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XX大學錄取通知書的那一刻,我並沒有很激動。一是因爲高考考砸了,但也沒有砸特別厲害,可以上大學;二是因爲志願填的很保守,不想去多動腦筋瞭解太多的學校,也不想去所謂的“搏一把”。本質上還是清楚自己沒有挑挑揀揀的資本,只能服從高考這項願賭服輸的分數遊戲規則。
那個9月尤爲炎熱,我的淺藍色牛仔褲好像被汗水浸成了深藍色,上衣也因爲汗水多的緣故,皺巴巴的黏在身上。因爲XX大學就在B市,離我家所在的A市只有一個半小時的車程。我拒絕了家裡人送我,但是我媽還是送我過來了。行李要比我想象中的多,我一人提了一大一小兩個包,我媽拖了兩隻拉桿箱跟在我後面。辦完手續,到了分配的宿舍之後,我媽幫我把牀板和桌子擦乾淨,她就回家了。我送我媽到宿舍樓下的時候,她又給了我500塊錢現金,讓我吃好點。開家庭會議的時候,已經講好每個月的生活費數額,並且提前打到了銀行卡上,我知道這500塊是我媽自己想方設法省下來的私房錢,沒走家庭公賬的。
我看着我媽的背影消失在視野之中,便回了宿舍。家裡並不富裕,甚至有時候是有點拮据的,於是我從小就不自信,不愛社交,因此是個“宅女”。高三之後那個沒有作業的暑假整天混跡在微博,論壇,貼吧和各大公衆號之中,或者是不花錢的免費遊戲。沒有除同學之外的朋友,也沒有多餘的錢去社交。筆記本電腦是我最好的朋友。手機雖然是高考之後新買的,但是是我們宿舍四個人中最老的機型,因此我一度有點嫌棄它,但久了之後也就習慣了。
第二天下午開了第一個班會,第三天才開始正式上課。班裡10個女的,我是頭髮最短的那個。另外20個男的,對我來說的印象就是:一個帥的都沒有!我就是長得不太好看還膚淺顏控的宅女,被人討厭的那種吧。但是我不在乎,因爲我知道在乎了也沒有用。
學校的操場很大,是400m的標準跑道,游泳館和籃球館很新,很不錯。但是游泳館不放我這個新來的進去,籃球館就更別提了,只有比賽的時候才能用,平時根本不給進,連看一眼也不行的那種。要打球,***場旁邊的室外籃球場。那邊擠滿了男生,充斥着汗臭味,一個女生也沒有。我對此很失望,但是有這麼好的操場已經很好了。食堂很破,但好歹離宿舍近,走路不超過五分鐘。我不是特別在意食物的味道,因爲我知道以我的經濟水平,沒有資格在意這麼多。
宿舍的其他女生會在晚自習結束後去校外的小店吃燒烤喝奶茶,或者在沒有晚自習的夜晚去逛街買衣服。我跟着一起去過幾次,她們人都很好,不難融入,但是我覺得花銷太大就放棄了與她們的一起行動。人都是要面子的,我總不能跟她們說是因爲窮纔不去的,於是我對她們說的不去的理由是:我想去運動。她們個個都很詫異,說你這麼瘦根本不需要減肥啊,我說我不減肥,只是想運動罷了。我很滿意這樣的結局,又省了錢,又裝的一手好逼。
雖說並不是真的想運動,但是說了就真的去跑步了。夜晚的操場黑漆漆的,只有籃球場那邊的高杆燈可以勉強照到一點跑道。我依然穿着汗衫和牛仔褲,還有廉價的運動鞋。但是這些都是我習慣的東西,除了熱之外,我並沒有覺得牛仔褲影響我跑步。第一次好難堅持,跑了三圈半就跑不動了。然後就獨自坐在看臺的第一排喝水。操場上跑步的人不少,但也不多,比夜宵店裡的人少多了。我稍微恢復一點力氣之後又跑了兩圈,然後慢慢走回宿舍。
