沒有給你及時說出來。我的想法是我們不應該回避法律,而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內爭取最大的利益。我們國家的法律彈性很大,同樣性質類似的案子,判罰結果卻差異很大,上到死刑下到幾年刑期都有。我的意思是我們不迴避法律,但是要爭取最輕的判罰。

在整個司法程序中,我們都有可利用的條件。比如說,徐虹和殷蔓蔓堅稱你是開槍殺人,我們要爭取你是擦槍走火造成的誤傷,我想你們刑偵上會整理出這樣的有利證據;開庭審判時,我們把積極對傷者治療得到張鋒家人的諒解等有利情節提出來,爭取獲得輕判;在爭取法院這方面劉局長自然會給你最大支持。如果真有什麼壓力的話,我會在省裡給你活動,或者再讓徐安寧活動活動。

這裡面有個變數,就是你老丈人徐鐸的態度,結合他以前對徐虹的惡劣觀感,我相信在這起案子上他不會爲難你,反而會暗中支持你。

不管徐虹如何堅持,我相信最終會判你過失傷人罪,刑法規定: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張鋒的腦部創傷不是你直接造成的,這還有減輕刑責的可能。

即便最後法院判你幾年刑期,我們還有應對措施,你有心臟病,可以辦保外就醫,不管法院如何判決,我相信你根本不用進監獄一天。我們沒有迴避法律,而是利用法律的彈性爭取最大的利益。

退一萬步講,如果真的因爲某些因素,我們無法讓你保外就醫,那麼你在獄中一天,姐就在外面陪你一天,你一天不出獄,姐一天就不會考慮移民,直到你出獄獲得自由爲止。當然,我不認爲會有這種可能發生。

我相信常叔不會懷疑我的能力,關鍵是他的期望值與我的設想並不完全相同。常叔還希望你能繼續留在*門,甚至還希望你能在仕途上繼續高升;而我恰恰相反,我認爲你根本就沒有必要再賴在*門了,你應該到社會上開拓嶄新的事業。

我的設想是讓你從商,我聽說你在工作之餘也搞點生意做,那麼這起案子結束後,你乾脆就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生意中去,從你較熟悉的行業入手。你的能力不差,年齡也不大,現在轉型並不晚,我相信你一定能夠在商界也有所建樹。姐相信你是最棒的。

爲什麼人們都要一門心思的往政界擠呢?成功的商人不是更讓人尊重嗎?從社會的發展趨勢來看,日後那些成功的工商界人士社會地位會越來越高,而那些手握大權的高官們則會受到越來越多的約束。

我家那口子可以給你作參照,他是辭掉中央部委的職位下海的,現在不也是成功的商人嗎?我們國家還非完全的市場經濟,藉助體制內的優勢更容易做成生意,你已經具備基本的人脈條件,爲什麼不借此來個華麗轉身呢?換一種生活方式也不錯啊。”

“多謝姐的指點,我聽姐的。要不我給我爸說說,不讓他再費心了。”常雨澤猶如醍醐灌頂,頓時明悟過來,這個明悟讓他讓他卸掉心理包袱,頓感身心輕鬆。

他熱愛警察職業,這是他小時候的夢想,他不願意脫掉這身*,並非想在警察的職業道路上步步高昇,只是希望能象爸爸那樣當一輩子的老警察。這是他一生的情結,因爲犯錯驟然讓他離開警察隊伍,他確實有點難以接受。

但是他對自身的處境非常清楚,他這次犯下的錯誤太嚴重了,不說刑事責任,單說內部處理至少是解除職務開除出警察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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