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 走不進那道門
家裡這邊的破事兒算是抹平了,另一邊,艾默多少還是有點兒逃避。她沒辦法細想,只知道,維持着現在這種狀態就對了。
艾默也沒再去追究Evelyn耳環的問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嚴雨和Evelyn什麼都沒有發生,那就當從來沒有見過那個人。生活必須要繼續,有多少雜音,也是該怎麼過還是要怎麼過,主旋律在那裡就成了。
就像每天早上太陽公公準時上班,晚上準時下班,不會爲了什麼停留改變。誰和誰在一起了,誰和誰分手了,誰在發瘋,誰在生氣,誰在嫉妒,誰在心虛。只要不是自己,誰又有那多一份的精力去關心。最好,就是能只爲自己活着。
只是艾默突然有種感覺,身邊的人貌似都變了。
又或者大家都沒變,是她之前太自以爲是,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裡,用自己的想法去揣測身邊的人。而這個世界其實並沒有她想的那麼簡單。
她是隻從實驗室裡走出來的火星人,在外漂泊了那麼多年,回來了這個本應該是屬於自己地界的城市,卻發現十五年間,污濁的不只是空氣。
晚上的聚會,艾默本不想參加的。昨天的鬧劇,過去是過去了,人的心情卻無法那麼快調試回來。宛若那一包煙的尼古丁,殘留在身體內的雜質依舊讓她胸悶頭疼得很。又要面對經年,又要裝出那一副不鹹不淡,不近不遠的樣子。虛僞不是她擅長的事,只讓她覺得心裡很累。如果能躲開不見該有多好。
但是王曉軍清楚明白的告訴艾默,“今晚的聚會誰不去都行,但是你不能不去。”那態度語氣堅決的讓艾默差一點兒以爲今晚是自己的生日聚會。
艾默架着車在大大小小的街上轉,像只沒頭的蒼蠅。國內的路實在是太奇妙了,完全看不懂標示。剛回國三個月不到,雖然平時有開車,但也就只是從家到公司,現在還是不知道哪裡是哪裡。
好在蹭車的陳蕊多少還認點兒路。只是多少認識點兒,比艾默這個路癡多認識了那麼一點兒。就一點兒。而且這個乘客實在是嘮叨,一路絮絮叨叨的,“下個……那個下個路口……”
“下個路口怎樣,左轉還是右轉?”
“那個……沒有,好像不是。”
艾默翻個白眼,如果自己看地圖去找,說不定都會更快些。
有一個念頭從腦海裡劃過,也許命運註定她在周圍繞來繞去,找不到聚會的地方了吧,這樣就不用去面對他。
事實說明,人是不能有僥倖心理的。這個念頭餘溫還未散盡,陳蕊突然大叫一聲,“金鼎軒。”嚇得艾默差點兒一腳急剎下去,後邊兒的車狠狠地按了她喇叭。
遲了半個多小時。艾默反而不着急了,晚一分鐘是一分鐘,緩慢的找車位,息了火,拉了手剎,對着鏡子補妝。陳蕊早跳了下去,繞到這邊敲窗子,“總監,快走啦,我們遲到了耶。”
艾默開門下車,“遲都遲了,多遲一分鐘也都是遲了。還不是你這路指得好。”
“呃……”陳蕊抓抓頭,無語了。
該去還是要去。爲什麼做人就不能自我點兒。在必要的時候任性妄爲一次,逃避一次,又能怎樣。
但是艾默既沒有面對的勇氣,也沒有逃避的勇氣,於是只能被動上前,走一步算一步。聽着自己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迴音,艾默的頭皮都在發麻。
“艾默。”熟悉的聲音叫住她。艾默訝異的回頭看從大廳沙發上站起來的書恆。
“於總助。”陳蕊在艾默身後點頭哈腰的打招呼。書恆衝他笑笑,“你先上去吧。我和你們總監有點兒事情要說。”
書恆走過來俯視着艾默,她的神情看似淡然,但眼中還是流露出疲憊和茫然。他覺得自己應該是來對了。
“書恆,你怎麼來了?我以爲,這個聚會只是技術部門……”
“來給你做擋箭牌。”
艾默愣了一下,嘆了口氣,嘴角微微彎起,笑的苦澀,“你還真是有心。”
“他已經到了。你確定你要上去麼?”