我不知道我堅持了多少天跑步,總之是很多天。有晚自習的夜晚,跑完就回宿舍,沒有晚自習的夜晚,跑完就站在鐵絲網外面看別人打籃球。不叫好,不歡呼,不鼓掌,只是默默地,隔得很遠地看着。原以爲短髮,牛仔褲,昏暗的角落,沒有人會注意到我。確實很長一段時間來都沒有人注意到我。直到有一天,一個籃球向我砸來,雖然我站在鐵絲網外面,但還是本能地往後退了一下,來撿球的男生看了我一眼,說了句,原來你是個女的。我看了他一眼,轉身走了,彷彿受到了侮辱。
不,是真的受到了侮辱。雖然裝束很中性,但還是長得一眼就可以看出是女性的。我又回到操場,一口氣跑了七圈,我以前從來都沒有跑過這麼多圈過。一邊跑一邊想,一邊想一邊在心裡罵人:你TM好好撿個球,我招你惹你了!籃球水平這麼差,只配撿球!最後跑的沒有力氣了,更沒有心思想東想西了,只剩下坐在看臺大口喘氣的份。
這年的秋天,是我過過的最漫長,最炎熱的秋天。漫長到討厭冬天的我,開始希望冬天的到來。炎熱到10月末的我,還是穿着短袖,走路出汗。宿舍的其他女生會說想家,會說一個人的時候覺得孤獨。我有時候會想我媽,但一想到我媽正在看8點檔電視劇,看完又會接着看10點檔的,並且一邊看一邊傻笑的臉,我就不想再想下去了。我從不覺得孤獨,平時有課上,課餘有電腦,晚上有跑步,生活被各種各樣的事情佔滿了,哪裡來的孤獨。宿舍其他女生也會誇我身材好,但我只想有錢能吃好吃的。我會誇她們新買的衣服好看,她們會說只是隨便穿穿。躺在牀上的臥談會,話題一致,卻各懷心事。
等到了穿毛衣的時候,卻又開始想念那個炎熱的秋天了。因爲穿的多了,真的不適合跑步。夏天的“宵夜檔”也漸漸變得去少了。大家都窩在宿舍裡,各自幹各自的事情,就是哪裡也不去了。我覺得我已經堅持了將近100天的跑步了,不想就這麼放棄了,那還是去跑吧。只有下雨天才有資格名正言順的休息。
這一天,我原以爲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至少當時我是這麼想的。但是很多年以後,它像一張褪了色的老照片,躺在牀底下的抽屜裡,雖然存在,卻沒有能量了。想起了,也沒有當時的心跳和驚訝了。
這天下了晚自習,我像往常一樣去跑步。氣溫也不算太低,但是風很大。我穿牛仔褲長袖T恤衫和厚毛衣,沒有外套。剛開始跑的時候風像小針一樣從毛衣孔裡鑽進來,像身上貼了N把冷刀子。後來跑熱了之後,毛衣又像塑料大棚一樣罩着熱氣,揮發不出去。我跑完10圈之後坐在看臺喝水,等待呼吸平靜。他走過來坐在我旁邊,我看了他一眼,沒理他。內心不知道應該高興還是難過。高興是因爲,我覺得他長得不差,能被帥哥搭訕在有記憶以來,只在夢裡出現過,這是第一次。難過是因爲,我讓他看見我喘着粗氣,滿臉是汗,臉紅撲撲的,最醜的樣子。
“你天天跑?”這是他的如此套路的搭訕開端。
“嗯,差不多。”我此時心跳已平復,但沒有再朝他看。
“你想要多瘦?”頓一下之後,他又問。
“我不想瘦。”我實話實說。
“好吧。那爲什麼還天天跑?”男生難道都認爲女生運動就是爲了瘦?我心想。
“只是想跑罷了。”我又喝了口水。
