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這是要去見韓公子嗎?”當宋正陽又一次就衣服問自己的意見的時候,肖德終於忍不住開口了。
正在照鏡子的宋正陽一怔,隨即含糊的點了下頭:“這身怎麼樣?”
“老闆穿什麼都好看,就是……”
宋正陽回過頭:“怎麼了,你什麼時候說話也吞吐起來了?”
肖德笑了笑:“老闆又來拿我說笑了,也沒什麼,就是老闆也有點太瘦了,其實這個工程現在已經上了軌道,您也不必這麼辛苦,還是身體重要。”
宋正陽點點頭,肖德又張張嘴想說點什麼,但最終還是忍住了。最後,宋正陽穿了一身黑色的西服,那衣服材料考究,做工嚴謹,但邊角的地方卻已經有了些磨損,而且穿在他現在的身材上,明顯的有些空蕩。
“這一身……”肖德有些猶疑的開口。
“就這一身了。”宋正陽道,“還是老衣服有感情。”
肖德道:“老闆就是太重感情了,我就不跟您去了吧?”
“好小子,開始打趣我了是不是?”
宋正陽指了指他,卻沒有再說別的,肖德含蓄一笑,目光飛快的有一絲變化。
約的是六點半,宋正陽到名都門口的時候是六點二十,他在車裡又坐了一會兒,看着陳光宇在六點二十五進門,然後又吸了根菸,在六點三十五的時候才走進去。
正是飯點,但名都的人卻不多,陳光宇雖然長得矮小,宋正陽還是一眼看到了他,簡單的一件T恤,牛仔褲,就和外面的高中生一樣,表情卻有着這個年齡所不具有的淡然,手裡正在把玩着一件什麼東西,看到他,偏了下頭,然後站了起來,宋正陽的心中一痛,身體僵了一下這才慢慢的走過去:“不好意思,來晚了。”
陳光宇看了看他:“遲到五分鐘,是應有的禮節。”
宋正陽下意識的扶住了桌角,他必須這麼做,否則他也許會失態。遲到五分鐘是應有的禮節,這話,是他過去經常對陳光宇說的,陳老大過去最恨人不守時,覺得別人是在浪費時間,他往往用這話勸他。
“五分鐘,不算遲到,但是卻可以給對方更充裕一些的時間,特別是要到別人家作客,遲到個五分鐘去,主人能收拾的更好。”
“少拿你這些西洋的東西來糊弄人,五分鐘已經會等的很心急了好不好,你要遲到,老子偏要早到,就早到個五分鐘!”
從那以後這就成了他們的習慣,陳光宇早到五分鐘,而他,遲到五分鐘。一開始他覺得陳光宇這種行爲是在和他鬧彆扭,這個人在有些時候是有那麼點固執的,後來習慣了也就成了一種自然,這麼多年過去了,他已經不會再去追討原因,直到前段時間,他無意中掃到一個電視劇,一個女孩問她的女性朋友:“你怎麼每次都能早到呢?”
那個女孩說:“習慣了。”
“怎麼會有這種習慣。”
“……不知道,好像是認識了XXX之後有的,我不想讓他多等,就習慣了。”
每次都會早到,不是我的時間充沛,不是我的距離更近,不是我的交通工具更好,甚至不是我早就有了這樣的習慣,而是,我不想讓你多等……
我不想讓你多等,我不想讓你爲難,我不想讓你掙扎,我不想……
他一直知道陳光宇是喜歡自己的,但一直到他離開了他才知道這份喜歡有多麼濃重,他也才知道自己到底錯過了什麼。說不上後悔,他也沒辦法後悔,走到這一步,他已經不能回頭了,但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在一個人相處的時候,在吃飯的時候,在睡覺的時候,甚至在刷牙的時候,他會不由自主的想到那個人。想到他嬉皮笑臉的對自己笑,想到他罵罵咧咧的邋邋遢遢,想到他拿曾令他看不過眼的各種習慣,甚至想到當初他那些令他痛恨的暗示。
然後,他會不由自主的想,如果當初他對那個人好點、再好點……也許結果還是一樣的,但是,會不會他不會這麼想念他?
他暗暗的吸了口氣,勉強道:“想不到小陳你對這些也有研究。”
“我是沒什麼研究的,不過是聽一個朋友說過罷了。”
“哦,那是一個什麼樣的朋友?”
陳光宇看了他一眼,停了一下才道:“算是一個……我一直沒看懂的朋友吧。”
“這話聽起來好像很有點深意啊。”
陳光宇笑了笑沒有說話,宋正陽又道:“我倒對你說的那位朋友很有些興趣,不知道將來是不是有機會見見。”
“能和宋總您這樣的人見面,他一定是很高興的,不過我和他也有段時間沒怎麼聯繫了,也不知道他現在在哪兒,看還能不能聯繫上。”陳光宇一邊說着,將剛纔一直盤玩着的小竹雕放到了一邊,“光顧着說話,還沒點菜呢,看宋總想吃什麼?”
