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小玖將林藍送到醫院,又從車後備箱拿出一雙嶄新的白色印花帆布鞋給她,因爲公司有事,就先離去。
林藍包紮腳底的傷口,沒有大礙,只是右腳底不能落地,只能腳尖點地,一瘸一拐地走出醫院。
她不是京城的土著,和大多數的北漂一樣,她只是京城一個匆匆的過客,本以爲嫁給宋一銘之後,就能在京城裡紮根,可是如今……
有家不能回。
不,她在京城沒有家,黑玫瑰古堡是宋一銘的家,或許她也是黑玫瑰古堡一個匆匆的過客,會有更多的女人代替她住進黑玫瑰古堡。
極目四望,來來往往的車輛,她將何去何從?
她在京城唯一的朋友就是鮑若蘭,鮑若蘭現在應該代替她住進黑玫瑰古堡了吧?
獨自一人面對物慾橫流的國際大都市,舉目無親,人是多麼的渺小,這種滋味沒有身臨其境的體會,根本無法瞭解其中的辛酸。
她又找了一個酒店,渾渾噩噩地度過一天,次日,她就接到宋一銘打來的電話。
她仍天真地以爲,他會向她道歉,向她懺悔,如此,她也會努力地說服自己,原諒了他,誰叫她依舊那麼深沉地愛着他呢!
但是電話那邊卻是冰冷的聲音:“你和老穆到底怎麼回事?”
他倒興師問罪起來了!
林藍一肚子的火:“哼,宋一銘,就許你劈腿,不許我劈腿嗎?!”
“這麼說,你承認和老穆劈腿了嗎?”
“沒錯,我就給你戴綠帽子了,你想怎麼着吧!”
宋一銘輕輕地笑了起來,就像操縱生死的神,嘲笑着愚蠢而柔軟的凡人:“我要和你離婚!”
離婚!
竟然是他先開口提出來。
林藍忽然發現自己真是愚蠢透頂,當初發現宋一銘和鮑若蘭姦情的時候,她就應該主動提出離婚,起碼能夠保持一點作爲女人的尊嚴。
但她,竟還對宋一銘抱着最後一點可憐的幻想。
酒店房間外面,蹲着一羣守株待兔的記者,她根本就不敢出去,電視新聞已將她和老穆的新聞炒的翻天覆地,各種帶着侮辱性的新聞標題,幾乎能夠讓人崩潰。
拿起房間酒櫃的紅酒,一瓶一瓶地往喉嚨裡灌,醉生夢死。
痛,痛到深處,就是麻木。
就這樣,過了三天,她就像不見天日的白毛女,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望着大扇落地穿衣鏡裡枯槁的容顏,她忽然歇斯底里地笑了起來。
深愛,真的能讓人變成鬼!
而在此時,法院的傳票到了。
宋一銘真的要和她離婚!
曾經在上帝仁慈的目光下許她一生諾言的男人,翻臉,就像翻書一樣,她都懷疑,當初的柔情似水,只是他和上帝的一場陰謀。
他連協議離婚的機會都不給她,非要鬧上法庭,一個是生意場的青年才俊,一個是文化圈的後起之秀,自然能夠吸引許多媒體的關注。
法院,宋一銘將她那天的通話記錄當做證據,他給她打電話的時候,已經做了錄音,加上這麼些天媒體的輿論,她自然而然地就成爲了過錯方,而他,竟是無辜的受害者。
最重要的是,老穆出庭作證:“我和夫人……也就是被告林藍小姐,確實相互愛慕已久,暗度陳倉……也不是一兩回的事……”
“老穆,你胡說,血口噴人!”林藍激動地要撲上去。
“被告,請你遵守法庭的秩序!”審判長嚴肅地提醒。
宋一銘請了京城著名的離婚律師幫他打了這一場官司,宋一銘畢竟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此番事件對他影響極大,雖然他自己並不在乎,但在外人眼裡看來,確實如此。
最終,不僅判決離婚,而且林藍需要賠償宋一銘各種的精神損失、名譽損失,就連公司股價出現波動,也都算在她的頭上,總計,一共一百二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