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之內不得踏入滄家一步。”
白明明說這話時,死命往我頭上塗藥,痛得我兩眼淚汪汪,以至於我不敢挑釁她那一刻的絕對權威。而向來任我胡作非爲的踏歌,選擇了沉默。但他們也知道完全阻止是不可能的,尤其在我下定決心以後。
額頭上的包腫得比昨天厲害,一碰就鑽腦袋的疼。暫時不去也好,我絲絲倒抽冷氣,至少等到消腫,再承受下一波衝擊。暴躁,易怒,頹廢的滄海粟,無論哪一個,都讓我難以接受,但也難以放棄。
三月了,春天卻遲遲未來。夜很冷很深,月色仍淒涼。房間裡開着暖氣,櫃子上亮着暖光,我在被窩裡躲着,因爲滿腦滿肚子的心事,半夢半醒。
電話響一下就沒聲了,卻驚得我睜開眼睛,正好聽到樓下站鐘敲過兩次。凌晨兩點。我皺皺眉,不小心就擠到腫包,灼熱生疼。是誰?這麼晚打電話過來?
我躺着沒動,直到門外有了動靜。以踏歌的身手,如果不是因爲老房子的關係,我原是聽不到的。
“去哪兒?”我打開門,站在廊下。
踏歌一身墨黑,羽絨服在他身上沒有臃腫的感覺,依舊很挺拔。臉上那道傷疤在外人眼裡破壞了秀美的五官,在我眼裡卻不存在。去看看小說網?。
“還沒睡?”他手上拿着車鑰匙把玩,“要不要一起去接白明明?”
“啊?”我立刻看向明明的房門,“她還沒回來?”
“今天星期六。轉載”他回答。
週末啊!難怪呢。明明真要在家地話。就奇怪了。讓踏歌到大門口等,我走回房間換衣服。乖乖女如我。對於五光十色的夜生活也有嚮往。更何況本城是如此繁華地大都市。一定越夜越精彩。
十五分鐘後,我和踏歌站在某間據說最出名的酒吧裡乾瞪眼。腦袋裡一片嗡嗡聲。由小漸大。就像唸經一樣炮轟着我地聽覺。太陽穴咚咚。咚咚,跟着擂鼓。原本昏昏欲睡的神經。彷彿打了興奮劑,痛裂但清醒了。
這不是簡單喝酒的小吧,是上下三層。擁有包間。舞池。貴賓區和很多桌子的綜合酒吧。有人堆堆得聚在一起。有人獨自佔着小桌。有人成雙成對笑得曖昧。有人不管陌生熟悉在音樂中搖擺。酒精瀰漫整個空間。就算不喝酒地人也醉着,千姿百態。酒,無論悲痛還是高興,總能被人惦記,因爲它幫人們把心中地某種情懷放到最大。舒展開來,連周圍的人都受到影響。因此獲得很多相伴。
踏歌合上手機。對我搖搖頭。意思是對方不接電話。在這震耳欲聾的音樂中。我做了手勢——分開找。門口會合。踏歌點頭轉身。沒出幾步,已經淹沒在形形色色的人羣。
我大致看了看,深處銀紫色的貴賓區璀璨奢華,淡青色的玻璃牆隔成兩個世界。去看看小說網?。轉載門口幾個彪形大漢,虎虎生威得站着。透過玻璃,清晰地看到裡面的情形。極度炫耀吧,我想。令外面的普通人能看到有錢人的世界,卻可望不可及,心裡的滋味除了羨慕還有不好受。而裡面的人看着外面,在名酒美人中,更得到某種程度的自我膨脹。我心裡盤算着,往貴賓區走去。就我所知,明明交友雖廣,但總有點家底的。不然,和她一樣玩法,沒錢撐不住。我雖然沒有識別證件,混進去還是不難的。這種地方,最好找的就是酒鬼。
很快看到一個男人搖晃着往裡走,我觀察到門口守衛的神色不變,甚至已微微讓開了路,於是斷定這個男人是常客。我從暗處走出來,上前扶住了他。
“小心點嘛!”我發出很嗲的聲音,“去哪了,害人家等那麼久?”