“來名都當然是吃牛排了,你說呢?”
“我還是牛肉麪吧。”
宋正陽按向呼叫鈴的手停了一下,陳光宇有些疑惑的看向他:“怎麼了?”
“沒什麼,只是……想到了一個朋友。”
“宋總的朋友那一定都是大人物了。”
宋正陽露出一個慘笑,沒有說話,陳光宇看了看他,也不再開口,他當然看出了宋正陽的不對頭。事實上當宋正陽出現在餐廳裡的時候,他既有些恍惚,又有些駭然。
十分鐘,對於一般人也許要看錶才能確定,也許要大約估摸着,但對於他卻是能夠完全肯定的,等一個人等的久了,那十分鐘也就成了習慣,成了必然,不用看錶,只要在那一刻擡頭,總是能看到那個人的。
而這次,也是一樣。
當他遠遠的看到宋正陽的時候,他幾乎以爲穿梭了時空,回到了十年前。
那時候,他們都還窮,雖然手下已經有了一幫的小弟,雖然在外面已經被叫哥了,但他們的事業還沒有開展起來,公司更是一團糟。而那一天,宋正陽生日。
“給你在名都過生日吧。”在宋正陽要過生日的前幾天,他這麼提議。
“拿來。”
“什麼?”
“彩票啊,你中了多少,給我在名都過生日,少說也要中個二十萬吧!”
“少土包子了,你別看名都外面很嚇人,其實真吃一頓飯,三五百也就打發了。”
“喲,聽這口氣,咱們的陳大哥還經常去吃啊。”
“那是,怎麼樣,就這樣定了吧。”
“行啊,你願意出這個血,我可不能給你省了。”
他知道,宋正陽在這麼說的時候是帶了幾分玩笑的,但他卻是認真的。那是名都,那是開城第一家也是當時唯一一家號稱四星級的酒店,那是有錢人和官員才能去的地方,那裡,有一個據說最正宗的西餐廳。
雖然他經常嘲笑宋正陽假模假樣假洋鬼子,但,他也是願意讓宋正陽正兒八經的吃一頓西餐的,而當發現他是認真的時候,宋正陽先是不願意,後來發現一定是要去的時候,立刻就忙活了起來。這傢伙先是翻報紙看雜誌,然後就在中山店的各個男裝店裡流竄了起來,還拉着他一起去。
“只是吃一頓飯,划得來嗎?”
“那是在名都!”
“是是是,你這買一身衣服能吃兩次飯了。”
“我又不是隻穿這一次,過來,試試這一身。”
“吃一次西洋鬼子的飯就要買身衣服,這種事,老子纔不幹呢,什麼時候吃滿漢全席再說吧!”他說的滿不在乎,但其實只是,他沒有錢了,或者說,他兜裡的錢是一點也不敢亂花了。雖然他進行了全方位的打聽,但那畢竟是名都,他不知道有沒有什麼額外的消費,也不知道是不是就要給小費,就算他覺得預算夠了,也要緊緊的捂着錢袋子,爲此,就連煙都比平時抽的少了。
那時候,他還沒有和宋正陽正式在一起,所以,他們是分別去的。他坐在大廳裡看菜單,在心裡暗暗的計算着,然後那一擡頭,就看到了宋正陽。
那時候的宋正陽英姿勃發,穿着那麼一身出現在大廳裡就像一個焦點,當他一步步走過來的時候,他就覺得自己的心簡直就要跳出了嗓子眼,他一邊看着他,一邊後悔——就是借錢,他也應該買一身好衣服的!
而今天,宋正陽又穿了那麼一身,比起當年,他更有風度,更有風采,但卻瘦的更多,簡直都有些要脫形了。如果不是知道這傢伙的品性,他甚至會懷疑他是不是吸了大煙。
說起來,宋正陽現在正應該是最意氣風發的時候。他死了,公司全是他一個人的了,又接了這麼大一個工程,前途簡直可以說不可限量,就算累了點苦了點,那也應該朝氣蓬勃,怎麼也不該像現在這樣,如同死了親爹,當然,他爹也是早死了。
不過,不管是因爲什麼都和他無關了。最初,他恨這個人,後來,他惱這個人,他一直在糾結,哪怕是和韓烈好的時候想到這個人也會犯惡心。但現在不會了,當他經歷了韓烈之後就明白他和宋正陽那其實不是愛情,或者說,那只是他一個人的愛情。
作者有話要說:脖子上的疙瘩終於好的差不多了,淚奔……然後還要去處理臉上的,天真熱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