沉默一陣之後,我起身想走,他也起身,叫住我:“哎!”我回頭看他,看到他眼鏡後面露出邪魅的笑容,“丁彥清。你呢?”似乎是因爲站起來,看臺的燈剛好可以照到他的臉,兩個月前的記憶瞬間被照亮了。我不帶半點懷疑,那雙笑起來細長的眼睛,戴上眼鏡我也認得出來。還有那上邊厚下邊薄的抿脣,就是他了。那個說了句,原來你是個女的的人。我的記憶讓我脫口而出:“我是個男的。”
他的笑容在他臉上凝固:“嘿,開什麼玩笑。我是問你名……”
“不開玩笑,是你這麼覺得。”我打斷他的話,一臉認真。想要報仇。但又不知道該怎麼說。
“哎哎,我可什麼都沒說。”他雙手叉腰,很無奈的樣子。
我嘴角勾起輕蔑:“你今天是沒說,但是你以前說過。”
他雙手一攤,彷彿躺槍:“我們以前認識嗎?明明不認識好吧,我連你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我叫閆顏,是個女的。”我不知道爲什麼如此強調了一次,可能是心裡真的在意。
“好了好了,我不眼瞎,看你樣子我就知道你是個女的。”
“哦?男的都這麼健忘嗎?在那邊,你曾經說,原來你是個女的。可見你以前覺得我是個男的咯。”我指着籃球場的方向。
“沒有。我沒有。我確定沒有。我不會不記得我做過的事情。”他也一臉認真。但是他的三重否定在我眼裡像是狡辯。
“那就算了。”我不想與他多辯,只想馬上回去。
我一隻手將兩本書和水壺抱在胸口,一隻手插在褲子口袋裡。轉身就走。他卻不依不饒:“哎,你等等!”他伸手拉我的肩膀,此舉動已讓我有些反感。但我還是停了下來。只見他拿出手機,給某人打電話,語氣十分不友好:“你過來!馬上!操場西側看臺。”我看着他打完電話,他又嚴肅起來:“抱歉,等一下就知道了。”
不到一分鐘,籃球場那邊跑來一個黑影。快到的時候他放慢速度,邊走邊說:“哥,找我幹嘛?”走近了之後,我看清了他的臉,與丁彥清一模一樣,只是頭髮稍稍比丁彥清長一點,不帶眼鏡。
我差點暈倒。這都是什麼跟什麼!雖然離他們有一段距離,並不是很近,但還是讓我手足無措。我難以掩飾我的驚訝。水壺沒拿穩,掉在了地上。我蹲下撿起了水壺的時候,那個男的說“哥,你怎麼認識她?”他也一臉邪魅的笑,那笑似乎比丁彥清的笑更讓覺得不懷好意,“哇,哥你好厲害,居然能搞定她,她身材可好了。”我差點被氣得吐血。
“好了,這下我想你也明白了。以前和你有點誤會的人,不是我,是他。”丁彥清看着我,指了指他說。
“喂喂!什麼誤會!我們之間沒有誤會!”我沒有開口說什麼,轉身走了,他還追上來不依不饒,“哎,美女,我哪裡得罪你了?”
我嘆了口氣,真的累的。快速跑開一段,又轉身對他們說:“晚了,我先回去了,你們聊。”然後慢慢走離操場。
我覺得我好囧,又好狼狽。我原本都要把籃球場邊的那件事情給忘了,現在又重新想起來了。然後又被他雪上加霜的說了句,她身材可好了,感覺自己被調戲了。我回到宿舍放下東西,直奔穿衣鏡,照了很久。只覺得自己穿的毛衣土的要命,牛仔褲顏色不好看,又沒有破洞,也土的要命。在如此裝束之下,根本看不出身材的樣子,說沒有半點可取之處也不爲過。佛靠金裝,人靠衣裝是我很早之前就明白的道理。
沒有報仇的快感,反而像是被又插了一刀。他似乎對他說過的話,滿不在乎,也不認爲那會對我造成傷害。但是我真的很難過,卻又很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