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味着“姜小姐是你的粉絲”這句話,沉默着沒有接口。
他還是不曾察覺她情緒的起伏,猶自道:“姜小姐前些日子回家,居然撞破了曲存姿的姦情,她說,曲存姿包養了一個十八歲的少女,而且,公然養在家裡。那少女被她抓住,居然絲毫也不懼怕,反而嘲笑她人老珠黃……”
“姜小姐本來可以好好利用這一點,大吵大鬧,博取公衆同情,但是,她並不是個貪財的女人,所以,寧願維持大家最後的一點體面……”
姜月明有“證據”在手,相機裡儲存着那個“少女”的照片。
以曲存姿的爲人,這樣做,絲毫也不稀奇。
穆喬之當然絲毫也沒懷疑這個故事到底有什麼破綻。
就連方麗坤也並未覺得稀奇:這一切,發生在曲存姿身上,不是再合情合理不過了嗎?
只是,姜月明爲何連這麼私密,這麼隱私的事情都會告訴穆喬之?
難道她和喬之已經到了這樣無話不談的境界了?
麗坤不經意地問:“既然如此,她爲何不離婚?”
“離婚?”
喬之忽然坐起來,雙眼發亮,“是啊,她就該離婚的。這麼拖着有什麼意思?一點也不幸福。像她這樣的女人,受到這樣的待遇,真的是老天不長眼啊……”
她隨口道:“是因爲財產分割吧?豪門的財產問題就是最大的問題。”
“姜小姐是個有事業心的女人,但是,並不一門心思爲了錢……她說曲存姿對她做出了種種苛刻的限制,她不願意爲了錢犧牲自己的尊嚴……再說,她自己早已享有國際聲譽,拍電影,廣告,單靠她自己都會成爲豪門了,哪裡看得上曲存姿的身家?肯定是他辜負她……”
如果你喜歡一個人,就覺得她無論做什麼都是有苦衷的。就算她沒有,你也能幫她想出合情合理的藉口。
方麗坤很早的時候就明白這個道理了。
加上男人憐憫弱小的本能,姜月明一哭訴,誰能例外?
她的手按在他的太陽穴上,他舒適得又仰靠在椅背上,閉着眼睛小憩。
不知過了多久,她開口,低低的:“喬之,我們早點去哥本哈根吧,走得越早越好……”
他迷迷糊糊的:“爲何如此匆忙?”
“寵物醫院的交接快完成了,我沒什麼事情了,隨時可以走。哪怕明天走都行。”
“明天?”
他嚇一跳。
就算是超音速,也來不及啊。
而且還有許多安排好的講座,總不能馬上就推掉吧。
“那些事情不可以推掉嗎?”她試着,小心翼翼的,“我記得以前你不太喜歡這麼多應酬,會耽誤你的學術研究。”
“麗坤,我們終究是生活在社會裡,不能一輩子躲在象牙塔裡什麼都不幹。我以前還不覺得,但現在已經意識到,除了學術工作,生活中其實還有許多你不得不面對的事情……”
她靜靜地聽着,沒有再插話。
自然,沒有任何人能生活在真空裡。
她要求明天就走,不過只是一時情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