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南夕提着一包藥膏回到家的時候,林初裹着被子在牀上裝屍體。
上樓之前,池南夕特地看過了,給她買的早餐沒動過的痕跡。
顯然,從他走後,這個女人根本沒下樓。
把藥膏放在旁邊的桌子上,摸準林初屁股所在的位置,拍了幾下,“林初,快中午了,起牀吧!”
林初用被子埋着頭,哼唧一聲,動也不動。
池南夕繼續往那片手感不錯的部位拍:“不是想吃大閘蟹麼?不起牀怎麼吃?”
林初呼啦一下掀開被子,怒瞪着他:“你還說?”觸到下身疼痛的地方,倒吸一口氣,緩緩的平躺好:“我發私信,不小心發到評論區,你爲什麼要回復我?”
池南夕不明所以的翻翻眼皮,在她的右手邊坐下:“怎麼了?”
你徵求我意見,我恢復你個好,多正常的事情啊,有什麼可大驚小怪的?
“有什麼可大驚小怪的?”林初氣呼呼的從被窩裡拿出自己的手機,在池南夕面前晃了晃:“你看看網上怎麼說你的?”
池南夕接過她的手機,粗略翻了一下攻擊他的評論,說了句:“無聊!”就把手機還給了林初。
前段時間,不知道誰在池南夕的粉絲羣裡散佈謠言,說他即將跟一個舞蹈家結婚,更有甚者,把顏懷莎的照片貼了上去。
一時間,他的粉絲一片譁然,支持的,貶低的,保持中立的,各種聲音都有。
那件事情還沒剛剛平息,他今天在評論區順手回覆了一下林初,無疑在風波中又投入一顆石子,局面更加混亂。
原本貶低他的人,現在更有話說,說他腳踏兩隻船,人品有問題,不配做網紅。
還說他表面上對狗狗很友愛,其實私底下是個極其殘暴的人,經常打狗,虐待狗,最後把一件簡單的事上升到道德觀價值觀上進行批判。
真是讓池南夕哭笑不得!
池南夕不在乎這些,不代表林初不在乎,池南夕坐擁三百萬粉絲,算是半個公衆人物,林初希望他能帶給他的粉絲積極向上的正能量,而不是生活的陰暗面。
她喜歡的男人,希望大衆也都能喜歡!
林初重新把手機塞進他的手裡:“快點給他們解釋一下,就說你不認識我,或者認錯人了!”低頭一看這是自己的手機,微博上登陸的也是自己的號,扔了手裡的手機,去他身上找他的手機。
亂摸了一通,着急的叫嚷:“你手機呢?快拿出來……”
池南夕笑着,還挺享受她的小手在他身上亂摸。
享受了一會兒,見林初快要急哭了,輕抿了嘴脣,握住她的手:“沒關係!”
“什麼沒關係?人家都開始罵你了,你還不趕緊公關一下!”
依着池南夕懶得解釋的性子,林初都不知道他是怎麼擁有這麼多粉絲的?
“公關什麼?真心喜歡一個人,不用對方刻意討好,還會真心喜歡。不喜歡一個人,就算對方把心掏出來,還是不喜歡。個人喜好不同,受教育不同,價值觀不同,看待事情也就會有不同,同一件事,在你這是對的,在他那就是錯的,所以……”
池南夕輕鬆的聳了一下肩膀,攤了一下雙手:“沒什麼可解釋的!”
林初怔了一下,覺得他說的還挺在理。
“可是,你掉粉了怎麼辦?”
“涼拌!”池南夕笑着看向她,發現這個笑話並沒有讓林初笑,挺囧的。
揉了揉鼻子,“我是寵物博主,不是明星,我早就跟他們說過,喜歡我的狗就可以,喜歡不喜歡我這個人,無所謂!”
他頓了一下,又說:“我也沒指望他們喜歡!”拉了林初的手,讓她過來一點,語氣頓時變得溫柔無比,“下面還疼嗎,我買了藥膏,給你塗一下吧!”
啥?
哪疼?
塗哪?
池南夕輕笑了一下,給了她一個明知故問的眼神,林初羞窘的鑽進被子,紅着臉罵池南夕流氓,不要臉。
池南夕掩鼻輕咳一下,輕聲安慰:“林初,我們最親密的事情已經……”
“我不聽我不聽……你出去你出去……”
林初在被子裡撲騰着,像是一隻無理的小鴨子。
池南夕輕嘆了一口氣,把藥膏從塑料袋裡拿出來,放在桌上顯眼的地方,交代說:“你一會兒起來洗澡,自己塗一下!”
怕林初難堪,池南夕又說:“我下去等你,你快點!”
池南夕出去後,林初又在牀上躺了一會兒,覺得肚子是真餓了才慢慢的爬起來。
洗澡的時候,想起池南夕給她買的藥膏,做賊心虛般的從桌上拿過來。
擰開蓋子,擠出來一點放在指尖,淡綠的的透明液體,好像是草本的,放在鼻尖聞了聞,覺得沒什麼異味,才放心大膽的塗抹在身上。
藥膏真的很管用,塗上去,有種清清涼涼的感覺,沒一會兒,下身的灼痛感就消失了很多。
林初裹着浴巾看了一下藥膏的說明書,想象了一下池南夕去藥店買這管藥膏時,支支吾吾,彆彆扭扭的樣子,她就覺得好笑。
禁不住紅着臉,偷偷的笑了起來。
林初洗完澡,換好衣服,從樓上下來。
下身雖然塗了藥,可還是有點不舒服,所以她走路的姿勢有點……怪異。
正在翻看手機的池南夕,聽到腳步聲,擡頭看她,脣邊逸出一絲難以察覺的笑,還好,還能走路,說明還有可以上升的空間。
林初彆彆扭扭的走到池南夕的身邊,小聲嘀咕着:“早知道你這麼……飢渴,我就不來了!”