“爲什麼不?我和他,已經沒有什麼了。”這些天,不是一直保持着適當的距離,處理得很好麼?
“那就走吧。”書恆笑着,心裡想,我倒看看這齣戲你怎麼演。
書恆帶着艾默上了電扶梯。聽着背後嘩嘩的水響,艾默禁不住打了個冷戰。這裡太空蕩,空調太冷了,冷到雙手冰涼,可偏偏腦袋還在發熱,不會是要生病了吧。
KTV包廂,一桌子的啤酒和一堆整日忙碌到不見天日,好不容易盼到假期的人。噪雜熱鬧的不亦樂乎。
經年坐在包間的沙發上,和身邊的人有一句沒一句的聊着,眼睛又一次掃過手機上的時間。已經過了40多分鐘了,她還會來麼。就算她不來,也是意料之中的吧,自己到底在期待什麼。
陳蕊推門進來,被一羣人抓住,遲到了要罰酒,摁在那裡沒頭沒腦的就灌了三杯。
王曉軍抽了個空問他,“你們總監呢?”
陳蕊都給灌暈了,“噢,在樓下,馬上就上來了。”
“任大專家,你怎麼不唱歌啊。”亮羽把話筒遞給正在愣神的經年,他推辭道,“我不會唱。”
“大男人的,彆扭捏。”
“對啊對啊,任大專家,唱一個吧。”美女帶頭,總有人樂於幫着吆喝。
於是,書恆和艾默走到包廂門口,就聽見熟悉的聲音,在哼唱着一首更加熟悉的歌。
“我將真心付給了你,將悲傷留給我自己
我將青春付給了你,將歲月留給我自己
我將春天付給了你,將冬天留給我自己
我將你的背影留給我自己,卻將自己給了你
愛是沒有人能瞭解的東西,愛是永恆的旋律
愛是歡笑淚珠飄落的過程,愛曾經是我也是你……”
書恆看着艾默停在包廂門口低頭不動,沒有催她。這個女人呀,真不知道說她什麼好。這兩個人都是,墨跡矯情的讓他這個旁邊看戲的都快要發瘋了。
舊情人重逢的戲碼不就那麼些,要麼冷冰冰的視若無睹,要麼不共戴天倆看倆相厭,要麼乾柴烈火舊情復燃。隨便選一個來順着戲路走下去就好了,像他們這樣算是什麼?
艾默轉身往外走,“書恆,我去下洗手間,你先進去吧。”
又是逃避。這個外表堅強,內心懦弱的笨女人,真是拿她沒辦法。書恆有種衝動,把她打暈了帶走了事。
艾默躲進洗手間,看着鏡子裡的自己,臉色白得嚇人。
至於麼,不就是一首歌。一首老歌。他給她唱過,在很久很久以前。
學校操場的看臺,一對兒穿着寬大校服的孩子,他在她背後唱着這首歌,而她,靠在欄杆上,遙望前方。她那時候太年輕,自私的享受着被人呵護關心的感覺,卻又故意以一葉遮目,看不到他的用心。一門心思只有想着怎樣從那裡走出去。
他會唱的歌不多,選到這一首,正好讓她聽見,一切只是巧合。來這裡聚會本來就是要來唱歌的啊。況且她又不在現場,經年又不是唱給她聽的,幹嗎要心煩意亂呢?
