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3章 英人目睹之怪現狀(四)

第903章 英人目睹之怪現狀(四)

【1月19日。上海。晴。】

我不得不說,公司的大部分人都是蠢貨,根本沒有什麼頭腦。

大順對日本的冊封,引起了我們的討論。

當然,我們討論的重點,是當初我們爲什麼會在日本失敗,最終全面撤出日本。

在這種時候,當然是擔心公司在中國也遭受和在日本一樣的命運。

公司的參贊等人,完全不懂我們爲何成功,也不懂我們爲何失敗。

他們認爲對日本貿易的成功,是由於三浦按針。並認爲法國在中國的成功,因爲白晉等傳教士。

實際上,他們完全是錯誤的。

但有一點可以講清楚,我們在中國面臨的問題,和當年撤出日本的情況,是相似的。

只有找到真正的原因,才能知道我們到底如何才能留下中國。或者說,公司的未來,到底該往什麼方向努力,該如何改變公司原本的業務。

公司的大部分人,都誇大了三浦按針的作用。

我可以明確的說,公司在日本的成功,與公司在日本的失敗,與公司的努力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公司在日本的成功,是因爲那些天主教大名在關原之戰中基本站在了另一邊。而公司在日本開展業務的時候,恰逢大阪之戰即將開打,大量的天主教大名追隨豐臣家。

我們不是舊教國家,所以德川氏找到了我們,試圖與我們合作。

公司得到的第一批訂單,就是200斤用來製作火槍子彈的鉛。隨後增加到4000斤。

以及得到了大約二十門大炮的訂單。

可以說,公司在日本看似成功的原因,與公司的努力毫無關係。

完全就是日本方面的需求。

大阪之戰後,不再不需大量的鉛彈、鋼劍、大炮,公司的業務就飛速萎縮。

究其根本,就是因爲公司在戰後,拿不出日本所需的上品。而在戰前,許多天主教徒站在了豐臣家那一邊。

我們能賣的,荷蘭人一樣能賣,而且質量更好。

我們不能賣的,荷蘭人也能賣,比如香料之類。

公司在日本根本就沒成功過,看似短暫的成功,不過是大阪之戰的戰時需求。

一旦戰爭結束,公司撤出日本是遲早的。

我們在東南亞競爭的失敗,已經註定了我們在日本貿易的失敗。誰是東南亞貿易競爭的獲勝者,誰才能在日本站穩腳跟。

荷蘭人證明了我的觀點。

21年我們與荷蘭合作炮製平山常陳事件;23年安汶島屠殺,荷蘭人對我們動手;23年末我們就退出了日本。

其原因,就是因爲我們能賣的呢絨賣不動;我們之前有大量利潤的鉛塊,戰爭結束後賣不動;日本人想要的香料,我們弄不到。

所以,有沒有三浦按針,是否影響德川家向我們購買火槍用的鉛塊?是否影響日本戰爭結束後,不再對鉛塊有大量需求?是否能影響我們的呢絨是否暢銷?

如果能,那麼他的作用巨大;如果不能,那他的作用有多少呢?

同樣,在中國問題上,難道不是一樣的原因嗎?

我們能做的事,其餘貿易公司也能做。

公司只有拿出“我們能做的、其餘東印度公司做不了、我們無可替代”,才能取得對華貿易的真正優勢。

否則,大順把我們驅趕,不要說影響其經濟,就連單純的對外出口都無法影響。即便他們沒有西洋貿易公司,瑞典丹麥法國普魯士也會高興地分走我們的份額。

而我們能做的、無可替代的一樣東西,既是茶葉關稅。我國的喝茶人口,是歐洲之冠。甚至可以說,包括瑞典丹麥在內的大部分公司在中國買的茶葉,都流入了我國。

只要解開這一點,那麼公司就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以茶葉關稅向中國討價還價。

而現在呢?我們手裡有任何籌碼嗎?

只有先降低關稅,才能用提高關稅做籌碼,討價還價。

現在關稅這麼高,我們是沒有任何籌碼的。

可偏偏,議會的那羣蠢貨,根本無法理解這一點。

如果這條路走不通,那麼就應該從荷蘭那裡學到足夠的經驗。

荷蘭人能夠在日本站穩腳跟的原因,是他們得到了東南亞。

我們如果不能降低茶葉關稅、卻還想要在中國貿易中站穩腳跟,就需要得到印度。

足夠近的距離,纔有足夠大的貿易額。從英國到大順,棉花糧食都是無利可圖的,因爲運費和週轉;而如果我們離得足夠近,即便是棉花糧食這樣的低利潤的商品,也有利可圖。

我說,不要再在中國這邊做任何努力的嘗試,毫無意義。

我說,要解決中國貿易的困境,要麼在孟加拉解決、要麼在西斯敏斯特宮解決。

總之:

【中國貿易的問題,無法在中國解決】

然而,他們卻對我的想法嗤之以鼻。

呵,一羣蠢貨。

甚至還有蠢貨認爲,應該再去告御狀,說明白這一次澳門的鴉片貿易和公司沒有直接關係,要大順官員學學法律,弄清楚責任關係。

甚至,有蠢貨建議,在皇帝過些天可能來松江府的情況下,繞開軍隊的監視,去攔路告狀……

我很震驚!