池南夕笑了一下,裝着沒聽見,攬了她的肩膀,淡淡的說:“我準備把我們的關係公佈於衆!”
林初的第一反應就是,他把她的照片髮網上了,嚇得她趕緊奪他的手機看。
池南夕嗤笑了一下,慢悠悠的道:“這麼緊張?難道你不想我給你正名麼?”
林初翻他手機翻了半天,沒發現有可疑的東西傳到網上,才稍稍放心。
把手機還給他,無奈又賭氣般的說,“想!”
哪個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朋友給自己正名呢?
可是池南夕不是一般的男朋友啊,他身後有着好幾百萬的粉絲,他們愛他,敬他,推崇他。
她已經力壓羣雄,成爲他獨一無二的女朋友了,怎麼還能自私把他佔爲己有呢?
她愛他,就是愛他的全部,連帶着他那些粉絲,也愛。
她希望他是能給人們帶去陽光,溫暖,還有正能量的偶像,而不只是拘泥在自己的小情小愛。
“可是……”林初垂着眼睛,有些犯難,一方面,想在公共視線裡,大
大方方的挽住他的手,另一方面又怕他爲此受到牽連,人氣下滑。
池南夕用手颳了一下她小巧的鼻樑,笑着說:“想就行了,其他的事,交給我!”
“可是……”
“沒有可是!”
池南夕托住她的手,細細的摩挲:“如果連有個女朋友都不敢承認,還算什麼男朋友?”
林初雖然感動他會這麼說,可心裡仍舊有些猶豫,池南夕不是普通人,撇去他網紅的身份不說,就他MG總裁加藍月生的身份,交女朋友的事一旦公佈於衆,就夠他在媒體面前曝光的!
池南夕戳了一下林初眉心的褶皺,淡笑道:“別想不開心的事情了,現在的當務之急是,帶你去吃大閘蟹!”
林初鬱郁的看向池南夕,池南夕誇張的擰了一下眉頭:“你這個樣子,真醜!”
林初握手成拳,捶了他一下,氣鼓鼓的說:“你才醜!”
“好好好,我醜!快點換鞋,我們去吃飯!”
等到準備換鞋的時候,林初才發現一件要命的事,昨晚,她是穿着高跟鞋過來的,被大江撲倒的時候,鞋跟卡在了磚縫裡,拔出來後,鞋跟崴了。
當時當着池南夕的面,她不好做出不雅觀的動作,硬是踩着歪了跟兒的鞋子走完全程。
當時她都想爲自己頒一個精神勵志獎,太可歌可泣了!
她把那隻崴了跟的鞋子從鞋架上拿下來,在池南夕的面前晃了晃,做委屈狀,“都怨你的狗!”
說完,恨恨的朝大江瞥了一眼,大江收到她的仇視的信號,咬着尾巴過來,好像在說,瞪我幹什麼,我咋的你啦?
林初把壞掉的鞋子放到大江的面前,戳着它毛茸茸的大腦袋,用訓人的口氣說:“都怨你!看,不能了吧,我怎麼去吃大閘蟹?難道讓你爸爸揹着我去?”
林初擡眼看池南夕,池南夕輕咳一下,趕忙說:“路程挺遠的!”
所以,就不背了吧?
大江好像聽懂了她的話,轉身就跑,林初拿着鞋子追了幾步,氣呼呼的叉腰,嘿,這狗,我不過說了它兩句,竟然跟我鬧脾氣!
沒過一會兒,神奇的一幕出現了,大江嘴裡叼着一隻女士平底皮鞋搖着尾巴跑過來。
把鞋子放到林初的腳邊,鞋子上沾了它的口水,經窗外的陽光一照,折射出細碎的光芒。
林初有點小感動,大江還真是通人性!
蹲下來,慈愛的摸摸大江的腦袋,撓撓它的脖子:“謝謝你!”林初耷拉下頭,繼續說:“還有,對不起。我剛纔不該對你大吼大叫!”
她擡了眼睛看大江,順順它的毛,笑嘻嘻的說:“姐姐對你那麼好,你一定會原諒姐姐的,是吧?”
站在一旁的池南夕輕咳一下,大江叫他粑粑,林初自稱是大江的姐姐,這是什麼奇怪輩分兒?
林初感動了沒幾秒鐘,思維馬上從大江的聰明懂事轉移到池南夕一個大男人家裡,爲什麼會出現女士鞋子上來。
鞋子還很新,看上去也很高檔,主人一定是個很有身份的女人。
難道是顏懷莎的?
她的鞋子留在了這裡,難道在這裡過過夜?
林初越想越覺得心塞,她緩緩的站起來,把大江叼過來的那隻鞋子踢到池南夕的腳邊,冷着臉說:“快點解釋,解釋不清,跪搓板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