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利之後,章程沒有命令大家繼續前進。
他率領的不是可以一口氣縱橫幾百裡的機械化部隊,也不是有着鋼鐵意志的pla,這只是一羣冒險者在強壓下勉強拼湊起來的雜牌,因此大戰過後必須休整。
何況,與魔軍的戰鬥中,冒險者並非沒有傷亡——據統計,在剛剛結束的戰鬥中,冒險者一方有81人陣亡,105人受傷。
原本死不了這麼多人的,只是幽暗地域這邊的醫療水平實在太差,很多傷員沒能撐住。
對於一支總兵力只要1500人左右的軍隊,這種超過一成的傷亡已經很不少了。
爲了鼓舞士氣——也是爲了兌現對克蕾雅的承諾,章程決定給這些前惡棍冒險者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他宣佈,自己會按戰前宣稱的賞格,給每個冒險者頒發獎金,而且每個在戰鬥中沒有退縮的冒險者,不管有沒有斬獲,都可以額外領取1枚金幣——當然,他現在沒那麼多現金,但可以拿着章程給的憑證,去小門鎮領取。
那裡現在有十幾個種花人,負責收購冒險軍送上來的各種寶物,並幫助章程編組、訓練新的冒險者——那裡有充足的現金儲備。
陣亡且沒有親屬的冒險者,章程也沒有太好的補償辦法,但受傷者和有親屬的冒險者,章程都承諾會把獎金一文不少的雙手奉上。
對於幽暗地域的冒險者來說,章程這種做法實在是令人驚訝的豪爽。
實際上,以往的時候,別說死去的冒險者,就是那些僅僅受了一點傷,再也無力捍衛自己權利的倒黴蛋,他們的財富都會被同伴們剝奪。
畢竟幽暗地域沒有法律,也沒有冒險者工會,唯一可以捍衛自己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武器。
而章程,是他們人生中第一個,可能也是幽暗地域這倒黴地方第一個願意如數給失去戰鬥力,甚至已經死去的冒險者支付獎金的人。
章程這種信守承諾的行爲,甚至讓很多冒險者產生了某種淳樸的,士爲知己者死的感情……。
“我當然不是好人。”
在迪妮莎、克蕾雅她們面前,章程從來都是直接搖頭否認,拒絕領受這種榮譽。
“第一,我做的每一件事,都符合我自己的利益——只是恰好我的利益暫時與其他冒險者一樣而已。”
章程總是這樣解釋自己的做法:
“第二,我事先承諾的獎賞,當然要按時按標準發放——這樣做的目的是讓他們今後更加努力的替我賣命。”
“你們也看到了,這一次,如果我手裡不是剛好有一支軍隊,我們一定會倒在魔軍的人海戰術之下,我自己的命難道還不值這幾千金幣?”
“我單挑露雪娜花的錢是這點金幣的百倍以上好吧!”
每次想到那次與天使的單挑,章程都心疼不已。
真是標準的一夜返貧啊!剛剛做到財務自由,20分鐘時間就又跌回去了……。
相比之下,給冒險者那點獎金,效費比就令人欣慰得多。
沒錯,按照章程的獎勵辦法,一戰下來僅僅各項獎金加起來,差不多就相當於2000萬軟妹幣,但把各種靈魂寶石、魔晶石和高等級魔物身上值錢的部分加起來,給章程帶來的利潤也就差不多抵消這筆費用還有餘了。
羊毛出在羊身上,在幽暗地域裡同樣適用。
另外一個好處是,羅斯瑪麗的魔軍在幽暗地域裡佔據了很大一片領土,它們被殲滅後,這片領土自然歸屬章程管轄。
雖然不敢說就是章程的土地,但等pla下來,怎麼也不會白拿,按拆遷來徵地來補償不爲過吧?
這也是章程大大方方給士兵們足夠金錢補償的原因之一。
他甚至給參加過上一次戰鬥的冒險者一個額外的福利——允許他們自主選擇是否退役!
限時3天,那些掙到錢後,願意離開冒險者隊伍的人,都可以向章程報道,然後踏上返回的旅途。
3天之後,剩下的人就會被認爲他們已經下定決心參加接下來的行動——到那時,任何沒有命令的退卻行爲都會被認爲是逃兵。
聽到這個命令,連迪妮莎都感到有些奇怪。
沒錯,魔軍已經被消滅了,但這並不能說明冒險軍現在就是安全的。
實際上,幽暗地域比較著名的土著勢力——黑暗精靈的城邦、穴居矮人的氏族,都能集結幾千人的部隊,他們對地表冒險者部隊在幽暗地域站穩腳跟這種事是個什麼態度,現在還很難說。
何況,既然幽暗地域裡有一個魔神將,難免會有第二個,到時候再來一隻大軍,如果己方士兵退役太多,也是個麻煩。
只是,章程對此心意已決。
算時間,吳少校他們應該快要回來了,如果pla特別小組能及時趕來,冒險軍對章程的意義就會減少很多——估計到時候只能用來清除到處都是的低級魔物,敵對勢力將不再是威脅。
因此章程打算就在這裡等pla,在此之前不再進行下一步的行動。
最後,有一件事,章程嘴上不想說,但行動卻必須得做——他必須做的像一個真正的好人,同時不流露出任何在幽暗地域建立自己獨立王國的心思。
否則,不論是迪妮莎還是pla都不會給他好果子吃。
……
“還說你不是個好人。”
章程感覺,聽到自己的決定,特別是那個在章程面前演過一出苦情戲的老手冒險者千恩萬謝的帶着他的心上人離開冒險者軍隊,打算在小門鎮定居,安穩度過餘生後,迪妮莎臉上似乎永恆的笑容稍稍變了一點——變得不再那麼公式化,不再飽含嘲諷和懷疑。
變得稍微友善了一點。
“我真的不是什麼好人。”章程還是否認對方的這一認識。
如果迪妮莎把自己當壞人,那麼自己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驚喜,如果自己真的是好人,那他現在做的任何工作都是理所應當。
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就是這個道理。
況且,是不是好人,以及正義不正義,對本地人來說,還有別的標準。
“迪妮莎小姐,我覺得,您應該做個決定了。”
章程嚴肅的說:
“我們種花人,與貴方的神祇之間,您要如何選擇?”
“希望您能夠明白,攤牌的時間就要到了。”
“我們與祂們,之間沒有騎牆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