躲開監視的軍隊,去攔截皇帝的御駕?

去和皇帝講什麼犯罪的直接關聯和間接責任?

上帝啊,公司爲什麼會派這樣的蠢貨來中國?

敵在利德賀街!

【1月20日。上海。天氣未知。】

我拒絕參加那些蠢貨的討論。躺在牀上一整天。如果他們真的做出了弱智的決定,我只能選擇在2月4日跟船離開。

我可不想在中國的監獄裡度過一生。

公司內部當然可以存在爭鬥和勾心鬥角,但卻不能因爲派系緣故,派一些根本不懂東方現實的人來中國。

他們用在美洲、非洲、甚至印度的經驗,來套用中國。

這是對每一位股東的犯罪!

【1月21日。上海。天氣未知。】

我依舊拒絕出席他們的討論。不過公使先生站在我這邊,他認可我的看法,看來至少他們不會做出極不明智的決定。

無論如何,我要給董事會寫一封信,並且中途需要印度方面的建議。

這件事,只有通過召開股東大會來決定。

幸好,公司的股東大會的特點,決定了我很有勝算。

根據1689年的壟斷授權法案,公司董事長不再由政府任命——以此,作爲迎接荷蘭人做我們國王的條件。

他不答應不再由政府任命董事長,我們便不認他做國王。

之前的國王對我們的控制太緊了,我們必須把他趕走。荷蘭人樂於接受這樣的條件,我們也樂於要一個這樣的國王。

同樣,當年的壟斷授權法案,也進行了針對他們的修改。

公司只有持股1000磅以上的人,纔有推選董事會成員的權利。

只有2000磅以上的、且必須在英國出生的人,纔有成爲董事會成員的權利。

但是,無論有1000磅的股額,還是1000000磅的股額,都只有一票。

這可以保證,自我而上,人人平等。自我以下,皆無票權。

王室、大貴族、地產所有者、大投機商,他們在董事會的推選中,無論擁有多少股本,也只有一票。

而那些窮人,小職員,出資低於1000磅的,沒有任何資格參與公司管理。

只有這樣,才能讓公司的董事會,由一羣稍微聰明一點的、腦容量大於野獸的、靠自我奮鬥而成功的精英商人們控制。

也確保了公司不會被王室和政府控制,擁有真正的自由。只要不是壟斷授權法內的義務,公司無需去做。

這也保證了,公司真正掌握權力的董事會:

既不需要狂熱愛國,搞出類似於詹金斯耳朵事件的表態——出於利益支持對西班牙開戰的,是在西印度和美洲有貿易的;而主導輿論態度的,卻是那些低級的、沒什麼錢的狂熱的人羣。本公司的董事會制度,杜絕了被狂熱主導的可能。

也不需要事事聽從政府和國會的統治,避免了法國或者西班牙那樣的情況——主導他們貿易的,是政府。而政府總會給公司添加太多的國家義務,比如培養海員、比如履行軍事義務、比如捐款、比如移民等。

這一點,大順的貿易公司也存在,而且更加嚴重,比如要履行軍事義務、要履行培養海員水手的任務、要配合作戰提供後勤支持等。

或許,區別就是大順的貨物不愁賣,否則他們這麼沉重的非商業義務,一定難以爲繼。

大順的商人很羨慕我們公司的制度。

可惜,他們沒膽量、也沒能力學我們,絞死自己的皇帝,請一位外國人來當天子。

我們的制度優勢,可以確保一切以盈利爲目的。

依照委任狀第七款之規定,我這樣級別的公司高級員工、且持股1000磅以上的人,是可以提出召開股東大會、改組董事會提議的。

只要董事會半數通過,即可召開董事會,討論公司轉型之問題。

依據1726年之新授權法,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制定法律、開設法院、制定稅收政策。這已經爲公司的轉型鋪墊好了一切。

現在,需要的,就是我這樣的、以及在印度等地的公司高級職員,寫一份非常明確的企劃書,說明公司轉型、加大在印度投資、擺脫對中國貿易的依賴、以及這麼做將爲公司帶來高額利潤即可。

既然我們的制度優勢可以確保一切以盈利爲目的,那麼我這份建議書的出發點,也應該完全以盈利爲目的展開說明。

我認爲,只要外面還在開會的那些蠢貨還沒有做出真正愚蠢的決定、使得中國方面勃然大怒把我們全部抓緊監獄,我就有機會通過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方式,調整公司的戰略。

影響公司轉型的,只是很多人的思維定式。

誰說,一家公司盈利,一定要靠貿易或者生產呢?

收稅也可以盈利啊。

荷蘭人都知道,如果股票投機和炒作可以盈利,那麼盈利就好,爲什麼非要貿易和生產呢?

我想,我應該能夠說服他們,對華貿易的利潤依賴,會讓我們陷入VOC一樣危險的境地。

畢竟,我是公司裡最懂中國的。當年的茶葉事件和對荷蘭公司競爭,我爲公司立下了汗馬功勞。

但不知道印度方面,會不會有一個真正懂得印度看似闊大,實則不堪一擊的人呢?

但願印度方面的公司高級員工裡,有一位我們自己的弗朗西斯科·皮薩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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