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類似想法的,肯定不止王棟。
數日之後,瑟琳娜把二十支df-21nix送到了印度軍方的測試場,移交給了印度國防部相關人員。
按照規定,高峻與三名技術人員留下來提供協助。
當然,也負責看守與保管這些槍械。
所謂的df-21nix,其實就是df762n的魔改版,核心部件與df762n完全相同,改動的只是外觀,即在護木兩側與下方各增加了一條皮卡汀尼導軌,可摺疊式槍托改成了看上去更有現代感的可伸縮式,安裝了反射式瞄準具,準星可以摺疊,槍口裝置換成有一定製退效果的消焰器。
毫無疑問,在外觀上跟df762n幾乎沒有相似之處。
因爲是拿來競爭印度的合同,所以用了新槍的代號,後面三個英文字母,“n”爲步槍的代碼,“i”代表印度,“x”代表測試型號,至於“21”,那是高峻想出來的,意思是21世紀。
在性能方面,df-21nix與量產型的df762n幾乎沒有差別。
其實,兩種步槍的核心部件幾乎全都能互換。
嚴格說來,df-21nix其實有兩種子型號,即df-21nix(min)與df-21nix(max),分別使用5.56毫米nato彈與7.62毫米nato彈,此外根據採用槍管的長度,還能夠細分成不同的戰術型號。
只是,按照印度軍方提出的要求,沒有加以明確區分。
按照d&f公司提交的說明書,只需要更換槍管、槍機與彈匣,df-21nix就能發射不同型號的槍彈。
至於彈匣接口的尺寸,用一個適配器就能解決。
可以說,在通用性上,df-21nix比df762n還要好一些,只是實際價值不大,因爲在戰場上,根本就不可能讓士兵拆開步槍,更換槍機等核心部件,更不會爲了戰術需要給士兵配發兩種槍彈。
就算需要改動,也是在戰場之外。
此外,在實際使用中,也只有經常獨自戰鬥的特種部隊需要考慮讓步槍具備發射多種槍彈的功能。
在正規部隊裡,步槍只會使用制式槍彈。
其實,印度陸軍主要採購的是替換insas的步槍,只需要少數發射7.62毫米nato彈的步槍替換akm。
此外,印軍決定讓insas突擊步槍退役,不是說威力不夠,而是可靠性太差。
顯然,印軍並沒有想過在槍彈上做文章,只是希望能獲得一種足夠可靠、便於維護的制式步槍。
按照印軍的思路,以ss109爲代表的5.56毫米nato彈還能使用幾十年。
至於小口徑步槍彈會不會淘汰,印度軍方肯定沒有考慮過。
在規定的時間內,獲得了競標資格的十二家廠商,只有六家提交了樣槍,另外六家選擇了退出。
原因嘛,肯定是五花八門。
只不過,有一點是共同的,即退出的六家廠商都認爲,印度未必會在短期內簽署採購合同。
只要沒簽合同,一切都是白搭。
如果拖上幾年,等到印軍有了足夠多的經費,肯定會重新招標,而不是採購幾年前設計的槍械。
其實,這也是印度軍方的一慣做法。
既然沒有什麼希望,那爲什麼還要在印度浪費時間呢?
即便是提交了樣槍的六家廠商,也只有三家達到了印度軍方的要求,即發射不同槍彈的兩種型號,零部件的通用率至少達到百分之七十,而且需要更換的核心部件僅限於槍管、槍機與彈匣。
要說通用性,fn公司提供的scar-ia最出色。
只需要更換槍管與彈匣,scar-ia就能發射三種不同口徑的槍彈,連槍機都做到了完全通用。
因爲採用了活塞短行程自動原理,所以scar-ia發射不同槍彈時,需要改變進氣量。
很明顯,如果還有終選環節,那麼有資格進去的,也只有這三家公司,即fn、d&f與h&k。
一個月後,初選結束,三家公司獲得終選資格。
收到消息後,王棟才陪瑟琳娜回到新德里。
因爲印度軍方之前沒有宣佈什麼時候完成初選,所以在交上樣槍之後,王棟等人就回到了愛丁堡。
當然,高峻與趙凰留在新德里,負責跟印度國防部保持聯繫。
進入終選環節,沒讓王棟感到意外,哪怕按照他的吩咐,趙凰沒再找拉賈尼,更談不上送禮。
按照高峻分析,印度國防部讓d&f公司參加終選,不是說看中了df-21nix,而是要藉此向fn公司壓價。
很簡單,印度國防部已經料到,h&k公司並沒有贏得競標的意願。
關鍵是,h&k公司拿來競標的是hk416/417步槍,還是標準型號,沒有針對印度的特殊環境做出改動。
此外,h&k公司有更好的步槍,即hk433。
總而言之,如果h&k公司想要拿到印度軍方的合同,就應該更加認真一些。
那麼,不把d&f公司送入終選環節,到時候h&k公司隨便找個理由退出,印度軍方拿什麼跟fn公司侃價?
其實,這也是印度慣常採用的手段。
嚴格說來,d&f公司沒有參加終選的資格。
這就是,印度國防部在招標書中明確提到,競標槍械必須是成熟產品,只允許針對印度的實際需求進行改進。
fn公司拿出的scar-ia是在scar-h上改進而來,而scar-h是成熟產品。
h&k公司更不用多說,hk416/417已經在市場上銷售了十多年。
d&f公司呢?
爲了避免跟賣給沙特,後來落到巴基斯坦特種部隊手裡的df762n扯上關係,d&f公司宣稱df-21nix是一種全新的槍械,與df762n沒任何關係,而且在印度採購之後可以使用印軍的代號。
關鍵就是,df-21nix還沒有推向市場,沒有其他用戶。
顯然,這與印度軍方的招標要求不符。
印度當局忽視了這一點,已經證明讓d&f公司參加終選的用意。
擺明了,d&f公司就是做陪襯的綠葉。
與初選相比,終選環節主要就是進行價格方面的談判,涉及的技術問題不是很多。
按照印度國防部提出的要求,參與終選的三家公司都得在一個月內提交最終標書,對合同總價格,售後服務的具體內容,技術專利與生產授權的轉讓費用,爲合作的印度工廠提供的技術支持等做出明確說明。
如果參選槍械存在技術問題,可以在終選期間進行改進,再交給印度軍方重新測試。
關鍵就是,終選不進行對比,印度國防部以競標廠商的最終標書爲準,綜合考慮後選擇其中一家。
簡單的說,不會對最終選擇做任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