平復亂了鼓點的脈搏。打開水龍頭,微涼的水潑在臉上,降低了些許的熱度。好在妝都是防水的,不會花掉。只是被冷水一激,原本蒼白的臉,更加的沒有了血色。艾默用紙巾輕輕沾掉了水珠,拿出腮紅,掃了上去。
“書恆?你怎麼沒進去?” 艾默一轉過轉角,就看見書恆一副慵懶的模樣靠在走廊裡,有經過的女子衝着他拋媚眼送秋波,他自然毫無興趣,無動於衷的讓她們參觀膜拜。
“丫頭,我本就是來陪你的,你如果要臨陣脫逃,我還進去幹嘛。除了王曉軍那傢伙,我和技術開發部門的人又不熟。”
“別告訴我你和他也有一腿。”
書恆上下打量艾默,“還懂得開玩笑,看來我們是不需要逃跑了。”
艾默沒有回答他,只是走過去在他胸前錘了一拳。認識這樣的朋友,真是三生有幸。有書恆在身邊,心裡的確塌實了很多。至少,給了她勇氣去推開那扇門。
經年放下話筒,靜靜的坐回角落裡。他知道自己並不怎麼會唱歌。開始有心聽的人,聽了兩句也都轉移了注意力,去繼續玩鬧了。
沒有掌聲,沒有人注意,他還是把歌唱完了。那曾經是他很喜歡的歌,不怎麼聽歌的他,爲了那個人特意去學的。
都說人是經不起唸叨的。腦子裡剛想到,門就開了。那個他期盼的身影,身後還跟着於書恆。
看來這兩個人的友誼還是那麼堅固。他們陪伴在彼此身邊二十多年了吧。經年和他們還是初中同學的時候,班裡就傳過他們在一起的。結果呢,自己這個真正和她接近過的人,終成陌路,而書恆這個朋友,卻長久恆遠的,依然在她身邊。
那句話怎麼說的,愛情是茶,越衝越淡,友情是酒,越陳越香。早知如此,自己當年會不會放開手腳去追求她。不如就做個朋友,至少還留下一份交情。
但如果事情真的可以重頭來過,經年應該還是會邁出那一步。因爲心中的感情一旦過了界,是收不回來的。
書恆進來的第一眼,就是看向經年,眼神深邃,意義非常。反而是艾默,和書恆一起被一羣同事拉去罰酒。經年的目光就一直跟着她,可是她,卻一直沒有看過來。哪怕是不經意的一瞥都沒有。分明是刻意的忽略。
“對不起,我不會喝。”艾默拿着酒杯推辭,大家自然不依,她越是推辭那邊兒越是起勁兒。WXHJ本來女子就少,終於有了這幾朵花,自然一個都不能放過,能有機會折騰就要折騰下。尤其是書恆面不改色的連幹三杯之後,大家更是把注意力都集中到艾默身上來了。已經微醺的亮羽總算找到人可以讓她欺負,抓着艾默的手腕就往她嘴裡灌,艾默看躲不過,便只好認命的喝了下去。
三杯酒下肚,胃裡很不舒服。她本就沒吃什麼東西,酒量又不太好,很快就開始感覺暈眩起來。
艾默知道有一道目光一直看着自己,她自動屏蔽。好在包廂里人本來就多,書恆又在她旁邊,還不至於太尷尬。
幾個男人吼完《死了都要愛》之後,就把愣神的艾默給揪了起來。她還沒有搞清楚狀況,無數雙手就已經把她給推上了小舞臺。
還好,《千年之戀》,是她會唱的歌,只不過是對唱,難度太高,沒人主動來陪。她唱了兩句,正想要找藉口下去,一個清亮的男聲突然響起。書恆握着麥,從人羣裡走出來,在包廂頂燈閃動的光線裡,一步步向她走來。搖曳的光影讓他臉上的表情難以捉摸,不同以往,讓略有些迷糊的艾默有點兒恍神。
書恆走上臺子,站在她的身邊,探身拉起她的手,替她唱了“風狠狠地刮,誰在害怕”然後捏了捏她的手,艾默才又重新元神歸位。
