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
青龍焦躁不安,唐天按兵不動,在南區吃他的喝他的,就差扒他皮了,最近S市又大整治,上頭哪都不掃,只掃他南區,青龍就是再傻叉,也知道這是唐天的傑作。
“我他媽的怎麼感覺現在壓力比市公安機關還大!”他來回在辦公室裡踱着步子,眼裡焦急的光芒瞬間變的尖銳,猛的一拍桌子,怒吼道:“媽的、拼了!我就不信我三千多弟兄真能被唐天一口吞了!”
桌上的玻璃菸灰缸一陣晃動,伴隨着一陣搖晃的輕微聲音,險些掉在地上。
“青龍哥。。。”
“恩?”青龍瞪了說話的青年一眼,皺眉道:“唐天不就他媽的五千人嗎?五千人。。。”說到最後,他忍不住暗吞了一口唾液,那可是五千人馬啊!
他身旁新換的一名頭目一陣縮脖,不敢再有半句多嘴,前些天常年跟在青龍身邊的小張,平日裡在幫會裡囂張跋扈,就是仗着有青龍撐腰,誰也不敢得罪,在南區混的那麼風聲水起,最後還不是因爲一些多嘴被青龍懷疑是內奸給做了。
頭目自然明白青龍的暴戾,心下悔恨不已,自己何必多那麼一句廢話,管他青龍幫是存是亡,大不了自己到時見勢不妙跑路便是。。。
青龍煩躁不安,唐天也很煩躁。
在臨時據點的辦公室裡,唐天辦公桌上的菸灰缸裡,已經塞滿了菸頭,眼下他手中夾着的,已經是今晚的第二十三根了。
攻打南區,統一S市,這是唐天勢在必行的,可只到現在,他還沒想出一條萬全的妙計,計策不是沒有,只是都不是完美的,要麼就是強攻,殺敵一千,自損八百,要麼就是持久戰,拖延時間,這是他最不能等的,他野心龐大,目光長遠,不僅僅只限於一個小小的S市,所以南區一戰,他想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能三兩天搞定那是最好的了,可那麼短時間,又怎麼可能吞掉若大一個青龍幫,所以很多計策,都被他一一排除了。
就在他想的焦頭爛額的時候,辦公室的門卻被人敲響了。
“進來。”唐天煩躁的熄滅菸頭,微皺着眉毛說道。
得到唐天的允許,魏徵推門而入,恭恭敬敬的說道:“天哥。”
唐天擺了擺手,說道:“坐吧,找我有什麼事兒。”
魏徵依言坐到對面的沙發上,組織了一下語言,開門見山道:“天哥,剛纔我仔細琢磨了一下,眼下我們不能再大張旗鼓的震懾青龍了,效果已然達到,所以沒必要再引起市民的恐慌,應該改變策略了。雖然天哥把S市白道方面打點的很好,特別是市局長王正文,服服帖帖,但最近我們動靜鬧的太大,先是攻打金爺,後又五千人馬壓進南區,行爲難免有些囂張跋扈,若惹到上頭不高興,那就不好玩了。。。”
唐天明白他的意思,點了點頭表示贊同他說的話:“你說的沒錯,對於攻打南區,你有什麼好的計策?”
“計策嘛,屬下剛剛想到,應該可行。。”魏徵微笑着說道。
“哦?說來聽聽。”聞言,唐天心中一喜,他心裡明白,魏徵雖然爲人傲慢,但卻有真才實學,特別擅出奇謀,他說有可行的計策,那就一定不會讓人失望。
魏徵收起笑容,正色說道:“天哥想拿南區,最完美的方略就是殺人不見血,這樣,不僅外地幫會不敢渾水摸魚,咱們自己的勢力,也會得到一定提升。”
“殺人不見血。。。”唐天喃喃說了一句。
“沒錯,都說警匪一家,天哥大可利用白道嘛,相信以天哥的頭腦和手段,對付那些白道的人,應該會手到擒來的。”魏徵解釋道。
“我明白了。”唐天眼睛一亮,苦笑着敲了敲額頭,自己苦思良計,鑽了牛角尖,竟然連白道都忘記了,魏徵作爲旁觀者,果然清明如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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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果酒吧。
這裡是南區青龍的場子,卻與萬紫千紅恰恰相反,平日裡,萬紫千紅生意火暴在整個S市乃至周遍地區都很出名,而紅果酒吧卻一直冷清異常,是個無人問津的小酒吧。可今晚卻奇了怪了,這裡異常爆滿,搖拽的燈光影射着瘋狂舞動的男女、尖叫聲不時響起。
勁爆的音樂混攪着場內,“砰!”的一聲槍響卻突兀的出現在酒吧內,原本磕了藥沒多久剛有感覺的人們頭腦頓時一陣清醒,一聲比一聲高的尖銳驚叫交相響起,卻出奇的沒有出現混亂場面,全部清一色的抱頭蹲在地上,可能這些白領上班族們看多了港版警匪片,自然而然的覺得應該象片子裡所放映的一樣抱頭老實蹲地,這場面、着實象足了警匪片裡匪徒搶劫某珠寶商場或銀行。
開槍的青年原本臉上掛着招牌式的陰冷笑容,他原以爲人們會瘋狂奪門而出,卻不想會是這般反應,看到這一幕後、他嘴角撇了撇,露出一抹無奈的哭笑不得。
勁暴的音樂在繼續,DJ仍舊在繼續打碟,緊閉着雙眼、帶着耳麥,手指有節奏的轉動着,身子小幅度的搖擺着,更大幅度的是他的腦袋,陶醉一般、他顯然沒有發現酒吧內有何不對勁。
青年嘴角勾了勾,繼而又連着開了數槍,冷聲道:“不想死的,趕快滾蛋!”
原本已經把身上現金、首飾等東西拿出來的人羣頓時作鳥獸狀,一鬨而散!
他們也不用腦子想想,誰他媽有病去到酒吧搶劫啊?磕藥磕多了吧?
人羣走完,酒吧內瞬間只剩下DJ一人在那裡自娛自樂,青年好笑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DJ擡頭看是一名陌生青年,惡狠狠的瞪了一眼,“別他媽煩我、找死啊!”說完話,他又閉起眼睛,兀自娛樂着:“爽嗎?爽就他媽的跟我一起搖吧。。。”
青年被他氣笑了,天生冷漠的臉上掛滿了玩味表情,對準DJ的腦袋甩手就是兩槍,鮮血噴灑,青年閃身躲過,連忙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收起手槍,青年慢悠悠的走近吧檯,選了瓶他認爲包裝最好的葡萄酒,倒了滿滿一杯,一口倒進了嘴裡,完了他還砸砸嘴,嘟囔道:“媽的,這酒沒勁,還沒老白乾好。。。”
顯然,他是個不懂紅酒的漢子,在他心裡,冬天裡喝上一兩碗燒刀子,一股辛辣順着咽喉直通腸胃,火燒火燒的、那抹滋味,纔是真爺們!
他不是傻子,開槍之後他自然知道會有人來震場子,他來這裡的原因,就是要見到青龍幫的頭目。。。
他叫狼,一個冷漠、且身手高強的殺手!