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30能夠在這個時候面世,而且一出來就是達到了較高狀態的原型機,關鍵依然是發動機。
沒有第四代大推力發動機,就不可能有第四代單發大推中型機。
可以說,WS-15是核心的核心。
這種發動機有多重要?
雖然華夏沒有公開WS-15的技術指標,但是按照外界分析,不但不比F-119差,甚至還要稍微好一點。
根據有限的半公開信息,WS-15的最大軍超過了120牽牛,最大加推在150牽牛左右。
當然,這還只是基礎型號的技術指標。
如果仿照F-135的做法,也就是加大涵道比,WS-15改進型的最大推力還能提高20%到30%。
也就是說,完全可以在WS-15的基礎上發展出一種F-135級別的,即最大加推接近200千牛級的大推力發動機。
有了這樣的發動機,JF-30就沒有任何短板了。
其實,就算是基本型的WS-15都足夠推動一架20噸級的中型戰鬥機。
JF-30的橫空出世,其實也表明WS-15進入了量產階段,而且產能不低,足以滿足J-20的需求。
要不然,也不可能有多餘的發動機來裝配JF-30。
在外形設計上,JF-30走的技術路線跟F-35A幾乎如出一轍,即在雙發大推重型戰鬥機的基礎上進行縮小設計。
只看外觀,JF-30其實就是J-20的縮小版。
當然,F-35A看上去同樣是F-22A的縮小版。
在某些方面,JF-30跟F-35A有着極高的相似度,說是異曲同工也沒有錯。
比如,JF-30取消了肋部彈倉,在機體下部設置了左右對稱,而且跟機身中軸線有一定夾角的兩個大彈倉。
因爲沒有了肋部彈倉,所以兩個腹部彈倉的尺寸比J-20的還要稍微大一點。
關鍵是深度。
更大的彈倉深度,讓JF-30能夠攜帶很多J-20無法攜帶的重型彈藥,比如1000千克級的制導炸彈。
因爲沒有設置肋部彈倉,所以JF-30配備了一門30毫米航炮。
要知道,在J-20上是沒有固定航炮的。
如果需要使用航炮,J-20會用右側彈倉攜帶一具彈出式航炮吊艙,不過也會因此少帶一枚格鬥導彈。
當然,做爲出口爲導向的戰鬥機,JF-30也需要航炮。
畢竟,並非所有進口JF-30的國家都能接受沒有航炮的戰鬥機。
在一些低強度戰鬥中,航炮依然具有一定的價值。
相對於F-35A,JF-30除了採用了在J-20上已經得到驗證,不會對隱身構成嚴重影響的鴨翼佈局之外,最大的區別,其實就是取消了座艙後面的那段空間,設計得更緊湊,而且結構重量由此降低了數百千克。
可以說,這也是JF-30的最大優勢。
爲什麼這麼說?
F-35是三軍通用戰鬥機,在設計的時候,爲了照顧到陸戰隊,也就是F-35B,因此在座艙後面留下了一段機身,用來安裝升力風扇。
雖然在F-35A上,沒有安裝升力風扇,而是在這裡放上了油箱與電子設備艙,但是從設計的角度來看,其實完全沒有必要,關鍵就是增加這段機身,必然會對戰鬥機的整體結構產生負面影響。
當然,還會增加結構重量。
要知道,F-35的綽號是“肥電”。
爲什麼?
就是因爲太重了。
導致F-35A偏重的根本原因,其實就是要照顧到F-35B,因此不得不在設計的時候做出折中。
顯然,JF-30不存在這樣的問題。
雖然華夏也有研製垂直起降超音速戰鬥機的想法,畢竟075已經來了,但是並沒有把這個希望寄託在JF-30身上。
其實,以華夏的技術儲備,恐怕20年內都未必能夠搞出F-35B那樣的戰鬥機。
因爲不需要考慮垂直起降型,所以JF-30在設計的時候,就完全按照普通型來做,達到了最優化。
好處嘛,其實就是減重。
只是座艙後面那一段機身,就減少了幾百千克的結構重量。
此外,其他細節部位的減重設計更加突出。
比如,同樣是爲了照顧F-35B,不得不把發動機設置在更加靠前的位置,從而讓主噴管在偏轉的時候更靠近重心。
由此導致的結果就是,F-35A的後半部機身的結構極爲複雜,而且浪費了太多的空間。
JF-30因爲不存在這樣的設計要求,所以直接把發動機丟到了屁股後面,用兩塊楔形尾撐來遮擋噴管,從而騰出了機身中部的寶貴空間,不但設置了大尺寸的彈倉,還能塞進更多的燃油。
關鍵是,機身中段採用一體化成型的框架結構,不但強度更高,重量還大幅度降低。
在這一點設計上,JF-30的減重幅度不會低於500千克。
此外,全動垂尾也減輕了上百千克的結構重量。
綜合而言,跟F-35A相比,在同等性能指標下,JF-30的減重幅度超過了一噸!
要知道,當初美國設計師爲了給F-35減重,那可是敲破了腦袋。
這可是減輕的結構重量,而由此帶來的效果還要乘一個大於一的係數。
正是通過在減重上取得的巨大成功,JF-30才能夠用基本型的WS-15,達到不亞於F-35A的飛行性能。
等到專門爲JF-30研製的大推力發動機問世,就必然超越F-35A。
其實,只是基本型的JF-30,就已經在很多方面超越了F-35A。
比如,最大飛行速度達到2.0馬赫,跟J-20與F-22A持平,最大過載-3G到9G,超過了F-35B與F-35C,2000千克內掛彈藥時的作戰半徑爲1200千米,超過了F-35A,最大升限達到了18000米,超過F-35A。
可以說,這些指標,甚至不比F-22A差多少。
由此,JF-30也是第一種真正意義上的第四代中型制空戰鬥機。
其實,這也正是巴基斯坦、沙特等國看中JF-30,願意爲JF-30砸錢的關鍵所在。
爲什麼?
這些國家,對第四代戰鬥機的主要要求就是制空,而不是去轟炸地面目標。
如果需要執行打擊任務,完全可以動用數量衆多的三代機。
因爲暫時無法獲得第四代重型制空戰鬥機,所以第四代中型制空戰鬥機,成爲了這些國家的首選機型。
顯然,F-35A絕對不是合格的制空戰鬥機。
也許對付三代機,F-35A靠隱身優勢能夠做到遊刃有餘,但是在對付四代機的時候,其拙劣的機動性能,就是致命的缺陷。
那麼,在只能採購少量四代機的時候,大部分國家首先考慮的肯定是制空型,而不是多用途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