經年看着臺上的兩個人,想起初中時的聯歡會,艾默在教室中間,那一首爆發力十足的《我要和天一樣高》,曾激起當年一羣少男少女熱烈瘋狂。現在站在那裡,臉色緋紅的小女子,還是那樣衝勁十足的嗓子,依舊那樣充滿感染力的歌聲,包廂裡所有的人都開始興奮起來,經年感覺自己身體內的酒精也開始燃燒,熱血沸騰。
艾默沉浸在音樂裡,酒有些上頭,被震耳欲聾的聲音搞得更加暈眩,都沒注意書恆就這樣拉着自己的手在鋪天蓋地的口哨聲,掌聲,歡呼聲中走下小舞臺。
唱高音很費力氣,艾默隨便找了個空位就坐了下去,靠在沙發上,努力讓自己度過一陣陣的眩暈。書恆見她閉着眼睛靠在那裡的模樣,便把過來勸酒的人都擋了回去。
陳蕊湊到艾默身邊,顯然已經喝茫了,“總監,沒想到你好會唱噢,比戴愛玲不差哦。是吧,任先生。”
艾默怔了一下,腦子清醒了些許,這才發現原本坐在自己左手邊的人已經不知道什麼時候離開了。經年靠在角落裡,靜靜的看着她,臉上掛着一個溫和的微笑。
有那麼一下子,艾默沒有緩過神,直到經年開口講話,“的確不錯,艾小姐,很有大將之風。”
“我出去透透風。”艾默感覺包廂裡的空氣憋悶得讓人窒息,她掙扎着站起來,被誰的腳拌了一下,頓時失去重心,東倒西歪的摔了下去。有人眼明手快的撈住了她,她觸電一般的匆忙推開,穩住身形,搖晃着走了出去。
服務生看多了喝醉的人,幫她打開了側門出去。否則艾默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困在旋轉門裡出不來。
夜深了,風有些涼。艾默打了個哆嗦,頭清醒了些許,卻依然很暈。路上有經過的出租車,看她站在門口,很有眼睛見兒的轉了過來。艾默突然很想回家,看門兒的小哥也都準備好了下去幫她開車門。她看清楚腳下的臺階,剛要擡腳,一件帶着體溫的西裝外套卻披了過來。
那麼大一件,似乎要把她整個藏了進去。
艾默轉過身,仰頭看着經年,看着他清冷剛毅的臉,一面是橘色燈光映照下的明媚,一面是黑色夜幕籠罩下的陰暗。他被分成了兩半,站在那裡猶豫不決。誰能告訴他現在應該向哪邊轉身。明亮,還是黑暗。
他的眼神爲什麼那麼亮,像點了一團火,映在他眼中的自己,在等待什麼?不要這樣看着我,艾默想,你有什麼資格這樣看着我。探出去的觸角一瞬間收回,她迅速躲進自己的殼裡。
“謝謝你的好意,我不冷”,艾默擡手要把肩膀上的衣服脫下。
經年看着她滿是防備的眼神,低頭苦笑,“你是不是覺得我對你有所圖?”
難道不是麼?
經年壓住她的肩膀,“外面冷,咱們進去聊吧。”
“現在不是上班時間,我不想談公事。”
“我們不談公事。”
“那我不覺得我們之間還有什麼私事可聊的。”艾默在心裡想,這可是你的原話啊,經年。
“一定要搞成這樣麼?”經年看着她一雙泛着水光微醺迷濛的眸子,心神跟着盪漾起來,“不可以做回朋友麼?”
“你覺得我們還能做回朋友麼?”艾默反問,“何必強求呢?”
“你在逃避什麼?艾默,如果你真的不在乎了,爲什麼不能做回朋友?”
心頭涌出一陣酸澀的感覺,擋也擋不住。艾默發現自己站在這個男人面前,會心虛,會腿軟。酒精麻醉了她一向頑強牢固的心防。那些被她好好的隱藏了多年,連自己都以爲不再存在的感覺在他的注視中慢慢復甦。
經年看着艾默躲閃的眼神,終是問出了那句話,“還是說……你依然還在乎?”