這人好高,足足高過我一個半頭。我的手搭上他,將他的手放到我肩上時,他突然側過臉來。桃花的臉型,柳葉細長的眼睛,墨色濃郁的劍眉,薄而優雅的脣線,看得我幾乎要甩開手。
“暗夜!”我脫口而出。
他沒給我離開的機會。眼睛眯得細長,盯着我,卻看不清雙瞳裡的光芒。不過幾秒鐘,他脣角上挑,頭低下來,直而微散的短髮引發迷人的弧度,大手摟緊我的腰,拽着我跟上他的步子,走進貴賓區。
“有趣。”他說。
一點都不有趣。誰要在這裡碰上你這樣的危險人物!
“招式雖然老套,”他雙眼迷離,應該喝了很多,“既然第一次碰上,就陪你玩玩。”
什麼招式?誰要你陪着?玩?玩什麼?我完全聽不懂他的話。
他將我甩進一張沙發,沒等我起來,已經坐到我身邊,硬把我擠進死角。他雙臂伸展在沙發上沿,左腿疊在右腿之上。深藍色的亞麻襯衫,黑色條紋卡其褲,包裹着修長的身段。短髮亂得很有型,有幾縷在額前,觸到長長的睫毛,很是誘人。右耳上有一顆小小的鑽釘,鑲在黑色金屬之間,是太陽的形狀。
“接電話怎麼接了個女人進來?”這組沙發裡還有別人。
我一看,可不是,好幾個呢,有男有女。男的不說,女的臉色都不好看。唉,又是一個芳心殺手。
“噢。”他也不多說。
有人倒上酒,那些人也不再多問,又喝上了。
聽着他們閒聊,都是生意上的事,好像也是時裝方面的。我越來越覺得不對了。做女人的生意,那麼冷血冷性的傢伙?我無法想象。突然想起剛纔碰到他的手,一點也不冰。他的身體熱力張揚,和暗夜完全不同。還有他的頭髮是短的。他雖然也在聽那些人聊天,但神色間沒有透骨的涼,反而有着王者的尊貴。看着那張臉,我的記憶模糊了。和暗夜只有兩面之緣,五年後,我還能記得他的樣子嗎?突然我不那麼肯定了。不是說世界上有三個人會長得一模一樣?相似的人應該更多。
他不是暗夜!
我唰一下站起來,引來所有人的目光。管不了那麼多,我笑得很假,“不好意思,我去洗手間。”這是女人最常用的藉口,也最有效。
他一把拉我跌坐,湊到耳邊,那氣息讓我發癢,“出來後,到門口等我。”
我臉紅了,聽到旁邊人竊笑,站起身就走,以至於忽略了他眼底的一抹詫異和轉而的渴望。我還想,很輕鬆,把人甩掉了。
我躲得他們遠遠的,小心隱藏痕跡,還得找明明。好在沒一會兒他們就走了。那人如果等不到我,應該馬上就走了吧。他喝那麼多酒,神智不清楚,睡一覺就不會記得今晚的事。我放了心,大膽搜索起來。
不久,我在一間包房裡,找到了酩酊大醉的白明明小姐。出乎意料的是,她居然是一個人,但是茶几上分明有兩個人的酒杯。她的臉通紅通紅,嘴脣鮮豔如紫,倒在沙發上,唸唸有詞。我扶着她出門,她還不願意,對我又打又踢。等踏歌接手,我累得差點滑到地上去。
車子開過大門口時,我不經意一看,那個男人靠在一部寶馬車前,正在抽菸。嚇得我趕緊低頭,怕被逮個正着。他居然還在等。爲什麼?我可不是一眼難忘的美女。開過去後,我趴在車座上往後瞄。
落在眼睛裡的,只有他的背影,還有明滅繚繞的青煙,在豔糜的霓虹中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