“呵,你別自作多情了,怎麼可能?”
“也對,我總是自作多情。當年你能那麼決然的走了,就已經說明了一切。你根本沒愛過我吧。”
“愛”這個字太沉重,壓得艾默喘不過氣,她冷下臉來,“是,我是從來沒有愛過你。我只愛我自己,我是個自私的女人,你不會今天才看清楚吧。如今,你我已經都是有家庭的人了,還要繼續糾纏下去麼?難不成你是沒吃到糖的小孩子,還要記一輩子,有什麼意思?”
艾默轉身離開。經年忍不住伸手拉住她,“那你愛嚴雨麼?”
艾默瞪了他一眼,“這和你沒有任何關係。”
手被撥開,經年站在那裡,看着艾默的背影離開。書恆從門裡跑了出來,停下來看了經年一眼,張嘴想說什麼,忍住了,徑直去追艾默。
經年看着自己的手,手掌還有她殘留的溫度。她說她從來沒有愛過自己呀,嘴硬的女人。不是說人若無情活百年麼,看來他們都不會是長命的人。
“默。”書恆伸手攬住艾默的肩膀,“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家。”
艾默甩掉肩膀上的手,“不用了,我自己開車來的。”
“你是想直接把自己撞死了乾脆麼?” 書恆吼得艾默一哆嗦,看着她可憐兮兮的樣子,也覺得自己有點兒太兇了,忙柔聲說,“丫頭,不行,你醉了,這樣開車太危險了。”順手把站着有點兒搖搖晃晃的女人重新拉回自己懷裡。
“我沒醉。”艾默轉過身,揪着書恆胸口的襯衫,頭一歪,抵了上去,埋在他胸口,脣齒不清的呢喃,“我多希望自己醉了。”
書恆看着胸口微微顫動的女子,幽幽的髮香撲鼻而來。他把下巴抵在她的頭頂上,另一支手也環了過來,輕輕撫摸着她的長髮。他們就這樣站在角落的黑暗裡,任憑經過的路人把他們當作一對親密的情侶,繞得遠遠的。
書恆敞開胸膛,讓艾默靠得舒服點兒。夜風微涼,經年的西裝外套還半披在她的肩頭。書恆把她裹在那件衣服裡面,摟在懷裡輕輕拍着,像哄着一個迷路的孩子。
他嘆了口氣,心中對這個小女子又是憐惜,又是氣憤。他不禁問自己,她有什麼可憐惜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現在的狀況都是她自己一步步走到這裡的,全是她自己的選擇。他更是氣的是她現在的迷茫和猶豫。
若是換作自己,根本沒有什麼可掙扎的,一邊是並肩奮鬥多年的,如今已然飛黃騰達的男子,一邊是離開許久,早已不再熟悉,至今還在仕途中掙扎的舊人,多麼容易的選擇題。只可惜,這個女人在感情中的智商是零。
人人都看到她堅強出色的一面。在學校裡,她是出類拔萃的學生,在實驗室,她是成績卓越的研究員。她似乎做什麼都能做得那麼好,活得有聲有色,瀟灑自我,彷彿了無牽掛。有多少人羨慕着她的才華,天賦,灑脫和個性。
但這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上帝總會在人的身上留下這樣那樣的遺憾。而這個女子,也是如此。
她懂得容忍,遷就,可以和另一個男人無風無浪的生活,可能一輩子也不會和對方爭吵摩擦。但是她害怕改變,面對一段感情的開始,結束,抑或者是任何的波動,冷靜如她,就會徹底亂了陣腳,迷茫的像個什麼也不懂的孩子。
她缺乏安全感,她害怕改變。經年這樣突然跳了出來,讓她惶恐,讓她想起了曾經的甜蜜,背叛,思念和愧疚。她無法面對自己,於是便逃避,將頭埋在沙子裡。表面上好像在理性的思考着,其實思維走過的路沒有一條不是繞着那關鍵的一點而行。
她已經不是小女孩,理性的一面知道自己應該選擇哪一個人。但是很顯然經年於她,還是有着不可磨滅的影響力。是殘留的愛情,是內心的愧疚,還是錯過的遺憾,書恆不知道。他也不知道自己現在應該做的,是要推她一把,還是靜靜的陪着她,等着她自己破繭蛻變呢?
書恆思考再三,選擇了後者。因爲他知道,如果他干預了她的選擇,無論是哪一個,最後都會變成她逃避後續的藉口。
書恆拍拍艾默,“走吧,回家了,外面涼,小心感冒。”
書恆摟着艾默,送她坐進車裡,沒有再說話,傾身幫她繫了安全帶,沉默的啓動開車。艾默斜靠在副駕駛座位上,用頭靠着車窗玻璃,涼涼觸感貼着她的腦門兒,暈眩感略微輕了一些。
她現在真的很想喝醉了了事,腦子裡亂成一鍋糨糊。像是有兩軍對壘,萬馬奔騰,塵煙四起,激戰交鋒。一刀一槍一劍一戟都砍在腦仁兒上,嗞啦啦的疼。如果人的腦子可以打開看看,那肯定已經是一片狼藉,屍橫遍野了。
“書恆。”她忍不住開口。
“丫頭,怎麼了?不舒服?”書恆騰出一支手來摸艾默的腦門兒,被艾默推了開去。
“我沒事兒,帶我去哪兒再喝點兒什麼吧。”
“你已經醉了,不能再喝了。”
“書恆,我求你,我還沒醉,讓我再多喝兩杯,否則我今天晚上怎麼也不可能睡着了。你就當成全我這個從來沒有酩酊大醉過的人,想要嘗試一下醉的感覺。”
書恆把車停在緊急停車線上,息了火,回過頭來,很嚴肅地看着艾默,“艾默,你究竟想怎麼樣?你就打算這樣逃避?你想逃避到什麼時候?你今天晚上醉了,啊,明天早上起來問題就解決了麼?”
“我知道,我明白,但是我現在很亂,根本梳理不開,明天冷靜了我才能夠思考。你就讓我把這混亂的時候熬過去,你知道我的,我不會任性胡來,我只是需要點兒麻醉……”
艾默眼巴巴的看着書恆,他覺得自己快被她的眼神看化了。不過是喝兩杯酒,不過是兩杯酒……
他轉過臉去,重新發動了車子。兩邊單調的景色飛掠而過,燈光在黑色的背景上拉出長長的線。這個城市的夜,依舊燈火通明,無法讓人寧靜。灰色的高速路,似乎總沒有盡頭。前面車的尾燈撲面而來,然後急速閃過。
艾默不知道爲什麼書恆要彪車,人到了威脅生命的狀況,反而沒心思胡思亂想了。她現在只能心悸的抓着把手,乖乖的閉了嘴,順便酒也醒了許多。
車最終沒有帶艾默去任何一個酒吧,而是停在了她家的樓下。書恆把車停好,繞過來給艾默開門。她別無選擇,被他“劫持”着,半強迫的送到了家門。
“艾默。”書恆在電梯裡把她的身體轉過來面對自己,“不要以爲你前面的路還有選擇。你已經沒有選擇了,該選的你十五年前已經選過了。你現在該做的就是和嚴雨好好生活,知道麼?”
嚴雨開了門,和書恆打了個照面,互相寒暄了幾句。艾默走進屋裡,把身上披着的西裝外套脫下來,放在沙發扶手上。
一不小心還是把他的衣服穿回來了。
她撫摸着那算不上精緻的布料針腳。屬於他的東西,彷彿是他現在生活路途的寫照。他原本可以過得更好的不是麼。都是她,全都是因爲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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